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却不上班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56:14 327 人看过

手机号为138××××7368的丹东王先生问:李某于2011年2月19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并以满1个月后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3月2日15时许,李某在工作时不慎锯伤左手食指和中指末节。受伤后,李某住院治疗15天。2011年4月2日,李某最后一次到医院接受治疗,当日医院为其出具了建议休息1个月的证明,后李某未再继续治疗。公司从3月17日(李某出院当天)开始,多次通知其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调换轻松岗位上班。2011年3月15日,经人社部门认定,李某属于工伤。2012年9月12日,李某的伤情被鉴定为9级伤残。2012年10月9日,李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双方的劳动关系何时算终止?

答:我们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011年4月2日,李某最后一次到医院治疗,医院建议其休息1个月,那么,停工留薪期就应该到2011年5月2日。后公司多次通知李某回去签订劳动合同及上班,李某未回公司,说明李某已不想回公司继续上班,故应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1年5月2日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的终止:员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
    2023-07-08
    3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非法终止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同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1996年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明确了工伤的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伤、致残、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在生
    2023-05-02
    141人看过
  • 如何将劳动关系事实终止?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
    2023-04-29
    143人看过
  • 上班头天受工伤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案由申诉人:周某,男,37岁,汉族,原系湖南某某农场固定工。被诉人:湖南某某农案由申诉人:周某,男,37岁,汉族,原系湖南某某农场固定工。被诉人:湖南某某农场。法定代表人:汤某某,湖南某某农场场长。1996年3月,被诉人停发申诉人周某每月定额发放的一百元生活补助费,申斥人遂以被诉人停发法定工伤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驻地某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照例发给申诉人生活补助费。调查核实情况申诉人周某,1980年11月顶替父亲在被诉人处召工参加工作,1987年8月参加抗洪抢救因工负伤,住院治疗3个月出院,经当地××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为工残5级,大部分丧失劳动力。申诉人妻子黄某无固定职业,有两个小孩读书,全靠周某抚养。1989年3月,周某因偷车农场下属饲料加工厂猪饲料(价值5万元)被当地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年4月,被诉人以申诉人盗窃公共财物,被人民法院
    2023-06-10
    209人看过
  • 员工旷工多长时间算终止劳动关系
    1、员工旷工多长时间视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对于旷工数日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制定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果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的,只口头告知员工是无效的。员工不需要遵守口头规定,他们只需要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即使因严重违反制度被辞退,用人单位也应当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只是口头通知予以驳回,也是无效的。如何计算旷工工资。2。法律上没有“私人休假”的概念。请病假的,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比例发放。事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支付工资。如休年休假、法定休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带薪休假,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支付工资。3。上班迟到是违反公司规定的,但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罚款。企业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罚你
    2023-05-31
    302人看过
  • 停工工资满了,劳动关系能不能终止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本单位按月支付。停工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应当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
    2023-05-31
    480人看过
  •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伤认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若工伤发生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职工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追索认定工伤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工伤赔偿怎么走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员工工伤应该如何申报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
    2023-03-15
    128人看过
  • 解雇或辞职后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相关知识: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
    2023-06-02
    343人看过
  • 不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如何索赔双倍工资
    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
    2023-04-17
    48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何时终止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何时终止时间的依据是什么?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应因案而定: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
    2023-04-29
    386人看过
  • 离职和终止劳动关系是什么,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呢
    一、离职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二、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三、劳动方式终止的方式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
    2023-02-25
    426人看过
  • 如何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一、如何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二、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XXXXXXXX公司:本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单位工作了XX个月。现由于原因(用人单位的用工或管理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
    2023-04-29
    273人看过
  • 劳动关系恢复后多久去上班
    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仲裁做出后即去上班。因为,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怎么恢复劳动关系现在很大一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是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在处理此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案件本身的情况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两种方式都是权利受到侵害后的补救方式。根据目前的情况,很多员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但是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经常会面临胜诉后可能仍然没有办法使劳动关系得到贯彻履行的问题,在此我们想告诉大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重新解雇员工或者员
    2023-03-20
    27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仲裁委员会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特此证明。
    2023-06-10
    24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用工之日。劳动关系终止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与终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0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用工之日。劳动关系终止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 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什么叫劳动关系终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消除,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失踪;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
    • 员工为何不愿意将其终止劳动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员工不愿转岗,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