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12-23生效日期:2003-12-23);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哪些情况属于直接严重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从网络上贩卖香烟,但是没有取得相关的销售许可证件的情况之下,就是属于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一般是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行政处罚的处罚,当然呢,如果说构成情节严重的话,将有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司法解释:非法经营烟草的法律规定
82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烟草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495人看过
-
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有哪些
332人看过
-
非法经营烟草的情节有哪些
280人看过
-
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有哪些
120人看过
-
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有哪些
85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非法经营烟草司法解释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
非法经营烟草适用哪些司法解释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4非法经营烟草的司法解释包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产品,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
非法经营烟草罪司法解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非法经营烟草罪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烟草制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
-
对非法经营烟草的司法解释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3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12-23 生效日期: 2003-12-2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
-
非法经营烟草行为司法解释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2烟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生产、批发、零售烟草产品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处理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一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雪茄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