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有什么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4:30:20 458 人看过

一、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概念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

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既有区别,又密切联系,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

二、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

1.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特征。犯罪心理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以言语和动作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犯罪行为则总是犯罪心理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

2.相罪心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依存性,在犯罪人犯罪行为发生前,犯罪心理就已独立存在;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心理也不一定立即结束,它可以继续独立存在于犯罪人的头脑之中。犯罪行为总是依犯罪心理的存在而发生。

3.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为发生在后。犯罪心理总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前就已形成,犯罪行为总是在犯罪心理形成之后才可能发生。

三、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联系:

1.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2.要剖析犯罪心理,必须先了解犯罪行为。只有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才能从行为表现人手,对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作归因分析。没有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犯罪行为,就无从了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

3.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状况而定。如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分即是如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结果犯罪和行为犯罪
    什么是结果犯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如果只有一定的危害行为而无法定的危害结果,那么,对于故意犯罪来说是犯罪未遂,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则不构成犯罪。结果犯的成立,要求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在杀人罪中,必须是杀人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杀人罪既遂,反之,如果基于杀人的目的,但却未将被害人杀死,则为杀人罪未遂。在过失犯罪中,如果行为与法定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什么是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行为犯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在行为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
    2023-05-01
    241人看过
  • 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与犯罪类型有何关系?
    犯罪不需要再追究的期限:1、犯罪需要判处最高刑不足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后不再追诉;2、犯罪需要判处最高刑为5-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后不再追诉;3、犯罪需要判处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在追诉;4、犯罪需要判处最高刑无期或者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刑事犯罪追诉期限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
    2023-07-01
    323人看过
  • 犯罪心理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1.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刑法学是研究刑法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学科,其中包括犯罪及其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刑事责任、刑罚及其种类、刑罚的具体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犯罪心理学所研究的犯罪,是以刑法中有关犯罪的规定作为依据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刑法学的制约。例如,犯罪心理学在研究如何确定犯罪的定义、划分犯罪的类型、控制和预防犯罪等问题时,要受到刑法学研究的制约,刑法学的研究为犯罪心理学提供了法学和法律上的依据。反之,犯罪心理学对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研究成果,又为刑法学研究犯罪提供了某种认识和理论的基础。例如,刑法学中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要以犯罪心理学对犯罪心理形成机制和刑事责任心理基础的研究为依据。2.犯罪心理学与犯罪学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以及预防犯罪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刑事法学(魏平雄、许章润,1987)。犯罪学是从
    2023-04-22
    79人看过
  • 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和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和犯罪既遂的区别犯罪的终了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可分为实施终了的犯罪和未实施终了的犯罪。如盗窃嫌疑人使尽了所有方式都没能打开保险柜,构成犯罪未遂属于实施终了的未遂;盗窃时没等打开保险柜就被抓获,属于未实施终了的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也就是说,只要犯罪构成四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齐备,那么就构成了犯罪既遂。二、犯罪既遂的形式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
    2023-02-14
    86人看过
  •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行为,都是由我国刑法分则加以明文规定的。因此,对于单独犯罪,只要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就可以了。而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只有把这些行为与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现将各种共同犯罪行为分述如下:(一)实行行为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独立地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其行为结合在一起而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可。例如,二人犯杀人罪,各对被害人砍三刀。如果孤立起来看,砍三刀未必就能致人死亡。但二人的杀人行为结合起来,
    2023-05-01
    338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中的漠不关心有哪些类型
    犯罪行为中不作为类型,具体如下:1、犯罪行为中不作为有纯正犯和不纯正犯两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只能以不作为构成的犯罪;2、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以不作为形式而犯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3、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扒窃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盗窃类型的犯罪行为,扒窃就是盗窃,按照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扒窃是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盗窃,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属于盗窃。扒窃和盗窃都属于盗窃行为,“扒
    2023-07-02
    397人看过
  • 犯罪和犯罪行为分别是指什么意思?
    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理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进行研究,如犯罪意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2)研究犯罪行为方式,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政策提供依据;(3)研究某一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为改造该罪犯提供帮助。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
