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对于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如何保护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0:20:15 290 人看过

一、扩大小股东的知情权

股东的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各种文件以掌握公司的各种经营信息的权利。股东知情权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股东只有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真实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才能更准确有效地行使其他权利。相比旧的公司法规定而言,新的公司法大大拓宽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不仅增加了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还规定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更是增加了股东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二、规定了少数股东的召集、主持权制度及临时提案权制度

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这实际上形成了召集权一元制。而新公司法则破除了这种召集权的一元制,采用了召集权多元制的做法。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来召集主持,如前者仍不召集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规定与有限公司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对股东的要求是“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时新公司法还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这一规定则大大地提高了小股东的话语权,有利于小股东进一步参与公司管理活动,推进公司民主决策。

三、实行累计投票选举制

旧的公司法对于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表决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即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所持股份表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一个表决权。这一规定无疑会造成拥有控股权的股东绝对操纵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大会也就演变成为“大股东会”,而小股东的利益往往会被忽视。而新公司法一方面坚持“资本多数决”原则,另一方面在借鉴外国公司立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引入了累积投票制。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即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小股东能够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或监事,改变大股东绝对掌控股东大会的局面,同时有利于刺激了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的热情。

四、规定了限制表决权制度

限制表决权制度也称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当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决议事项与某一股东或某些股东有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参与该事项的表决,也不得委托其他股东或代理人参与表决,即该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对该事项的表决权。这一制度目的在于限制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的表决权,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国新公司法第16条便有这样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这一规定人为地降低了大股东的控制力度,切实地保护了小股东的权益。

五、实行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

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过多数表决通过对股东利害关系产生实质影响的决议时,持不同意见的少数股东所享有的要求对其持有的股份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依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这一制度对于保护“持有不同意见”的小股东权益尤为重要。依据旧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如想退出公司,只能转让其股份而无其他途径。而新公司法则打破这一陈规,规定了股东的退股权。我国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存在“(一)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此三种情况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同时新公司法第143条也对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规定了其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权利。这些规定作为股东会及股东大会“资本多数决”的补充,充分保障了持有异议的小股东的权益。

六、增加了股东的解除公司请求权

在实践中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却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新的公司法针对这种情形,研究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在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一规定有利于打破公司僵局,更好地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七、规范了股东诉讼制度

