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给婚外情人的房子无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05 17:14:42 390 人看过

一、丈夫送给婚外情人的房子无效吗

丈夫因情感出轨而在婚姻外对情妇的无偿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满足以下三点基本要件:

首先,实施该行为之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行为意愿意志表达要求真实;

最后,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规定,并且不得背离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因此,向第三方无偿赠与财产的行为,由于其有悖于社会道德规范,已经构成违法,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复婚后房产证可以过户给妻子吗

当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中被分配给男方后,若男方最终成功获取了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在双方再次缔结婚姻关系的过程中,男方是完全有权力将这所房子作为个人财产赠送给女方的。

这种赠与行为必须经过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同意才可进行。

在此过程中,男方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其赠与意图,同时还要按照法律要求办理房产过户以及缴纳税费等相关手续。

除此之外,女方也有义务负担赠与所带来的税收问题。

如同如果该房子仍存在尚未还清的分期付款项,女方也须承担起还款责任,或者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制定出其他妥善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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