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池塘溺亡责任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23:00:02 287 人看过

律师解答:

需要看案情。

需要看案情,如果池塘没有设置警示牌和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的,池塘所有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责任的大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鱼塘淹死人属于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6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池塘填埋规定的是怎样的
    关于农村池塘填埋规定的是怎样的关于农村池塘填埋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任何人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填埋池塘。关于农村池塘填埋规定的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2-07-24
    269人看过
  • 儿子在泳池溺水身亡,责任如何承担?
    孩童若在泳池中溺水身亡,若泳池的管理者、所有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儿子溺亡的结果是由于监护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儿子在泳池溺水身亡,责任如何承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n活动组织
    2022-06-29
    62人看过
  • 农村池塘私人可以填埋吗
    农村池塘私人不可以进行填埋,仅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填埋,否则即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农村池塘私人可以填埋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2022-06-25
    88人看过
  • 孕妇池塘溺死物业承担赔偿
    怀孕8个月的王某在金坛某村池塘边散步,不慎滑入河中溺水身亡。近日,金坛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03年8月,金坛某村民小组将其所有的19.46亩土地租赁给某镇政府,由政府将此块土地建设成为健身活动场所,该活动场所由健身广场和池塘两部分组成。2006年11月,金坛某物业与村民李某签订了协议,将面积约6亩的池塘承包给李某。去年5月16日下午2点左右,怀孕已经8个月的王某在池塘边边吃苹果边散步,在往池塘里扔果核时不慎脚下一滑,跌入池塘,溺水身亡。王某死亡后,其父母和丈夫将村民小组、镇政府、物业及李某告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在怀有八个月身孕的特殊时期在特殊环境下的行为后果有一定的预见性,应当认识到身体重心不稳产生的危险性,对其本人在池塘溺水死亡自身有重大过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某物业尽管在水塘周围设置写有禁止游泳等的警
    2023-06-06
    75人看过
  • 游泳池溺水是谁的责任
    游泳池溺水事故的责任认定,首先需要确定责任主体:第一,救生员是否尽到了救助义务。只要救生员履行了职责,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故意不施救造成人员死亡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救生员在一旁,有能力施救却没有施救,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要追究其责任。第二,游泳馆方面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游泳馆要做到安全警示义务、巡视检查义务等,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游泳馆对溺水死亡的人负有直接的法律责任,起诉游泳馆,要求赔偿部分损失的支持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第三,家长或者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义务。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则自己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脚在游泳池被划了下来怎么修复脚在游泳池划伤如果是游泳馆的责任那就可以搜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如果游泳馆已经在合理限度的范围提供了安全保障义务,游泳馆肯定是没有责任的;假如消费者摔伤的这种情况是有其他侵权人导致的,那就有其他侵权人承担民事
    2023-07-21
    137人看过
  • 幼女池内溺亡监护人和池主人各担责
    樟树讯2005年尹某在自家房屋旁挖一坑做沼气池,由于资金困难,沼气池未完工一直闲置,仅用尼龙网围着,2008年春节前该尼龙网被人扯掉。正月初三,张某未满3岁的女儿在池边玩耍时,不慎掉入池内溺水身亡。虽经村委、乡政府协调,未能达成协议,张某诉至法院。樟树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女儿系幼女,其在玩耍时,张某未尽到很好的监护、照顾,对女儿的身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尹某对其所有并闲置未使用的沼气池,虽曾用尼龙网围过,但被人扯开后未及时重新围好,未尽到管理责任,放任了沼气池可能有人掉入受伤害的危险结果发生,尹某应负责任。
    2023-06-08
    183人看过
