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期限到期后是否可以取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7:13:45 218 人看过

借款期限届满借款合同不会解除,而是会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终止。

法定终止的情形包括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私人之间借款合同期限

借款期限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但双方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

合同诉讼时效只有三年,三年后诉讼就很难成功。如果超过二十年则不受法律保护,此时即使未还款法律也不再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按揭合同到期后是否还可以延长按揭期限?
    原则上按揭合同生效以后就不能再延长期限了,就必须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还款年限进行按时还款,如果非要进行延长贷款期限的话,就需要重新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可能会很麻烦,具体的可以去咨询银行的贷款部门。房贷期限可以申请延长,步骤和要求如下:(一)借款人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申请,同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购房抵押借款合同》原件;2、所购住房《房地产权利证明》原件(若有)。(二)银行审查同意后,有关当事人签订《变更协议》。(三)办理《变更协议》公证。(四)办理增补保险手续。(五)办理借款期限变更登记手续。按揭合同丢了可以补吗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丢了可以补办。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借贷人需在声明合同作废的三个月后,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
    2023-07-23
    455人看过
  • 承诺期限到,是否还能取消?
    写明了承诺期限的要约的话,那么就是指的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之内不进行撤销;也就是说在这个承诺有效期限之内,对方是没有撤销权的,只能履行下去直到承诺期限过期,过期之后,那么这个承诺是可以进行撤回的但是不可以撤销,但是要约可以进行撤销。要约的撤消和撤回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2023-07-24
    142人看过
  • 是否可以取消行政处罚的期限?
    不交行政处罚罚款的,该罚款不会取消。当事人会面临支付滞纳金、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处罚期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但如果行政处罚涉及到罚款事项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一般在7至15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要求的整改规定,即使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未采取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仍然是有效的,其认定的违法行为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当事人超过执行期限仍然不执行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有权
    2023-07-03
    212人看过
  • 未到期借款违约后是否可以起诉?
    不能上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贷款。这项法律不仅约束借款人,而且也适用于贷款人。一般情况下,除另有约定外,贷款人(贷款人)不得要求在贷款到期前提前还贷,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有预期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微信借款可以起诉吗微信借款可以起诉,要看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
    2023-07-01
    421人看过
  • 借款合同可否取消抵押权
    是的。主合同解除能导致抵押权消灭,因为借款合同作为主合同,主合同变化会影响到抵押合同的变化。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我国现行法律对担保无效民事责任有哪些担保中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二、三人担保是指平分吗三人担保是平分。如果没有特别
    2023-06-21
    363人看过
  • 借款人能否取消借款合同?
    具备可撤销的原因就可以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的诉讼能否申请保全能,但要符合一定条件。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
    2023-07-17
    469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期限不写可以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期限属于法律规定的借款合同必须有的内容,所以必须含有,如果确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二)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
    2023-02-15
    429人看过
  • 没到期限的借款合同能否解除
    借款契约在其期限尚未届满之时仍可通过合法手段加以废止,而此类方法包括了协议解约、法定解约以及约定解约三种方式。第一,协议解约是依据各相关方的共同意愿,以友好的协商来达成协议,进而终止借贷关系;第二,法定解约则是在符合法定解除的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交解约申请,请求解除相关借款契约;最后,约定解约便是在预先的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解除条件,倘若解除条件满足时,即可依据当初的约定废止此份借贷合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
    2024-08-16
    480人看过
  • 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款可以解除合同吗,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款可以解除合同吗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款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借贷,借贷双方可以协商提前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借款合同到期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三)
    2023-04-11
    114人看过
  • 合同到期领取公积金是否可以?
    合同到期领取公积金是不可以的。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
    2023-06-21
    64人看过
  • 限期内可无条件取消合同?
    作为买方的消费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无条件取消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反悔权规则往往被世界各国规定在直销和保险立法中,但我国至今没有这一方面的规定。昨日,市消委会组织召开消费维权立法研讨会,来自学术界及律师界的代表一致认为,设立反悔权制度不仅能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而且对于扩大内需,让消费者大胆消费,对全社会财富资源的充分利用具有积极意义。会上,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产品质量检测鉴定、预付款消费解约退费及听证制度的完善等展开了热议。设立反悔权并非画蛇添足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迎来大修,其中很可能增加一条反悔权制度,这成为与会人士热议的话题。会上,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广辉对此提出不同看法:用脚投票规则作为市场自身的客观规律,其优胜劣汰作用的发挥必须经过长期时间检验,而且其作用常常是通过整体市场经营者的相互比较中体现出来的,对于具体时空条件下的单个消费者的单个交易行为而言,没
    2023-06-07
    411人看过
  • 借条有效期限到期后还能否追讨借款?
    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借条纠纷有诉讼时效期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借条没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自催告次日起计算3年。签署的借条有时间限制么签署的借条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借条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本人的亲自或者盖章落款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
    2023-07-06
    361人看过
  • 可以约定无期限借款合同吗
    约定无期限的借款协议是可以的,但如果是无期限的,视为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一、借据未写还款日期具有法律效力吗借据未写还款日期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借据没写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没到约定时间可以起诉不还钱的借钱人吗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进行起诉的。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借条的起诉期限是几年借条诉讼时效是三年。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
    2023-03-30
    413人看过
  • 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合同是否解除
    一、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合同是否解除借款期限届满借款合同不会解除,而是会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终止。法定终止的情形包括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可以解除借款合同未到期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可以有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约定解除是制定借款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民法典》
    2024-01-23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合同到期后,没有到期,还可以取消合同补偿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3
      合同到期的劳动者解除不能得到补偿。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终止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买卖合同是否到期是否能取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9
      1、买卖合同生效后可以取消。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履行前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可以意思表示进行解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
    • 借款合同期限可否更改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5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借款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 1、有效期限是指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时间范围,借款方从贷款方取得第一笔贷款到还清全部贷款所占用的时间。 2、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
    • 借款合同到期后需要消毁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
    • 我合同到期工资是2400我可以取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1、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