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延迟收房的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7 19:47:10 468 人看过

一、业主延迟收房的后果

若一直不接房,将面临以下法律举措:

1.对于开发企业,未交付房屋所引发的损失需自行承担,且一旦造成损坏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涉及贷款时,可能产生逾期责任。

2.对于您来说,若无合理理由而拒收房屋,将会受到一定的违约金惩罚,并且即使没有居住在这里,也必须支付物业费用。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业主延期办理房产证答辩状的原因是什么

(1)土地使用手续存在缺陷。例如,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住宅或联建项目中的某一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并非为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支付全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3)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建筑规范擅自建造房屋,例如批准建设楼层高度为18层,然而实际上却建成了20层,那么超出规定范围的部分便无法进行合法的房产证办理。

(4)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提供相关规定所需的文件材料。例如,由于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因此无法提供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其他可能导致房产证办理受阻的因素。例如,房地产开发商未按照规定将代收的公共物业维修基金上缴至指定机构,或者未完成抵押权的注销程序等等,这些都可能对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产生不利影响。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倘若购房者始终未能接收房屋,那么将会招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首先,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因此他们需要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其次,如果在等待期间,房屋出现了任何损坏或毁坏情况,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对此负责;最后,如果购房者选择贷款购买该房屋,那么未能按时接收房屋可能会导致贷款逾期,从而产生额外的责任。对于业主而言,如果没有正当且合理的原因拒绝接收房屋,那么他们就必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及物业管理费用,即便在尚未实际入住的情况下,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了合同后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
    一、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需要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屋如达不到交房条件,业主一般有权推迟收房。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是你的损失。要避免这种损失,可以转守为攻,就是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建筑工程备案证是否已经办理,建筑规划是否已经验收,消防是否验收,水、电、气是否已经通了。房屋的建筑质量有什么问题,总之,不收房的过错不在自己,这样才能避免损失。二、业主收房的程序是怎样的?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4、业主就验收
    2023-05-31
    380人看过
  • 购房人迟延付款有何后果吗
    购房人延期付款的,需要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对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一房多卖该如何赔偿“一房多卖”是指一套房子出卖给两个以上的购房人的行为,一房多卖赔偿有以下方式: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是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购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购房合同中约定有违约责任的
    2023-03-13
    102人看过
  • 交房时业主可以推迟收房吗
    一、交房时业主可以推迟收房吗交房时业主一般可以推迟收房。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如果房屋达不到交房条件,那么业主一般是有权推迟收房的。但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收房,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而这就是业主自己的损失。二、新房交房流程新房交房流程如下:1.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2.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三、新房交房后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一般都是在交房后的3个月或者6个月的工作日内发房本的。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04-25
    198人看过
  • 业主推迟收房该如何处理?
    业主一般不能推迟收房。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就由业主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拒绝收房需要担违约责任吗拒绝收房是否需要担违约责任,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条件,那么拒绝收房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
    2023-06-25
    363人看过
  • 业主可以推迟多久能收房
    业主可推迟不超过3个月去收房。业主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日期范围内收房,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推迟收房属于违约,推迟收房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开发商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一、物业管理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自交房之日次月起付,交房付费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日期为准。如在交房过程中,因开发商的原因,小业主不能接受交房的条件,此期间的费用则由开发商支付,直到符合收房条件为止。二、收房有哪些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收房的步骤:1、好好读购房合同;2、确认收房流程;3、现场核验材料;4、领取收房验房表;5、验房交钱;6、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的注意事项:1、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等问题;2、一定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入住手续。三、房子提前交房该如何办开发商提前交房是比较少的,开发商在交房条件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利用购房者想快点儿收房的心理偷工减料,用“提
    2023-02-11
    309人看过
  • 房地产商延迟交房43名业主获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房地产公司由于未能按照合同即时出示《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致使业主不能按期收房。11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房地产公司被判将房屋交付业主,并支付43名业主违约金各两万余元不等。2001年底至2002年初,王建等43人分别与碧青阁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碧青阁小区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碧青阁公司在2002年11月30日前交付房屋时应当出示《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当王建等43人按照约定去办理入住手续时,发现售房方并没有取得这个文件,房屋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致使其无法按期入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之后,王建等43人将碧青阁房地产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该公司立即交付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碧青阁房地产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支付业主违约金各两万余元不等。碧青阁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2023-06-10
    171人看过
  • 延迟退房如何收费
    延迟退房如何收费1、按照法律规定时间是下午14点前退房,但是很多时候酒店客服会在下午13点左右开始敲门催退房;2、如果超出时间就会根据时间进行收费,一般如果进行说明半小时之内不会多收很多钱;3、两小时之内会增加房费的25%左右。四小时之内就会增加房费一半左右,再久就会多住一天。按照一般惯例,办理入住的时间为中午十二点以后,退房在十二点以前,如果延迟到六点或八点退房加收半天房费(根据不同酒店规定不同)。所以早上八点到当天十二点算一天,当天十二点到次日十二点之前算一天。所以正常情况下按两天收费,如果之前和酒店有过交涉或者有优惠则另当别论。为了保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应急疏散图,卫生间内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客房内应当放置服务指南、住宿须知和防火指南。有条件的饭店应当安装客房电子门锁和公共区域安全监控系统。饭店应当确保健身、娱乐等场所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2023-04-04
    134人看过
  • 买房迟延付款会造成什么后果?
