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马*生
被上诉人:沈阳**化工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案件简介”
一、具体案件
马*生持有海员证。根据马*生的船员服务手册,马*出生于1998年6月15日,在**公司拥有的“海旺”船(注册地**sente)上工作。他是一名海员,于8月6日离开该船**在原审程序中,该公司致函原审法院,称马*生是“船东代表”,他的工资为每月700美元,董事会费用为每天4美元**该公司在拖欠工资清单上确认,其仍欠马*生1260美元的工资和90美元的劳务费。然而,在1998年6月至8月由“海旺”号船长张昌签署的船员工资单和董事会余额表上,没有马生的名字。随后,“海王”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广州海事法院依法拍卖,拍卖所得归法院保管。1998年12月18日,马*生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令**公司支付1260美元工资、90美元劳务费和81美元律师费,并按照“海旺”拍卖价格中船舶优先权的顺序给予赔偿广州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十一条,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所有人员。虽然马*生持有船员的资格证书,但本案证据表明,马*生既不是“海王”号上的船员,也不是“海王”号上的其他工作人员。马*生的工资和伙食费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不具有船舶优先权,也不能在拍卖“海旺”所得收益中按船舶优先权顺序获得赔偿。因此,马*生基于船舶优先权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法予以驳回。马*生可以依法通过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广州海事法院裁定驳回马*生对**公司的索赔
马*生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以下补充证据:(1)《运输服务人员出入境携带货物登记证》,记载马*生于1998年5月15日在“海旺”轮上工作,1998年8月6日轮休“海旺”;(2)**公司提交的证明材料表明,马*生是“海旺”轮的东方代表,月薪700美元,月薪50美元;(3)马*生签署的甲板开闭人工费证明,并注明“同意”;(4)前“海王”船长张昌的证词证明,马生实际上是船东的代表。为方便外部工作,船员名单中填写了马*生的船员职位。由于当时船上现金短缺,马生在船上工作期间的工资没有支付。向原讼法庭提供的船员工资单为当时船上船员的工资单,不包括已离开船舶的船员;(5)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出具的《关于核实中国海员马*生出境的函》中称,马*生为技工,海员证号为ba-b23cc99020729。
II。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
(I)上诉人的上诉请求马*生认为他是“海旺”号船的船员,可以主张船舶优先权,请求法院撤销原判决,命令**公司支付1260美元的工资,90美元的劳务费,并承担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用
(II)被告的答复**公司拒绝出庭,在一审和二审传唤后未作答复
“律师代表”
上诉人马生委托其代理人。**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杰、谢春春认为:(1)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马生是“海王”号的船员。原因如下:1。马生的船员服务书上写着马生上下船的时间,船长张昌也证明了马生在这段时间内曾在“海王”号上工作过。至于在1998年6月至8月期间,船员工资单和董事会余额表上没有马*生的名字,张*长船长证实,上述名单分别是在11月和12月编制的。是根据当时的船员名单制作的,当时马生已经下船了,所以马生的名字没有写出来。2.**公司已确认马*生的船员身份**公司制作了马*出生之日拖欠工资清单,由乘务员和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3.原判决还认定,马*生持有船员资格证书。(2)原判决认为,马*生的工资和伙食费请求不具有船舶优先权,法律适用不当。马*生是“海旺”号船上的法定船员,为船上的**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马*生根据船舶优先权提出的索赔完全正确
-
织女星轮救助报酬纠纷案
421人看过
-
轮船救助报酬典型案例分析
298人看过
-
“闽海油3”海难救助报酬纠纷案
447人看过
-
建筑工地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430人看过
-
海难救助报酬纠纷案例分析
119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395人看过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更多>
-
劳动报酬纠纷可以报警处理吗(劳动报酬纠纷)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4追索劳动报酬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出具欠条,劳动报酬纠纷属于劳务合同,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甚至可以申请支付令。
-
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报案中有效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7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属于哪些案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8-2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该类案件的案由确定与案件本身的定性密不可分,究竟应为劳务合同纠纷还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该区分该两个案由的根本是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即双方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因前者所产生的纠纷案由应为劳务合同纠纷,因后者所产生的纠纷案由应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如果确定了是追索劳动报酬的话,该纠纷就属于劳动纠纷。 《劳动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
-
追索劳动报酬案和合同纠纷案有区别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追索劳动报酬,是因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合同能够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和工资。合同纠纷一般指买卖、借贷等纠纷。我们一般把劳动(合同)纠纷成为劳资纠纷或劳动纠纷,因为这类案子必须先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