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制度的利与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8:12:39 264 人看过

刑事和解就是通过组织加害人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协调,使得被害人获得物质或精神上的补偿,加害人在刑事处罚上得到从宽处理的一种处理方式,它体现了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在实践中具有以下积极作用:

有利于弥补立法上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规定的缺陷。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将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加以排除对被害人来说有失公平,因为在刑事犯罪中不少被害人身心遭受巨大的伤害,理应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将刑事和解引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则可较好地解决这方面在立法上的缺陷。在刑事和解时,加害人可以将被害人提出的含有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一些合理请求予以赔偿,以求得被害人谅解,争取从宽处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也能得到较好的弥补。

有利于钝化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影响是深重的,刑事和解让被害人能够直面听取加害人的悔罪心声,可以缓解对加害人的仇恨心理。加害人通过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有效钝化双方之间的矛盾,淡化了被害人的报复心态,有利于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法院在量刑时将通过刑事和解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与漠视被害人损失,甚至想方设法竭力逃避责任承担者区别对待,有助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积极赔偿者从轻处罚是对被告人积极悔罪的一种公平刑罚待遇,也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

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由于绝大部分刑事和解案件的赔偿是在刑事案件审结前给付完毕的,避免此类案件因赔偿问题进入执行环节,减少了法院执行工作量,节约了司法资源。此外,刑事和解避免了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导致审限过分迟延,保证了刑事案件的及时审结,提高了诉讼效率。

以上是刑事和解的积极作用,但刑事和解并非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法律制度,也存在消极作用:

刑事和解可能会削弱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行为人事前即可知悉犯罪的法律后果,而在权衡之后决定是否采取行动。如果当行为人预计可以通过赔偿来逃避实刑处罚,则可能积极主动的实施犯罪。

