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23:20 174 人看过

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也就是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途径。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民商事法律冲突是大量存在的。为了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对民商事法律冲突加以适当的解决是十分必要的。国际上的实践,主要有如下两种方法:

(一)冲突法解决方法

综观各国的立法与实践,对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最早便开始采用而且一直沿袭至今的方法,是运用冲突规范(conflictrles)来指定应适用的法律的方法,即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种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从而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实质上是不同国家的民商事法律在适用上的冲突,换言之,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讲的是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问题,而冲突规范恰恰是指定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因此,就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而言,冲突规范不可否认具有明确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不失为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有效方法。可以说,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特有规范,冲突法解决方法是国际私法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传统方法。

根据冲突法的渊源,冲突法解决方法可分为国内冲突法解决方法和国际冲突法解决方法。前者是各国通过制定自己的冲突法解决与本国有关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后者是有关国家通过以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的形式制定统一的冲突法来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在用国内冲突法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情况下,由于各国的冲突规范本身并不相同,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之间便会产生冲突,这样,同一个国际民商事案件在不同国家的法院审理就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这种冲突规范之间的冲突的存在,大大增加了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复杂性,常常导致当事人挑选法院,即当事人选择于已有利的法院起诉,从而使对方蒙受不利这一现象发生。而通过国际统一冲突法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不仅可以避免各国冲突规范之间的冲突,防止当事人挑选法院现象的发生,而且还可以为各国实体法的统一奠定基础。

冲突法解决方法就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而言,只指定有关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而没有明确地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因而它对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只起间接调整的作用。由于这种方法只就有关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指定一个立法管辖权,而不问该管辖国家调整这种民商事关系的立法之有无以及内容如何,因而缺乏应有的针对性,所以也有人称之为间接调整方法。由此看来,用冲突规范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并不能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冲突,只能对有关具体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加以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方法只是一种消极的解决办法。

(二)实体法解决方法

实体法解决方法是指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民商事实体规范来直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因而避免或消除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

为了克服冲突规范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不彻底性,更有效地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国际实践中出现了另一种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即有关国家通过制定国际条约或借助在实践中形成的国际惯例,把彼此在某些方面的民商事法律统一起来,直接适用于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从而在所涉问题上避免和消除有关民商事法律冲突。正因为这种国际统一实体私法把有关国家的实体民商法统一起来,明确地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故它对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起到了直接的调整作用。就懈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而言,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解决方法由于从根本上起到了避免和消除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作用,因而它优于冲突法解决方法,是一种积极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解决方法。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出现应该被视为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自然进程,是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手段日趋完善的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

根据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渊源,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解决方法可分为国际条约解决方法和国际惯例解决方法,而前者又有双边条约解决方法和多边条约解决方法之分。目前,国际上已有不少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实体法公约,但规定有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的双边条约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各国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国际惯例。由于这些以国际惯例形式出现的统一实体私法规范,有的不及国际条约中的统一实体私法规范明确、具体,并且大多为需要当事人选择才能适用的任意性规范,所以,国际惯例中的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中的作用和效果不及国际条约中的实体规定。

