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拿遗产继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01:05:04 445 人看过

一、哪些人不能拿遗产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下人不能享有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且未获得被继承人谅解的;

4.当事人不是继承人范围内的。即不是法定继承人,也不是遗嘱继承人

二、胎儿能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胎儿一般不享有遗产继承权。但法律有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该胎儿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怎样才能放弃遗产继承权

继承权作为权利,有放弃的自由。然而,放弃继承权的意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继承人本人必须放弃,他人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特定时间进行;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例如,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的赡养、赡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的,放弃无效;

5.放弃继承权必须依法作出。诉讼前放弃的,应当书面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字,放弃也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赠后六十日内,作应当在知道受遗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n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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