刑事和解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平等原则。相对于无赔偿能力的行为人来说,刑事和解为有赔偿能力的行为人提供了逃避实刑处罚的可能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重整与和解制度的比较
    法律综合知识
    一、重整与和解制度的比较归纳起来,二者的相同之处有:程序目的相同。如果说破产和解是对传统破产法的第一次否定,那么破产重整则是对传统破产法在更高层次上的背离和重塑。其目的均在破产清算程序之外,引进破产预防的程序机制,从而使破产法在更大系统上臻于完善。因而从法律部门的性质上看,破产和解法与破产重整法皆属破产预防法的组成部分。程序性质相同。作为预防破产的法律程序,二者均在非讼的前提和状态中伸展和延伸,因而均属非讼事件范畴,均采取当事人申请主义的程序启动原则,在法律规范不敷使用时,均可准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以意思自治原则为程序推进的基础,尽管在和解与重整中,法院行使司法裁量权的能动性及其比重大小有所区别,和解之能否达成、重整之能否进行,无不以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思自治和共同合意为基础。这部分取决于其非讼性质,部分则是由于他们所调整的毕竟均属私权关系的缘故。但相同点是在相异点的背景下反衬出来
    2022-02-16
    180人看过
  • 刑事调解制度的意义和实践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第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此规定。刑事调解制度的内容1.适用案件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6条、第197条及相关规定,调解制度可以适用于非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及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样就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
    2023-07-01
    70人看过
  • 刑事和解是怎样的一项制度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和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罚的诉讼制度。这个制度是近年来检察机关从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化解社会矛盾,追求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而探索实施的一项新的工作机制。一、刑事刑事调解和刑事谅解的区别1.刑事和解,是指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2.被害人谅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损失及赔偿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与磋商,进而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二、放弃民事赔偿会重判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合,刑事诉讼的功能在于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国家刑罚权行使的体现,民事诉讼的功能在于弥补受害一方遭受的损害,是民事请求权行使的体现。在惩罚犯罪的过程中,只有同时实现对受害方的有效补救,才能
    2023-06-20
    356人看过
  • 破产和解制度与民事诉讼的调解的区别
    首先,破产和解只能由破产和解人不能提出和解。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和解的要求。其次,破产和解的内容可以包括减免债务清偿的数量,延期清偿债务的期限以及企业整顿的事项等。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债务的偿还.纠纷的解决等问题。再次,破产和解是既不是完全由法院裁判,又不是债权人会议和债务人之间自行达成和解即可生效,它必须先经债权人会议原则通过,再由人民法院认可之后方能生效。而在民事诉讼的调解中,只要双方当事人不违反有关法律,就可以自由和解。最后,破产和解协议虽经法院认可,但没有强制执行力,其效力主要表现在中止破产程序,使债务人进入债务人或诉讼的依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2023-04-24
    468人看过
  • 实施债务置换制度的利弊
    债务置换与美国QE政策有本质区别美联储通过QE能直接向市场注入流动性,而我国债务置换计划并不直接增加社会流动性,只是将原有的短期债务置换成长期债券。债务置换是以时间换空间,创造性地解决当前困局的重要举措,未来顺利进行债务置换,要兼顾解决当前问题和促进中长期改革,特别要重视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的供给。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主管周某某近日接受媒体专访表示,随着江苏省成功发行首批地方债,我国地方债务置换和债券发行终于拉开序幕。债务置换是我国地方财政收支压力上升、经济下行风险增大等背景下,政府创造性地纾解当前财政困局和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我国债务置换与近年来西方国家实施的量化宽松(QE)政策有本质区别,不应将两者简单地类比甚至等同。债务置换对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和债券市场有不同的影响。下一步,促进地方债务置换顺利进行要兼顾解决短期问题和促进中长期改革,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加快信息披露、审计、信用评级等
    2022-04-06
    482人看过
  • 合伙制与独资制的利弊比较
    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的比较。优点。与独资相比,合伙企业可以从多个合伙人处筹集资金,合伙人可以共同偿还债务,降低了银行贷款的风险,提高了企业的筹资能力。与独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可以让更多的投资者发挥互补作用,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方面的合作。投资者越来越多,这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我们共同规划、集思广益,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与普通公司相比,债权人的利益更受保护,因为至少有一家合伙企业有无限责任。理论上,在无限责任的压力下,企业的声誉可以得到更多的提升。与普通公司相比,从理论上讲,合伙企业的利润更多,因为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入。缺点1。由于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不太了解合伙人的人通常不敢加入合伙企业;即使你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加入合伙企业,因为有限责任人不能参与事务管理,这将导致有限责任人担心无限责任人,担心他不会全心全意地去做。当无限责
    2023-05-07
    390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采取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不服的,有权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第二日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在接到复核申请的第二日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复议、复核时,应召集案件承办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及其聘请的律师到场,由案件承办人说明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及其聘请的律师可以对此进行反驳。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申请权,即应明确规定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当时,有申请变更的权利。被申请的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会,由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
    2023-06-14
    442人看过
  • 关于刑事和解制度有何规定
    对于轻伤害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积极促进当事人自愿和解。刑事和解的内容:1、三方主体,即调停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在自愿的前提下,面对面交流协商。2、从刑事审判实践来看,刑事和解的案件主要是轻微的刑事案件,比如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等等。这类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意愿比较强烈,为达成和解奠定了基础。3、和解以加害人的责任承担和被害人的伤害述说为主线,以赔偿协议的达成为目的。4、司法机关对合法的和解结果予以认可,并以此作为终止刑事审判的依据和减刑、缓刑的选择要件。律师补充: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事后反悔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不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调查了解原因,认为被害人理由正当的,应当依法
    2023-05-06
    186人看过
  • 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1.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2.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2)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3)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4)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罚。和解协议应当及时履行。
    2023-05-03
    119人看过
  • 债务和解的利弊探究
