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能否采取刑事强制传唤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4:30:13 184 人看过

一、案情

王某系安徽某县塑料厂厂长,长期在北京推销塑料制品。1995年8月10日上午,汪某在商场联系业务时,北京某区派出所民警张某等三人来到汪某所在的商场,让汪在一张空白的传票上签字,用手铐将汪带到派出所,汪未反抗。汪被带到派出所后,民警讯问汪是否骗了人家的钱财,汪否认。民警和联防队员用警棍殴打汪。其间汪要求小便,被拒绝,汪无奈就在被讯问地小便。民警迫汪脱下衣服,联防队员用脚踩着衣服将地上的尿擦干。直到第二天午,才允许汪吃喝。8月11日上午11时,民警告知汪某,传唤结束,将汪放走。当汪走出派出所不到10米处,一民警又拿着传票要汪签字,进行第二次传唤。汪又被带回审讯室。此次传唤民警要求汪回答第一次传唤是否合法,民警是否殴打汪某,手续是否齐全等问题。汪都违心作了回答。1996年9月22日,汪某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

原告诉称,派出所在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强制传唤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人身权、财产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并赔偿损失。

被告辩称,1995年8月1日,被告接到事主甄某报案,称其被人以卖邮票为由,骗走人民币1000元、国库券1000元,由于被骗数额巨大,我局予以立案侦查。1995年8月10日,事主再次到派出所报案,称发现骗钱者。派出所派民警持传唤证将事主指认的本案原告汪某传唤到所进行讯问,并在法定时限解除传唤,后因侦查需要,再次将汪传唤至所。派出所依法执行职务,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原告诉讼无理,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法院经查,被告接到事主报案后,将此事上报公安分局,分局有关部门指示由驻所民警和所里共同工作,有情况再报,当事主报告其已发现诈骗钱的人,被告三位民警遂持所长签发的传唤证赶到商场,由事主指认后,核实了原告身份,对原告实施传唤。被告对原告进行了讯问,要求其对派出所的传唤随传随到。11时10分,讯问结束,解除传唤。当原告离开派出所后,被告民警又在派出所办公地点的大门外,对原告再次实行传唤。第二次传唤期间,被告又就其对原告讯问的合法性讯问了原告。12日10时30分,被告解除了对原告的传唤。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既有行政管理权,又具有刑事侦查权。人民法院只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本案事主所报案件已构成刑事案件立案线索,被告将此案上报分局后,按分局指派对该案开展侦查工作。被告在有事主指认的紧急请况下,依照有关程序规定,对原告实施传唤,进行讯问,该行为属于公安机关依刑诉法办理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的范围。原告对此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故裁决驳回原告起诉。

二、评析

这是一起因公安机关强制传唤引起的纠纷案件。法院以被告的传唤系刑事行为为由驳回起诉。那么究竟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否属于刑事侦查行为呢。如何区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呢?理论上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完全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区分公安机关的两种行为,应当以行为的形式要件为标准,即凡公安机关为了刑事侦查需要采取的、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形式要件的行为,均系刑事侦查行为。如公安机关依照刑诉法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均为刑事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原告不得对之起诉。

我们认为,区分刑事和行政行为,不仅要从形式上加以判断,而且需要对其行为实质加以审查。如果原告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而公安机关为了达到不正当目的,如插手解决经济纠纷或打击报复等,对公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则不属于实质上的刑事侦查行为,而是行政行为。

本案被告对原告采取的传唤,实质上是行政传唤,并不属于刑事侦查措施。法院以被告行为系刑事侦查行为为由驳回原告起诉值得商榷。

首先,派出所不能行使刑事侦查权。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有两个,其一是行政职能,其依据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二是刑事侦查职能,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如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能,则派出所只能作出罚款50元以下及警告的处罚,其处罚过程中的传唤为行政行为。而刑事职能,则只能由公安分局以上机关行使,派出所不享有此权。所以本案被告作为行使行政职能的派出所不能行使侦查权,其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理应纳入行政诉讼范围