    2023-04-28
    141人看过
  • 再犯和累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累犯与再犯的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的,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的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就再犯而言,后犯之罪在实施的的时间上并无限制,既可的以是在前罪刑罚执行的期间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实施。累犯与再的犯的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都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的表现为:(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2)累犯必的须以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了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的怕只单独判处了过附加刑)而再犯,并不的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略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了免以后的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了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而再犯的的前后两罪之间并了无不时间了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
    2023-06-17
    118人看过
  • 犯罪中止和中止犯的关系
    从逻辑结构上可以推出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中止和第2款规定的中止犯是同一概念。基于这一刑事立法事实,长期以来,刑法学界乃至司法实务界都普遍认为,犯罪中止和中止犯是一样的东西,无非是换个名称而已。对此,《刑法学》作者的观点就颇具代表性:根据这一规定(指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刑法中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理论,我国刑法中故意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很明显的,在这里,犯罪中止等同于中止犯。依笔者之见,犯罪中止和中止犯是两个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不同点有:(1)性质不同。中止犯无疑是一种犯罪行为;而犯罪中止不仅不是犯罪行为(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的两种表现形式,这两种表现形式都不言而喻排除行为的犯罪性),相反地,乃是法律和社会所赞许、支持的行为。
    2023-04-25
    321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与财产冻结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对财产冻结是有规定的,规定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是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因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犯什么罪来冻结财产的,是会根据侦查案件的情况来确定是否会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
    2023-06-30
    461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犯罪心理分析
    共同犯罪的概念指的是两人以上的故意犯罪,而且排除了过失犯罪,即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符合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而且对于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也有相关的限制,具体而言指的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犯罪的排除情形有哪些共同犯罪的排除情形有以下这些:1、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3、同时犯;4、“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5、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6、共同过失犯罪行为;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3-07-01
    164人看过
  •  犯罪中止与阻拦行为的关系
    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丁某反抗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蒋某的胸部。洪某在第二次抢劫犯罪行为过程中,因中途改变犯意转而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并在强制猥亵后自动放弃继续实施抢劫犯罪。法院认定洪某构成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款人民币二千元。在犯罪过程中,如果自动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就构成了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案例】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某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
    2023-11-14
    89人看过
  • 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理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进行研究,如犯罪意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2)研究犯罪行为方式,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政策提供依据;(3)研究某一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为改造该罪犯提供帮助。一、实行过限的具体认定(一)共同实行犯与实行过限共同实行犯在德日刑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没有对共同实行犯予以明确的规定大多是学者们从理论上下定义。共同实行犯,就是指两人以上的行为人以共同的故意实施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在共同实行犯中,各个共同实行者所实施的都是刑法分则构成要件所规定的实行行为。在共同实行犯的情况下,若甲乙二人共同实行犯罪,如果甲实施了超出预谋的犯罪行为,对此,乙不负刑事责任,应当由甲对这个
    2023-03-05
    101人看过
  • 过失行为和过失犯罪的联系
    一、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二、过失犯罪与过失行为的联系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
    2023-06-20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8
      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帮助我们解决一些犯罪问题。
    • 语言暴力和犯罪行为的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6
      言语伤害被视为违法行为。如果达到严重程度,将被视为毁谤他人。而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时才会被视为犯罪。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会被视为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
    • 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存在什么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1
      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关系是后者会影响前者的认定,犯罪结果会影响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和从犯的认定。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考虑到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还有就是后果严重程度。
    • 行为犯和危险犯的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也就是“干完了就既遂”。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也就是“恶果出了才既遂”。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以构成要件是否要求侵害具体对象为标准,要求具体侵害对象
    • 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关系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关系是后者会影响前者的认定,犯罪结果会影响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和从犯的认定。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考虑到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还有就是后果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