  • 七龄童掉入鱼塘溺亡塘主与其父母共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到挂有警示牌的鱼塘边玩,七龄女童不慎落入鱼塘溺亡。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女童父母因监护不力承担孩子溺亡的七成责任,鱼塘主人因管理鱼塘不到位承担小孩死亡的三成责任,赔偿溺亡女童家长3.5万余元。襄州区人饶文学在襄州区程河镇包下9亩堰塘养鱼。饶文学在鱼塘旁挂起警示牌,标明禁止小孩上投饵台玩耍。2009年12月27日下午,7岁小姑娘吴小芳到饶文学承包的鱼塘边玩耍时,不慎从投饵台上落入水中。吴小芳被奶奶救起后送往医院救治,最终不幸身亡。事发后,吴小芳的父母将饶文学告上法庭。襄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7岁的吴小芳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疏于对其人身安全进行保护,是造成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应付主要责任。饶文学承包的鱼塘离居民生活地较近,饶文学应知道鱼塘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饶文学虽在鱼塘边挂有警示标牌,但这并不能有效防止人身危险的发生,饶文学未尽到必要的安全管理、防范和注意的义务
    2023-04-24
    460人看过
  • 填土农村池塘有无违法之处?
    农村池塘填土未经审批报建是违法的。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村民如果未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农村鱼塘性质用途,私自填埋集体鱼塘,属于违法行为无疑。农田填土没有申请合法吗农田填土没有申请属于违法行为。正常的农田不需填土,如果已经是开挖过原农田且未办理合法手续是属于违法的。违反土地相关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相关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
    2023-07-06
    500人看过
  • 农村池塘边建房怎么打地基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然后由国土的资源管理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来到实地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标准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划等在进行初审。最后由国土资源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发宅基地,并且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2024-05-11
    52人看过
  • 呆傻儿溺死鱼池责任谁担
    一、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精神病人由其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2、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二、相关内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智力
    2023-12-24
    86人看过
  • 鱼塘溺水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属于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4-05-06
    51人看过
  • 8龄童小区泳池溺亡
    8岁男童就是被这个游泳池吞噬了生命。男童上完游泳课后留下玩水出意外物业公司正和家属协商赔偿问题文/记者汪万里图/记者卢政7月3日下午3时许,8岁的小杰在小区泳池内上完游泳课后,继续在泳池内玩水时不慎溺亡。昨天上午和下午,泳池所属的物业公司一直在和家属协商赔偿问题。不过,正如物业公司一负责人所称,“金钱弥补不了家属的伤痛”。采访中,记者获悉,就在小杰溺亡的这个泳池,去年也曾发生过一起溺亡事件:一名30多岁的男子酒后游泳时不慎溺水。物业公司方面称,去年的事件是个意外,今年这次溺亡更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事情。事件:泳池内玩水不幸溺亡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东莞市区一小区泳池。该小区很大,环境也不错,但小区泳池规模较小。因为设在小区内,所以,每到夏天来这个泳池玩水的大人、孩子很多。8岁的小杰,在暑假开始后,就报名参加了小区泳池内的游泳班。游泳池门口锁着,“设备检修、暂停开放,不便之处,敬请谅解”的招牌挂在显
    2023-06-22
    431人看过
  • 河道溺亡侵权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河道溺亡市政方的责任需要看公共设施的建设是否有缺陷有无警告标识和补救措施,如果有缺陷或者无警告标示和补救措施,则市政管理者应当承担不作为造成的行政赔偿责任。一般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4-05-12
    305人看过
  • 在游泳馆溺水责任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需要看案情。需要看案情,一般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4-04-25
    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XX站的池塘溺亡两个孩子,XX站有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林业站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一般情况下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游泳池溺水导致死亡责任认定有何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
    • 十岁孩子溺水死亡池塘拥有户不愿承担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起诉处理。池塘的拥有者是否在池塘周边放置有不能下水游泳的警示标志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件事的主要责任还在于孩子监护人,想要全额赔偿不可能。具体请来电咨询或1对1咨询
    • 游泳溺亡游泳池方有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第一需考虑游泳馆及救生员是否取得了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第二需考虑游泳馆是否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第三需考虑游泳者本身是否具有导致溺水
    • 在泳池游泳溺亡如何追究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