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期间工资是如何发放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52:54 125 人看过

1、南京疫情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南京疫情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劳动条例》和合同的规定支付。南京疫情期间工资发放依据

关于印发《支持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就业指导服务。结合上级有关规定,通过案例解释、法律解释、规章等方式,对疫情涉及的劳动报酬支付、医疗期计算、休息休假安排、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等问题进行解释,以便于各方的比较和实施,尽可能从源头上消除相关劳动争议。要引导当事人相互了解、相互理解,把协商、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的作用,利用微信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安全的《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一方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相应中止。因疫情影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难以审理的,试行期限相应顺延

制定并发布《防疫工作中劳动保障监督问题处理与解答标准》。明确企业和职工在特殊时期的责任和解决相关问题的方式方法,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本市劳动保障监督机构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坚持“多数据运行,各方不跑腿”的理念,广泛有效地通报、受理网上和电话投诉和举报,促进网上流通,巩固网上书面审查,网上发放企业不合规证书。加强执法力度,对在特殊时期侵犯职工或企业合法权益、经法律法规批评教育拒不改变的,依法惩处

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对于新感染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延迟再就业等其他紧急措施期间,用人单位可支付劳动者该期间的报酬。在此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推迟至员工的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到期或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结束。对于隔离期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患者,企业可根据员工疾病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病假工资。对于派遣员工,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返还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派遣人员,以及政府为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派遣的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力的人员。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关于直接就业的相关政策处理

因防疫原因不能请假的员工,在延长的工作时间内需要提前休完假并返回工作岗位休假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安排补假;无法安排补假的,按日计算支付劳动报酬,不低于其平时日薪的200%。根据市政府通知,企业在2月9日24:00前复工的,延期复工期间(2020年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的工资支付参照停产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处于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不得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企业应通过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和其他休假,并按照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企业要求员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报酬。符合规定、不符合延期复工条件的企业安排职工在此期间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安排员工在休息日(2月8日、9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的200%发放工资。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应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疫情疫情期间如何发放工资
    在疫情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应该扣工资,而对于只要因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资,从而还应该要如实的发放劳动者该有的工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一、临时工未满合同扣工资合理吗临时工未满合同扣工资不合理。离职未未做满合同日期,公司也没有权利扣工资,但劳动者若违法解除应该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不能已此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公司临时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其劳动合同约定或口头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其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临时工的工资发放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如下: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023-04-10
    415人看过
  • 疫情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一、发包方能因本次疫情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吗发包方不能因本次疫情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二、工作上班人员上班后怎么发工资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
    2023-04-11
    422人看过
  • 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在疫情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应该扣工资,而对于只要因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资,从而还应该要如实的发放劳动者该有的工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一、公司合同书上写着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是合法的吗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本质上属违约金条款。法律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此之外,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离职扣工装工资是否合法离职扣工装工资不合法。员工的服装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应该扣除劳动者工资,且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离职后公司克扣工资处理如下:1、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2、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3、向劳动监察
    2023-03-27
    85人看过
  • 南京疫情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1、南京疫情期间如何支付工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防疫原因不能休假,需要提前休完假并返回工作岗位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补假;如果无法安排补假,则应按日计算并支付劳动报酬,对于肺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其通常日薪的200%,以及政府实施检疫措施或延迟再就业等其他应急措施,企业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力。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则顺延至员工的医疗期、医疗观察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结束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调薪、轮换、集中工作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稳定岗位,集中休息,通过与员工协商缩短工作时间,尽量不裁员或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定就业补贴。企业在工资支付
    2023-05-07
    167人看过
  • 南京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
    一、南京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南京疫情期间工资要按劳动法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发放。二、南京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的依据关于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指导服务。结合上级有关规定,通过以案释法释规等方式对疫情涉及的劳动报酬支付、医疗期计算、休息休假安排、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提供解释说明,以利各方对照执行,从源头上尽可能消除相关劳动争议发生。引导当事方互谅互让,将协商、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运用微信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为当事方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劳动维权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方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应中止仲裁时效。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形成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相关问题处置及解答口径》。界定特
    2023-04-27
    189人看过
  • 疫情放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疫情放假期间,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按照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发放;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按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发放;如果仍继续放假的,则按该省规定的标准来发放生活费。一、辞职伤病辞职疫情期间员工自愿放弃工资属于违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二、疫情停业培训学校怎么发放工资疫情停业培训学校员工工资的支付,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
    2023-03-24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疫情期间北京工资如何发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1、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北京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9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 北京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12
      北京疫情期间休息不扣工资,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1、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怎么发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员工工资怎么发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 云南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27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北京市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
      北京疫情期间休息不扣工资,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1、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怎么发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员工工资怎么发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