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2:13:06 275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发包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

2、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

3、组织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未支付价款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权,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因他人原因导致建筑物倒塌造的责任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一、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根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
    2023-03-23
    250人看过
  •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因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建设工程对人身、财产的损害。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工程质量保证义务。建设工程的勘察人应当为建设工程提供准确的有关工程地质资料;建设工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有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保证建设工程的设计安全可靠;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有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任何一方不履行法定质量保证义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包人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个属于承包人的原因,例如,是用户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承包人不承担责任。现实中,有的发包人违法发包如非法压价、接收回扣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因此引起的质量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发包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人身、财产损害是发生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建设工程,一旦建成,一般都将长期使用
    2023-02-26
    302人看过
  • 停缓建后发包人有什么责任
    一、停缓建后发包人有什么责任停缓建后发包人的责任如下: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2.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3.承包人
    2023-04-30
    256人看过
  • 民法典的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任承担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任承担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二、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处理规则违约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原因构成意外事故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处理的原则:1、合同一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况下,第三人并不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亦不得向第三人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决定的。2、当事人一方与第三方的关系依法律规定或约定处理。在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应首先向对方承担责任
    2023-06-19
    259人看过
  • 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依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一、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
    2023-03-03
    447人看过
  • 工程停建如何承担责任
    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发包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同时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如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不合理之处,应当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同设计人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设计,并及时将修订后的设计文件送交承包人。发包人还应当赔偿承包人在停建、缓建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造成工程停建有哪些情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承包人的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这里的“因为发包人的原因”在实践中一般指下列情况:1.发包人变更工程量;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发包人变更设计文件;3.发包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提供建设材料、设备或者工程进度款;4.发包人未能及时进
    2023-06-15
    159人看过
  • 如果建设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发生变更,承包人能否要求赔偿
    在承包人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工程,但工程变更不仅会增加工程造价,还会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发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1。发包人在下列情况下变更工程计划的,应当根据勘察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费用。(1)雇主更改计划并提供不准确的信息。(二)发包人逾期未提供勘察设计所需的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的。(3)业主修改设计。发包人变更工程,增加承包人(实际建造人)工作量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双方应当协商变更工程的费用。协商不成的,可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按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式或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因发包人工程变更暂停或者延期施工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运输、机械设备转让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材料和部件积压。
    2023-05-07
    16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承包工地小工程,建筑工程的承包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如何承包工地小工程个人是不能承包工程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二
    2023-06-17
    69人看过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建筑工程变更,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朝令夕改”在建筑工程中时常发生,发包人要求工程变更的原因非常多,或是因为发包人改变建筑图纸,或许发包人勘察不足、提供资料错误等等。但不管工程变更的原因是什么,一旦发包人要求工程变更造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承包人因工程变更遭受损失可以索偿在承包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发包人都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变更的,但工程变更,既可能导致工程费用增加,也可能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发包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增付相应的费用,赔偿相应的损失。1、发包人变更工程计划,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1)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的。(1)发包人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的。(3)发包人修改设计。2、发包人进行工程变更,增加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工作量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3-04-30
    293人看过
  • 建筑商违法分包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建筑商违法分包的责任有与承包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一、怎么进行销售欺诈行为处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二、违章分包金的法律后果进行违法分包的后果是:1、转包人因非法分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2、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三、工程转包合同是否有效无效的。依据我国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
    2023-04-02
    26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怎样承担赔偿责任?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归谁负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施工人造成的,那么由施工人负责。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建筑工程发包应遵循哪些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应遵守的规定: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
    2023-03-21
    404人看过
  • 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总承包人而签订合同的行为。而承包是指承包人依法承包工程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
    2023-04-19
    346人看过
  • 因发包人造成工程停工如何索赔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发包人要承担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责任。就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一、临时停工损失怎么计算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1)
    2023-03-30
    214人看过
  •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民事责任因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企业导致的合同无效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几种无效合同的情形,施工合同特别是分包合同无效,则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无法追究逾期竣工违约金、未达到质量标准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再加上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企业本身不规范,在合同效力丧失的情况下,难以有效约束承包人,从而给建设单位工程运营带来极大的风险。(二)、承包人出现工程事故的连带责任不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因其不具备组织施工相关的人力、财力、技术力量和相关经验,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不仅延缓了建筑工程竣工时间,带来工期损失,如果建设单位明知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关资质,也要就上述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
    2023-04-16
    17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停建的责任是啥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3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因发包人导致工程停建、缓建的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5
      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发包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同时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 发包人还应当赔偿承包人在停建、缓建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 发包人造成工程停建的责任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造成人身损害的应由谁承担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合同法明确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哪些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