    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应当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金额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一、房产证逾期如何办理需要注意什么逾期办理房产证,需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按照购房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房产买卖纠纷的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第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2023-06-24
    484人看过
  • 收房因故延迟物业费到底该怎样收
    案例一周女士是某楼盘一期业主,2007年11月,所购房屋交房,但周女士收房时却发现,自己所购房屋存在漏水、内墙开裂等问题,因此周女士拒绝收房,并向开发商写了申请材料提出整改要求,直到2008年6月,房屋修整后她才收房。今年3月周女士准备开始装修房子,在物业办理装修手续时,被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她需要缴纳从2007年12月开始至今的物业费。周女士认为,自己延迟收房,房屋空置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并非自己的过错,因此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的1000元物业费并不应该由自己承担,周女士只愿意从2008年6月收房后开始缴纳物业费。经多次协商,该楼盘物业同意周女士少交500元,但周女士对这一处理并不满意,她想知道,自己收房之前的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呢?案例二郭小姐于2007年底购买了一套房子,约定于2009年12月31日前交房。而在2009年2月28日,开发商就已经提前交房了。据说,开发商在报纸
    2023-04-22
    69人看过
  • 购房人迟延付款有何后果购房人迟延付款如何承担责任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可以要求迟延履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可以进行单方面解除吗合同可以进行单方面解除。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发生法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一、合同的成立条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采用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3、意思表示真实合法;4、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5、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二、单方面解除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2023-03-31
    200人看过
  • 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后果什么
    1、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减轻。在没有债权人迟延的情况下,债务人应依债的内容履行债务,原则上对轻过失也应负责。而在债权人迟延时,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减轻。2、债务人可自行消灭债务。债权人迟延后,债的标的物为动产的,债务人可以以提存的方式消灭债务。标的物不适于提存的,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3、债务人解除合同。债务人解除合同须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4、停止支付利息。债权人迟延后,因金钱债务所生的利息债务,自受领迟延时起向后消灭。5、缩小孳息返还范围。依照债的内容,债务人有收取由标的物所生的孳息的义务,并负有将其返还债权人的义务。在债
    2023-03-30
    408人看过
  • 买方延迟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买方延迟付款的后果是什么?买受人迟延付款,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时,买受人能够履行但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必须有债务;(2)必须有履行的可能;(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4)由于债务人的原因不能履行债务;(5)不得有法律效力正当理由。如果买方延迟支付货款,并且在被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则应予以支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的合理行使期限为对方催告后三个月。对方不催告的,撤销权自撤销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购房人逾期付款后能否解除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快速上涨,业主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业主甚至以双倍定金的价格要求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在本案中,法院首先审查协议是否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守约方是否愿意继续
    2023-05-08
    125人看过
  • 受领迟延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1.债务人不能免除履行义务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履行,储备人仍府当继续履行。2.债务人减轻责任(1)注意义务减轻。在债权人迟延中,债务人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责任。亦即,仅须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而无须处理与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或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2)孳息返还义务缩小。债务人应返还的标的物有孳息产生的,债务人有依照一定经济方法,注意收取孳息,并交付于债权人的义务。例如,《民法典》第900条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但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仅须返还已收取的孳息。这意味着,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人应免除收取孳息的义务。(3)免除支付利息。对于金钱债务,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此处利息不仅指法定利息,亦指约定利息。利息为利用原本的对价,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清偿原本
    2023-06-14
    456人看过
  •  延迟执行的制度意义及后果
    死缓制度有两个主要作用:抑制死刑的执行和防止犯罪。它的威慑力相当大,具有一般预防的功能,同时保留了执行死刑的可能性,促使犯罪分子改恶从善,达到特殊预防的效果。死缓制度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抑制死刑的执行,二是防止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专门预防。由于死缓制度是以罪犯应当判处死刑为前提,也就是说,行为人所犯罪行相当严重,国家予以最严厉的否定评价,故具有相当的威慑力,具有一般预防的功能。同时死缓制度是附条件的不执行死刑,也即保留了执行死刑的可能性,这就促使犯罪分子必须改恶从善,从而达到特殊预防之效。 死缓制度附条件的不执行死刑:威慑犯罪、特殊预防死缓制度附条件的不执行死刑是一种特殊的司法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威慑犯罪和特殊预防来达到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改造。然而,在这种制度下,即使被判处死刑,只要符合某些条件,如认罪态度好、悔罪表现突出、无再犯罪的危险等,那么死刑也不会立即执行。这种制度的存在,体现了司法
    2023-08-30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业主延迟收房要多久时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3
      业主可以推迟不超过3个月的收房。业主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日期内收房。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推迟收房是违约的,推迟收房3个月以上的开发商有权要求终止购房合同。
    • 业主如果延迟交房能拿到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
      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问题一、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合同法》从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及市场经济原则出发,确定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即违约金是用以补偿受害方因合同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而《合同法》第114条关于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损失的调整制度,从另一角度进一
    • 业主什么情况下可以延迟收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2
      业主一般不能推迟收房。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就由业主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删第十一条规定,删】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
    • 业主延迟拿房要付违约金的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5
      1.逾期交房需要支付违约金。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5.法律依据:《中
    • 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业主一般不能推迟收房。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就由业主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删第十一条规定,删】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