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要有: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
3、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合法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
4、有过错的第三人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行为。
(二)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现简述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的最终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简单的说,就是有过错就承担责任,无过错就无须承担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也称过失推定原则,是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可见过错推定原则仍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的,它从根本上要求找到有过错的一方,并令其承担责任,只是在不能以确切事实确定哪一方有过错时,则根据法律的规定和事实的推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
3、公平责任原则。其也称衡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的原则。从性质上说,公平责任原则是以公平作为价值评判的标准来确定责任的。但适用公平原则,并非仅依道德观念,而不依据法律规定。公平责任要使法院审判人员内心的公平观念在归责时发挥作用。可见,公平原则是一项弹性较大的归责原则。它给予了司法审判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他们能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平合理的作出判断。
4、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当损害事实发生后,不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过错,法律都规定加害人均应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责任。
一、侵权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
1、审查权利人所诉受到侵害的技术、经营信息是否为一项有效的商业秘密。
2、查明被诉侵权人所使用的技术、经营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
3、审查被诉侵权人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有合法的使用权,即合理使用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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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权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商业秘密权是企业、单位、组织享有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与商业竞争有关的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有关信息: 1、具有经济价值; 2、具有相对秘密性; 3、有关信息的控制人采取了一定的合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包括: 1、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他人违反权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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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及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责任承担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大致如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