股东诉讼是公司法保护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广大小股东面对强势的大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利器。它由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组成。其中,股东为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提起的诉讼为直接诉讼,为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而以自已名义提起的诉讼,为派生诉讼。我国旧公司法只规定了股东的直接诉讼权,而未涉及到股东的间接诉讼权,新公司法弥补了这一缺陷。新公司法第153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股东的直接诉讼权。第152条则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股东的间接诉讼权。但需注意的是这种间接诉讼权须是穷尽内部救济,即在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诉讼时股东才可以行使的权利,且胜诉的结果归于公司。但总的说来,现行公司法中关于股东诉讼权的规定,在实践中维护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其投资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投资信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章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出资第一节出资证明第二节出资增减和回购第三节出资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会第三节股东会提案第四节股东会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秘书第六章经理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三节监事会决议第八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本公司在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公司英
    2023-06-09
    477人看过
  • 股东诉权解析: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如下:1、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份所有人的地位,为自身利益向其他侵犯自身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2、股东代位诉讼权,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按照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诉权的救济——派生诉讼在我国之确立股东诉权的困境现状?股东诉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权被侵害而享有的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我国公司法的宗旨和目标。然而现实中,股东合法权益因董事们滥用公司内部权利而遭受侵害却诉说无门的事件越来越多,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2023-07-02
    369人看过
  • 公司“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案件基本情况:1996年,王先生、刘先生等三人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成立后,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先生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的设计和谈判。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开始盈利,作为股东以3万元的出资额,王先生始终不知道此事。自从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先生被剥夺了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按时查阅公司财务账册的权利也已丧失。此外,经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系王先生签名伪造,该公司还私刻工商局印章,以此制作假章程欺骗工商局和股东。上述种种事实都清楚地表明,公司严重侵犯了王某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合法权益遭受了巨大损失。案例分析:为保护其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原告将公司及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长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到目前为止,它遇到了许多障碍。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首先,《公司法》对公司侵害股东合法权益应承担何种责任
    2023-05-07
    382人看过
  •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小股东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一、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小股东如何保护自身利益?由于大股东对于公司具有控制力和支配力,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大股东发生冲突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对于中小股东的侵害,目前主要是来自两方面的侵害,一方面是公司管理层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主要表现为1、违反法律或者规章故意拖延或者拒发股利;2、不合理向董事或者控股股东担任的高管支付高额报酬和福利;3、用公司的财产为控股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者高价租其财产;4、对于中小股东隐瞒企业的相关信息等等等等。另一方面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主要表现为1、大股东滥用其表决权;2、为中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设置不合理的条件;3、任意罢免或者阻挠中小股东担任高管职务;4、任意决策和实施公司的重大事项;5通过关联交易增加大股东的收益减少大股东的风险和损失等等等。(二)针对越来越严重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国新的《公司法》对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设定了保
    2023-06-09
    402人看过
  • 如何在涉黄案件中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涉黄股东知情的会被判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黄案件立案标准有哪些如果是卖淫、嫖娼的,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最长15天的拘留和最高5000元的罚款。如果是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则会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果是容留、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出版、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
    2023-07-07
    443人看过
  •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什么呢
    保护改制企业的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保障其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有: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公司限制股东权利行使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股东是否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
    2023-03-20
    85人看过
  •  股权保护:小股东权益的立法保障
    该摘要总结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停止危害行为的权利、反对股东强制收购股份的权利以及对股东会决议瑕疵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1.停止危害行为的权利;2.反对股东强制收购股份的权利;3.对股东会决议瑕疵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股东诉讼权股东诉讼权是指股东作为公司法人的代表,就公司内部发生的争议或外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经营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通过股东诉讼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作为诉讼代表人共同起诉,也可以亲自提起诉讼。如果股东提起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股东
    2023-10-20
    155人看过
  • 对于股东权益纠纷,企业应如何处理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有两人(国有独资公司除外)。两人以上共同经营一项事业就难免产生分岐和利益冲突,而科技创业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因为科技创业往往具有较大的理想色彩,很多创业者满怀豪情壮志开始创业之路,对于创业可能出现的困难估计不足,又没有在创业之初进行充分的规划,详订相关规则,因而创业者之间由于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非常多。发生纠纷之后,有些创业者愿意从创业的角度出发,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找到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纷争;可也有的比较偏执,喜欢钻牛角尖,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够理智,甚至导致创业企业陷于停顿,创业失败。与解决其他纷争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应该将宝贵的时间用在事业的拓展上,而且以协商方式化解纠纷通常还能保全事业。以协商方式解决股东纠纷时,不仅要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3-04-30
    96人看过
  • 法律对当前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呢?
    法律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1、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小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小股东可以行使股权收买请求权;4、符合法定情形的,小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侵吞小股东利益怎么量刑侵吞小股东利益不量刑,大股东涉嫌同业竞争和利用法人身份侵害小股东利益,可不同意并可查账,如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向法院提起相应的股权纷争诉讼。如果小股东或者小股东们的股权比例达到1/10便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以避免重要事项无法开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僵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
    2023-07-26
    463人看过
  • 改制企业要怎么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章程中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2、针对公司法中章程规定的诸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得较为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调查权。5、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什么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在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章程中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2、针对公司法中章程规定的诸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得较为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调查权。5、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
    2023-07-21
    447人看过
  • 如何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1)在起诉状上,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即单位、组织行政上的主要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现住址及邮政编码等自然情况。(2)要另外填写一份人民法院发给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打官司,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诉讼代理人。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起诉书上具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和邮政编码,便于法院与其联系。非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一)含义企业法人是以指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非企业法人是指机关、事业单
    2023-07-05
    349人看过
  • 公司分立对中小股东的利益应该如何保护
    中小股东在公司权力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利益存在为控股股东侵害的危险。在公司分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对其利益保护是重点研究的内容。1.分立中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收买请求权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依第75条规定,对于公司分立情形,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对于请求权行使的程序,规定股东与公司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臼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依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在分立中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由法理解释,这种规定应当在于尽量减少这一制度可能造成的对公司资本侵蚀的消极影响。由以上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可知,相比于1999年公司法对这一制度未作任何规定而言,现行公司法是一种很大的进步,并且其对收购股份数
    2023-12-01
    238人看过
  • 股东权益不是股东权益是企业的股东权益吗?
    股东权益是指从公司总资产中扣除债务剩馀的部分,也称为纯资产。股东权益包括实际支付股东和保留收益,其计算方式为资产总额减去债务总额。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因此,股东权益和所有者权益是相同的概念。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第一,投入资本,是指所有者在企业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实际投入的资本。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投入资本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本表现为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也称为股本,在其他企业中,投入资本表现为所有者在注册资本范围内的实际出资额,也称为实收资本。第二,资本公积是指所有者共享的非收益转换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第三,保留收益是指所有者共有的,由收益转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主要
    2023-08-05
    211人看过
  • 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企业可采取以下策略:首先,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确保所有股东对于公司运营状况的了解,赋予他们对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后者负责监督董事会)的质疑权力,并督促控股股东准确无误地公开与其公司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这样一来,中小投资者便有了更多途径监视控股股东行为,从而增强对公司运营的参与感和掌控力;必须进一步强化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相应措施对未尽职责的董事进行惩罚,同时明确强调董事在任职期间如果故意或者因为明显疏忽而伤害到中小股东利益的话,应该负有赔偿责任;最后,也要对企业内的各级高管尤其是总经理的职责和义务进行强化,当高管未能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时,需要建立适当措施进行补偿。《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
    2024-04-23
    5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法律如何对小股东进行权益保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在股份制公司,控制股东可以通过控制董事会来控制公司。而董事的行为对公司有引起不能恢复的损害的可能性。仅董事个人承担责任并不能完全弥补,还必须对这些行为加以事前控制。在公司法中赋予任何股东在他以为公司的经营不正当的侵害了部分股东(至少包括当事人)的权益时,均有权请求法院对这种行为进行干预。一旦认定多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或者管理人员的行为构成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不公正侵害时,赋予
    • 如何规范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1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措施如下:1、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确保股东能够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中小股东有席位保障和话语权。
    • 公司法关于小股东权益的规定,如何保护,保护大股东的合法权利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1、《公司法》第42、43条对公司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规定。该规定的意思是:对于公司法已经有规定的,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作出与之不一样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效力优先。 2、对于如何保护小股东的权利的
    • 对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
    • 小股东权益保护如何做好?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6
      《公司法》对小股东的保护体现在下列方面: 1.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第106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