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出现和发展,虽然增加了一种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新方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已有的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十分有限。从适用范围方面讲,其只适用于部分国家,从内容范围方面讲,其也只涉及不多的民商法领域。加之,各国法制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至少在目前我们还看不到实现全球法制统一的曙光。因此,在现阶段,国际统一实体私法并不能取代冲突法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民商相关文章
  • 两个法律冲突怎么解决,关于法律出现冲突的法律规定
    一、两个法律冲突怎么解决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处理办法: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
    2024-01-29
    96人看过
  • 国际私法跟国际合法冲突怎么处理?
    国际私法中处理涉外法律冲突的方法一般包括直接调整以及间接调整。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体现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体现。现代社会以抽象人格、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无身份区别保护为一般原则,弱者身份的提出,是这种一般原则的例外。这种例外的产生并在法律规范中得以体现,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结果。保护弱者是人类高度文明在法律上的显像,是法律规范人性化的反映。国际私法对弱者保护,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国际私法层面上的“弱者”是指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10](P85)这种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可能表现在当事人的经济地位方面,也可能表现在当事人的知识、技能、技术和信息方面。无论在那一方面,处于弱势或不
    2023-07-31
    93人看过
  • 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问题日益显得重要。巧合的是,最近不同的保险公司同仁在不同的场合,均提出了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的棘手问题。笔者为此查阅了很多资料,综合研究后,形成如下一些观点,供参考批判。一、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规定综观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多数国家对人寿保险合同与非人寿保险合同确定了不同的法律冲突规则,但法国除外。1、美国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第192节(人寿保险合同)规定,依投保人的申请向投保人发出的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和产生于该合同的权利,在投保人未在其申请中作出有效的法律选择时,决定于投保人在申请保险单时拥有住所的州的本地法,除非涉及特定问题,某些其他州依第6节陈述的原则与交易和当事人具有更重要的联系。在后一种情况下,将适用该其他州的本地法。上述《重述》第193节(火灾、保证或灾害险合同)规定,火灾、保证或灾害险合同的效力和产生于该
    2023-06-08
    187人看过
  • 解决法律冲突的两种途径
    (一)间接调整方法所谓间接调整方法是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来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也就是我们后面要讲的通过冲突规范(conflictrles)来指定各种不同性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的法律。在国际私法的历史上,用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起决定性的作用,国际私法也因此得到了发展。但是,也应该看到,采用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何国法,并不具体解决当事人权利义务问题;冲突规范指向的外国法有的得不到适用,因为国际私法上还有一系列制度减损冲突规范的效力,如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二)直接调整方法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用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规范(sbstantiverles)来直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2023-06-07
    493人看过
  •  工厂发生冲突的解决方法
    在工厂里发生打架事件,受伤程度较轻的当事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并离开现场寻求医疗帮助,重的当事人则应避免在单位里继续治疗。应尽快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治疗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打架者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工厂里,员工之间发生打架事件,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情况下,我们需要关注两个方面:第一,是受伤的程度,如果其中一方的伤情比较严重,那么无论哪一方有过错,都应该及时离开现场并寻求医疗帮助,而不是在单位里处理此事;第二,是受伤的程度,不论哪一方,如果伤情较重,都应该避免在单位里继续治疗,以免对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应该尽快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打架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受伤者治疗与避免二次伤害受伤者的治疗和避免二次伤害是任何事故发生后的重点关注环节。对于受伤者的治疗,根据其
    2023-11-11
    460人看过
  • 两个法律冲突怎么解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两个法律冲突怎么解决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处理办法: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
    2023-06-11
    251人看过
  • 论“一国两制”下我国当前区际刑事法律冲突
    【摘要】香港、澳门回归后,“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落实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多元法系格局形成的现实基础,也是内地与港、澳三地之间产生法律冲突的根本原因,给实务界带来了许多崭新、复杂且亟待解决的课题。我们应当在坚持“一国两制”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地解决此冲突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关键词】一国两制区际刑事管辖冲突原则一、我国区际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一国两制”条件下多法域的出现是我国产生区际刑事法律冲突的直接原因和前提条件。中国政府在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20日分别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收回这两个地区。香港、澳门回归后,成立了特别行政区,允许其保留资本主义制度。香港和澳门分别制定了基本法,基本法的制定使得内地与港、澳三地的法律冲突表现的更加明朗,从基本法可以看出:1.在立法权方面,立法权由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立法会可以依据基本法,按照法定程序制订包括刑事法律在内的所有法律,报
    2023-06-11
    219人看过
  •  探讨涉外合同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方法
    跨境合同可能会受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影响,导致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缔约能力、合同形式、成立时间和地点、合同内容和解释等方面。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导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性质和内容发生法律冲突。因此,在跨境合同中,需要遵守各国法律,避免法律冲突的发生。由于跨境合同通常会受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影响,各国在制定和执行合同时可能会就合同的各个方面做出不同规定,进而导致法律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涉及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主面有的国家规定18岁为成年年龄,18岁以上的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在其他国家中,有的规定只有达到19岁,甚至25岁的自然人才有缔约能力。(二)合同的形式方面。合同只有符合法定的要求,在形式上才具有效力。有些合同还需要登记或批准。由于各国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涉外合同中,仍会发生法律冲突。(三)合同的成立方面。英美法国家一般认为,承诺人只要把表示承诺的函电发出,合