    债务和解的优缺点分别如下:1、避免了履行正式手续所需的大量费用,所需律师和会计师的数量远低于履行正式手续,使重组成本降到最低;2、可以减少重组所需的时间,使企业在短时间内重新进入正常运营状态;3、当债权人数量大时,可能很难达成一致;4、没有法院的正式参与,可能会影响协议的严肃性,缺乏法律保障。债务和解是指债权人以收获部分现金的形式与债务人解除契约,即所有未还债务按一定的百分比,由债务人用现金支付给所有债权人后,便视同全部清偿。签订债权债务和解协议书的优缺点是什么?签订债务和解协议书可以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都带来一定的好处,1、这种做法避免了履行正式手续所需发生的大量费用,所需要的律师、会计师的人数也比履行正式手续要少得多,使重整费用降至最低点。2、可以减少重整所需的时间,使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重新进入正常经营的状态,避免了因冗长的正式程序使企业迟迟不能进行正常经营而造成的企业资产闲置和资金回
    2023-07-07
    181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利弊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定股东的有限责任,要求股东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第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必要、有益的补充。当他人控制和操纵公司,公司已不再具有独立性质,法律将无视法人的独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操纵者的法律责任。它不是对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相反是对法人人格的严格恪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手段,有效地维护了法人制度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是法人制度的补充与升华。正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捍卫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与正义。第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是法人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如同自然人的独立人格一样,除有自然死亡之外,还有宣告死亡制度,法人独立人格除有消灭制度之外也有否认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弥补了法人人格确认制度的缺陷,可以有效地防范不法分子滥用法人的
    2023-03-17
    227人看过
  • 办税人员实名制的利与弊
    税务实行实名办税财务负责人的风险有:一、税务风险: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风险,在经营当中出现财税方面的问题,税局首先是联系法人和股东,如果联系不上这些人的话,就会联系财务人员。如果公司税务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财务负责人也被拉入黑名单。二、发票风险:如果公司开票不是财务负责人,那还会因为不规范开票引致的发票风险。从2016年上线金税三期之后,这个大数据识别系统可以监控企业发票,进而监控公司运营情况。如果出现发票异常,财务负责人会被第一时间锁定。三、其他风险:金三系统可以共享信息,如果你的一家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税局就会限制你对其他公司的实名注册,影响了之后的再创业或再就业。一家公司成为非正常户之后,绑定你为财务负责人的其他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也会降为D级。网络实名制存在哪些法理基础(1)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要求“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亦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简短几字就道出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亦或两者的对等性
    2023-07-07
    351人看过
  • 刑事和解制度如何实现正当性
    先,所谓刑事和解制度只能适用于民事部分,对于刑事部分只有在轻微刑事案件中会产生作用。第二,民事部分的和解与民事案件的和解相识。第三,对于刑事案件,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并实际赔偿的,可以在量刑是给予考虑。刑事和解也称恢复性司法、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会商。作为国内外刑事司法替代性模式,其产生有其深厚理论基础、人文基础、法律基础和实践基础。恢复正义理论是刑事和解的核心理论,恢复正义理论认为,犯罪破坏了加害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正常利益关系,恢复正义的任务是平衡这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建。契约精神是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之一,契约精神体现刑事和解制度的本质精神。传统中国“无讼”价值理念、“和合”传统文化对民众法律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影响,使刑事和解制度有深厚的文化土壤,有助于在中国的构建可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要求建立和完善依法
    2023-04-21
    416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1、未成年人作有罪供述,对主要事实没有争议。在案件事实有争议情形下一味进行和解无异于剥夺了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维护权益的机会。为了保障未成年人是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自愿认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成年家属应当在场或者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2、被害人与加害人双方以自愿为前提。在当事人之间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刑事纠纷,目的是保障被害人得到赔偿,修复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有利于加害人回归社会。被害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加之刑事和解为加害人从宽处罚提供了新的路径,更会增加加害人追求和解的动力,加害人就极有可能威胁被害人,刑事和解应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在和解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加强监督,起到震慑加害人的作用。3、加害人具有真诚悔过之心,积极履行和解协议。如分期付款应提供人保或财保。加害人有悔罪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是一种积极承担责任的表现,又可以求得被害人的谅解。4、被害人要求从宽处理或者不追究加
    2023-03-21
    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应该废除制度吗?利与弊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利!3不应该废除。当然,死刑的利与弊是同时存在的。与中国的国情看,死刑是需要存在的: 1、对死刑犯实施,受害者或家属能在心灵上得到安慰!2、死刑犯一般的犯的罪是影响恶劣的,对其实施死刑会保证法律的尊严:可以给西方国家更多关于人权的话柄。(在下很愚昧、可以有效减少犯罪。 4、中国的人口多也是一个考量(我个人之见)弊
    • 什么是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有什么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刑事和解制度是随着刑事诉讼法修改(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而引入的一项司法制度改革。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一、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
    •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解)制度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4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解)制度,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观点。 比较通行的观点认为,刑事和解一般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修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以及恢复加害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
    • 和解和调解的区别和利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建议你们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后即生效,对方不履行时,你可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是双方私下和解后,你撤回仲裁申请。但若到时对方反悔,你须再次申请仲裁。这样比较被动,于你不利。
    • 减刑和假释的利与弊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1-06
      (一)优点 1、减刑、假释的目的在于教育、矫正犯罪人,促进其积极悔过自新。 2、把减刑作为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刑法中明文加以规定,这对于鼓励正在服刑的犯罪人积极改造,认真悔罪,成为新人是很有促进作用的。 3、假释作为刑罚执行制度之一,其目的在于促进罪犯改造和回归,最终达到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二)缺点 1、基于悔改表现的减刑、假释的主要判断标准是计分考核,而计分考核由监狱干警操作,监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