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房屋有违法行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4:40:34 197 人看过

非法买卖房屋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如下: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出租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出租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一般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是怎么量刑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处罚标准的规定有:

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法买卖房屋怎么处理?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
    2023-06-18
    369人看过
  • 受委托的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吗
    我于2005年4月2日在一家中介公司向王某以30万买进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买房的目的是考虑投资。当时我把购房款一次性付清了,房子也交付使用。当时为了省费用,我们没有去房产交易所过户。我和王某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委托书的内容是:产权人王某全权委托我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委托期限是三个月。后来我于2005年6月28日通过中介将该房屋卖给了张某。价格是31万。当时签买卖合同的时候,我将产权证和委托书公证书都给张某看过,他并没有异议。合同内容是:双方约定先付15万,余款16万等张某办好产权证,向银行贷款出来立即付清。房款全部付清,我再把房屋交付给张某。当时合同中产权人栏目我是写王某的名字,后面我写了个我代签!于是张某就先付15万,我们就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三证现在都已经全部过户到张某名下。张某却又反悔了,不想买该房屋,并提出理由是:我并不是真正的产权人,双方所签的买卖合同无效。并提出要
    2023-06-10
    379人看过
  • “众筹买房”是违法行为吗
    “众筹”这一词兴起源于美国,最初是艰难奋斗的艺术家们为创作筹措资金的一个手段,目前,它已演变成初创企业和个人为自己的项目争取资金的一个渠道。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在最近“众筹买房”进京的讨论中,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有不少开发商的施工都是外包的,提出的这种概念很新颖,在二三线城市或许有可操作的空间。因为一些小型开发商可能比较愿意同他们合作,但是在北京等大开发商云集的大城市,这种模式的可操作性很低。就此有人就此提出疑问:万一房子没有卖出去的话,房子归谁?谁能住呢,这些后续的问题应该做出明确的规定。
    2023-06-13
    150人看过
  • 应对房屋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
    房屋买卖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买卖双方违约责任如何处理买卖双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先是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2023-07-18
    386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同时,由于根据有关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根据有关规定:“公民个人(包括农民在内)对于其房屋既然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自然有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2-20
    35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备案是行政行为吗
    房屋买卖备案行为因为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所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只是一种事实状态的记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三)行政指导行为;(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
    2023-03-31
    153人看过
  • 中介卖房有哪些行为违法
    中介卖房有以下行为违法: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真实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利用中间方的地位采取假客户看房、出更低价格的方式促进签约。一、证券公司欺诈客户的行为有哪些-证券公司以及其从业人员欺诈客户的行为包括:(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4)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以及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二、公司并购包含什么风险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
    2023-06-23
    164人看过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2、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3、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4、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向无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者明知购买者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向其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5、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一、证明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吗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
    2023-06-21
    401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买卖为交付定金是否违约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为交付定金是否违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纳了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就构成合同违约,适用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首先,从当前的规定看,买受人交付定金后,跟商品房开发商就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
    2023-06-19
    222人看过
  • 二手房低价买卖是不是违法行为
    二手房低价买卖不是违法行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买卖二手房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真实的意思表示设立价格进行定价,同时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房屋买卖价格。一、可以解除二手房的阴阳合同吗可以解除二手房的阴阳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为避免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价格,价格条款无效,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所有销售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此,由于合同约定,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合法有效。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条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条件如下: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4、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
    2023-06-25
    216人看过
  • 私人买卖土地属于违法行为吗?
    私人买卖土地犯法。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没有私人土地的说法。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得随意进行买卖交易。一、集体土地与个人土地的区别1.所有权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私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私人所有。2.使用人不同: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私有土地使用人一般是单位和个人。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私人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4.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而私人土地使用年限有着严格的规定。二、农村的宅基地算是不动产吗宅基地属于不动产,但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1、我们国家的土地只分两种:一则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一则是集体所有的土地。2、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在现实当中,农村宅基地似乎是
    2023-04-11
    239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买卖违约金有诉讼时效吗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违约金有诉讼时效吗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主张违约金的,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
    2023-04-19
    240人看过
  • 房屋买卖二手房的契税少写违法吗
    一、房屋买卖二手房的契税少写违法吗一般不可能少交的。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合同签订价格通常默认为含税价,需换算为不含税价后与地税局内部系统的评估价进行比对。低于评估价则以评估价作为计税依据;高于评估价且增值税为差额征收的,契税计税依据为(合同签订价格-增值税税额),税率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
    2023-03-26
    83人看过
  •  2023年最新:购枪行为是非法买卖还是非法持有?
    非法购买枪支包括购买军用枪支一支以上、购买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购枪行为应当被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非法买卖枪支中的“买卖”不仅限于倒卖或者贩卖,还应涵盖交易行为。非法购买枪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构成犯罪:一、购买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二、购买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三、购买枪支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非法购买枪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购买枪支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买者必须是拥有合法身份证明的成年人;其次,购买者必须具有合法购买枪支的资格,如无犯罪记录、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最后,购买的枪支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购买禁止购买的枪支。如果购买者违反了这些标准,其购买枪支的行为就可
    2023-11-01
    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买卖非法房屋强拆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4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吗农村房屋买卖是否违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买卖是合法的。 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应认定为是合法的。 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也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有亲戚卖房子进行房屋买卖倒卖第三方违法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
      合同只要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况,是合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是有效的,这样的买卖行为并不违法。因此上述情况与第三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自愿真实意思表示那就是合法的,不算违法。
    • 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怎么量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三)
    • 非法买卖土地有哪些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非法买卖土地,构成犯罪的情形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