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伤事故备案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9:53:28 161 人看过

一、济南市工伤事故备案规定有哪些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二、济南市工伤事故备案流程怎么走

报告,用人单位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工伤职工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

受理,窗口受理;

审核,经办机构按规定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签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济南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有哪些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
    2023-04-28
    208人看过
  • 济南市房屋租赁备案
    一、济南市房屋租赁备案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查询。二、扩展内容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市直机关房屋、军产、涉外房屋对外出租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其他类型的房
    2023-03-13
    74人看过
  • 济南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规定有哪些
    一、济南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规定有哪些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伤残人员跨省迁移的,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伤残人员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二、济南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流程是什么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
    2023-05-18
    96人看过
  • 济南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规定有哪些
    一、济南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规定有哪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16修正)第五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二、济南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从事工程监理工作;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2023-05-14
    370人看过
  • 济南社保有哪些新规定
    据了解,本次调整是根据《关于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87号)有关规定执行。下一年度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执行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有关参保人可在此区间内根据收入情况确定缴费基数。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目前缴费基数高于济南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执行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应尽快联系所在代征机构,在1月份申报缴费前重新签订社会保险扣款协议。以免因缴费基数超限,耽误个体缴费的申报和扣款,从而形成缴费间断。济南市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问题1:哪一类人群个体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2:缴费基数调整
    2023-05-04
    85人看过
  • 济南市业主委员会备案指南
    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办理所需证件:(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二)业主公约;(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五)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办理流程: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县(市)区房管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查:县(市)区房管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决定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经业主会会议表决,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对办理成立、换届备案手续的,经审查符合条件,出具《济南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通知书。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办理地点:济南市房产大厦708室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
    2023-05-29
    128人看过
  • 济宁市伤残等级评定有哪些规定
    一、济宁市伤残等级评定有哪些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并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二、济宁市伤残等级评定办理依据《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鲁民〔2011〕60号“残疾等级评定”部分“办理流程:①提交申请。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应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07年7月通过,2013年7月修订第五条:“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第
    2023-05-18
    269人看过
  • 南通市施工合同备案在哪里备案?
    南通市施工合同备案的话一般是在当地政务中心的建委窗口申请办理的,在提交了材料之后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就会办理完成的。(一)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二)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三)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一、施工合同备案的话要提交什么材料?(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二)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三)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四)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五)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六)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
    2023-03-26
    275人看过
  • 济宁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申请有哪些规定
    一、济宁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申请有哪些规定符合备案条件的人员二、济宁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申请办理材料医保卡、异地居住证明三、济宁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申请办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第二章范围对象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
    2023-05-18
    281人看过
  • 济南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目前济南市可做亲子鉴定的5家正规机构是:山东诚信司法鉴定所、山东医科院司法鉴定所、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山东银丰司法鉴定所和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一、伤残鉴定到哪里去做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二、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三、去哪儿鉴定伤残等级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
    2023-03-27
    83人看过
  • 青岛市工伤事故备案期限多久
    一、青岛市工伤事故备案期限多久一个工作日二、青岛市工伤事故备案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因异地出差、探亲、异地居住等原因,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发生意外伤害,需就近住院治疗的,应自入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受伤经过、受伤部位照片、视频资料、就诊医院等信息通过拨打威海人社手机APP或网上社保大厅向所属经办机构备案。三、青岛市工伤事故备案办理依据节选《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认定工伤决定书;(三)工
    2023-05-18
    136人看过
  • 济南采光权的规定有哪些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规定:第一,规定所规范和调整的生活居住类建筑范围扩大为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今后凡在济南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的建设工程项目,如果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那么这些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第二,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第三,明确了违法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将建筑使用性质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低层简易住宅3类被遮挡建筑可不纳入日照分析对象。第四,城市旧区项目内新建住宅每套应当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城市新区项目内新建住宅每套应当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房屋套型,规划使用性质不得确定为住宅,可
    2023-06-10
    440人看过
  • 济南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一、济南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条件是济南居民三套房以下的可以购买,非济南居民,无房的可以购买,具体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一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买房落户基本条件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
    2023-06-04
    305人看过
  • 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片、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报送、接收、收集、保管、利用和管理。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城建档案馆对城建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市市区城建档案以及市区以外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县(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
    2023-06-10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济南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项规定申报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 济南市哪有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关于济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相关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 济南市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8
      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 济南市工伤认定委员会可以干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济南市工伤认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 济南病假的工资规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工伤期间的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