    2023-11-15
    325人看过
  • 法律规范冲突在行政诉讼中的解决方法
    一般情况下特别规范优先于一般规范,效力层级高的规范优先于效力层级低的。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适用的规则是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这两个原则。关于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行政诉讼,是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本文所称行政诉讼法律是广义上的,包括所有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19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旧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一次全面修改。
    2023-07-04
    500人看过
  •  解决儿子与母亲冲突的方法
    不要与小孩子对抗,不要纵容孩子的错误行为,要尊重孩子的感受,与孩子交流时不要打孩子,不要让孩子感受到不被尊重,从自己做起,做孩子的良好榜样,教会孩子尊重与被尊重。首先,不要与小孩子对抗。如果小孩子出现了朝母亲发动攻击的情况,母亲应当牢记不要与小孩子对抗,否则会让小孩子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2.小孩子打母亲是一件错误的行为,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家人不要起哄,更加不能置之不理。3.不要纵容。小孩子如果出现了打母亲的行为,家长一定要对小孩子给与惩罚,比如罚站、不给吃东西等。千万不要觉得小孩子打母亲是一种小问题,不予理睬,或者是任其发展。4.跟孩子交流的时候不要打孩子。小孩子是一张白纸,父母怎么对待他,他之后就可能会怎么对待父母,所以不要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打孩子。5.孩子打母亲的时候,紧紧盯着孩子,质问孩子,父母辛苦养大他,得到的就是打母亲的回到吗?孩子会逐渐意识到打母亲是不对的,从而停止打母亲。6.
    2023-10-22
    63人看过
  • 解决优先购买权冲突的方法?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共有人在共有财产被转让时,可以就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具体是什么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中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中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东都主张行使
    2023-08-01
    427人看过
  • 如何解决这两个法律冲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如何处理两种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1。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的关系。二者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和特别规定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的,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后法优于前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新的法律总则同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作出裁定;新的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确定如何适用的,由国务院裁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定,制定机关应当作出裁定。4。不同机关制定的同一法律规范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无法确定如何适用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
    2023-05-31
    148人看过
  • 如何理解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冲突性
    “法律冲突关系”理论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被提起,对于一个法律部门来说,该部门法直接作用的那一类社会关系才能作为它的调整对象。如果把该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扩大至间接作用的社会关系,就相当于否定了其他法律部门的存在必要性,最终将致使法律部门划分的无意义。从国际私法的调整方式上反驳该论断,认为其在反致、转致情形下难以自圆其说。实际上,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法律适用关系,还是跨越国界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这一争议的根源很大程度在于人们对国际私法的范围存在分歧。如果以为国际私法的范围主要是冲突法,则其对国际私法的目标仅理解为选择法律,那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法律适用关系。而如果认为国际私法的范围除了冲突法以外,还应包括国际统一实体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应包括一切具有跨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
    2023-06-12
    468人看过
  • 涉外劳动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是怎样的
    涉外劳动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是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有规定的,按其约定;如果已经转化为我国的国内法条款的,则按照我国的国内法条款来进行适用。当事人可以依法采取协商、诉讼等方式来处理。一、怎么解决涉外离婚(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
    2023-04-02
    82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任何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国际私法也有其调整对象。一般来说,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跨民商事法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 更多>

    #国际民商
    相关咨询
    • 国际私法解决国际法律冲突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有两种,即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用其
    •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解决商业合同纠纷有哪些办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4
      原因: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相互作用过的结果:1、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2、各国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商事交往。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解决办法:1、运用冲突规范来解决。冲突规范是一种法律适用规范,它仅指明某一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如何适用法律,因而有别于能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
    • 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方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冲突原因如下: 1、商标与商号的构成存在相似性,均可使用汉字,并具有相同的功能,均是商誉的载体。 2、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不同,这也是权利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 解决方法: 1、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 2、将他人商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
    • 域名商标解决了商标冲突的方法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遵循原则如下: 1、驰名商标例外原则; 2、建立民事责任承担原则; 3、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等等。
    • 有什么方法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4
      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遵循原则有:诚信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驰名商标例外原则,建立民事责任承担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应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