装修工程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00:25 385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装饰装修工程也是工程建设合同的一部分。因工程建设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专属管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有专属管辖权。(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是指因确认引起的产权纠纷,房地产的分割与相邻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已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位置为房地产所在地;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第二,特别管辖权与专属管辖权的区别。解决了由哪个专门人民法院审理哪些刑事案件的问题。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国设立了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的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军事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第十章的刑事案件违反刑法规定,构成军人职务犯罪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如危害、破坏铁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刑事案件,发生在列车上的刑事案件,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等,在司法实践中,对军地案件的管辖存在争议,应当按照有关司法程序处理不同情况下的解释:

1。现役军人(含军人,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由军事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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