其次,两次传唤均违法。派出所采取传唤措施,必须依法进行。即要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在法定期限内予以传唤。本案虽然有事主报案,但事主并非亲眼看到原告行骗,而过了几天后根据回忆指认,被告在无其他旁证的情况下,仅凭事主指认就传唤原告,显然证据不足。所以第一次传唤是违法的。第二次传唤是在刚刚解除第一次传唤几分钟内采取的,已构成连续传唤,第二次传唤期间被讯问的内容与原告违法无关,只是确认第一次传唤是否合法。这种让原告在限制人身自由情况下确认公安机关行为合法的做法值得思考。所以第二次传唤也是违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强制传唤的强制措施如何
    强制传唤不属于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措施只有五种,分别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并没有包括强制传唤。一、被检察院传唤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传唤是通知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行为。传唤则是通知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它本身是通知的性质,其强制性没有拘传直接,因此,传唤不是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取保后检察院传唤几次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实际审理需要而定,取保候审后被检察院传唤是正常情况。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023-03-12
    483人看过
  • 传唤两次才能拘传强制措施吗
    一、公安局传唤能否使用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嫌疑人经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可以对嫌疑人进行拘传,拘传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二、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
    2023-02-18
    223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拘传与传唤的优劣分析
    这段内容主要介绍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讯问、询问或审理的行为。传票不具有强制性,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或审理的行为,性质等同于通知。与刑事传唤和拘传不同的是,这些传票并不具有强制性。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对不愿到案接受讯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在其抗拒到案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戒具。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
    2023-10-06
    71人看过
  • 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民事强制措施
    传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形式或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但不包括传唤:(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传唤吗行政强制措施没有传唤,传唤违法人员是为了案件调查的需要而实施的,所以传唤是属于调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
    2023-08-18
    199人看过
  • 刑事传唤刑事强制措施不到场怎么办
    根据身份、案情不同,接到刑事传唤通知后不到案的行为,将导致以下后果:1.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2.缺席判决。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3.拘传。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传。4.逮捕。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刑事传唤虽然意味着要跟公检法打交道,也不必在接到刑事传唤通知书的一刻就感到惊慌失措。毕竟刑事传唤作为一种侦查手段,与强制措施大相径庭。但
    2023-02-10
    131人看过
  • 法律是否对传唤做强制措施?
    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由此可见,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
    2023-08-01
    212人看过
  • 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多久会提请批捕
    一、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多久会提请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2023-04-16
    263人看过
  • 土地部门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土地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是不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土地部门依法能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当事人的财物等。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条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023-04-04
    334人看过
  • 强制传唤是什么措施?
    强制传唤是强制措施,更具体的分类是,强制传唤属于行政类型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的过程之中,若是遇到知道案情的公民,并不愿意配合侦查工作,此时会被行政机构强制要求传唤。1、并且在被传唤后,需要如实的回答问题。2、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3、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强制传唤是否是公安行政强制性措施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
    2023-08-03
    325人看过
  • 暴力伤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0日下午,广东省政府召开防范暴力伤医专题会议,部署我省严厉打击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暴力伤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进一步优化医疗环境,切实保护医护人员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副省长邓海光作工作部署,并就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不是简单的医患关系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暴力伤医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任何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要求,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环境,有效提升医院安全管理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一是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安全工作各地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切实落实预警防范措施
    2023-04-25
    442人看过
  • 拘传是对谁采取的强制措施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拘留、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但适用的时间先后不同,期限也各不相同。具体区别如下:一、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由于拘传对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又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因此,对于不宜采取逮捕、拘留强制措施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使其到案接受讯问。这样,既可以尽可能少的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又可以达到讯问的目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
    2023-02-24
    469人看过
  • 哪些机关能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3、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但是,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没有立案能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吗没有立案的,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表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轨道,侦查和审判活动才能启动。强制措施作为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采取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诉讼没有开始就不能使用,否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实际上是一种非法拘禁。对任何一个可能被怀疑犯罪的正常人来说,都是一种人身威胁,是滥用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尽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针对某种紧急情况可以先行拘留,但这里的先行是针对没有办理拘留手续而言的,是指情况紧急可以无证拘留,而不是指
    2023-07-20
    398人看过
  • 公安派出所传唤有关规定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进行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一、强制传唤后需要补办传唤证吗强制传唤后一般是不需要补办传唤证的,仅在笔录中载明具体情况即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二、口头传唤的法律效力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
    2023-03-07
    310人看过
  • 派出所强制传唤不见人咋办
    警察传唤,必须去。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就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一、强制传唤时间可否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强制传唤不上治安处罚措施,只是调查的一个程序,所以强制传唤时间不能折抵行政拘留时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
    2023-03-14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派出所传唤的强制措施,非法拘留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5
      派出所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正当理由,派出所可以拘留,这是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是强制措施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3
      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可以说明情况不去!如果是当事人身份,“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
    •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其次,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无法确实是否有证据。但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
    • 公安局传唤可否使用强制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3
      公安局传唤可以使用强制措施。“传唤”一词在《刑事诉讼法》的语境中本身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配合,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力使用强制措施,包括:据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
    • 审讯传唤一般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0
      审讯传唤不算是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