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怎么办?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需要明确的是,债权是可以继承的,而债务对继承人而言只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人任职资格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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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借公司名义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9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借款,大部分用于公司扩大经营,小部分用于个人花费,请问这样算是盗用单位名义吗?因为辩方律师说是单位犯罪,但如果他是盗用公司名义则是自然人犯罪了。还有,公司是他注册成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借据上盖的是公司印章,我想问他的这个行为算不算代表公司集体意志?可以委托我们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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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个人名义向个人借款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1、企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如果实际是为公司借款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公司偿还债务,如果是归企业代表人个人使用的借款,则由企业代表人自行偿还借款。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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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有股东在跑路公司应该怎么办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41.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2.公司法人跑了,股东有权要求也有义务要求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股东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人跑了,如果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没有达到破产的程度的,可以重新在变更一个法人代表。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与股东会作出此决定的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上述变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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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人接管的公司可以以公司名义借贷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4原则上,公司的债务与公司法人无必然的联系。因为,公司的股东以其给钱额对公司承受有限职责,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受职责,既然是公司名义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来清偿,不能用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来清偿,除违法定代表人在该债务中存在重大犯错,承受公司法限定的连带职责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公司保证而承受保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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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借款合法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3当然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个人用款,最后个人偿还;如果是公司用款,最终可以起诉公司,要求个人与公司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