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用的证件、标识等;
2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章、徽章、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制作的有关工作证件等;
3党内重要出版物、宣传品等;
4党的各级组织的网络网站;
5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墙),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
6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
肇庆党员律师佩戴党徽上岗
“每名党员律师在日常工作中自觉佩戴党徽,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员口号喊出来,把党员职责担起来,时刻接受群众监督。”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获悉,广东肇庆市的党员律师已在全省律师队伍中率先佩戴党徽上岗,时刻接受群众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第六条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徽或者党徽图案:
(一)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
(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刻党徽图案。
-
体现党徽图案的视觉元素
91人看过
-
限制国徽和图案在哪些场合使用?
40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党旗?
11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剥夺党员的政治权利?
275人看过
-
醉驾哪些情况可以撤案
1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党员
348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
-
哪些情况下的财产可以用于执行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在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需要向法院报告其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此外,根据该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法院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
哪些情况可以用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9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⒉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⒊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⒋依照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市、县单位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哪些情况下农村土地可以用于建设用途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42020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前,农村土地用于建设用途只有三种类型:村民建房(宅基地)、乡(镇)村公共事业公益设施、乡镇企业。后两种情形的建设用地称为集体建设用地。2020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施行后,依法登记为集体所有,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农村土地也可出让用于建设用地。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哪些情况下适用立即执行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缓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一)民愤不是极大的;(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三)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四)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五)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六)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