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26:16 197 人看过

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合同义务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与债务人的债务有关的义务

一、不安抗辩权的特点及成立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应的一种抗辩权。它们分别适用于异时履行与同时履行的情况。两者共同构成了大陆法系债法中保护债权的抗辩权体系。尽管不安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一样都适用于异时履行的情况,但不安抗辩权主要是为一了保护先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而后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后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

《民法典》关于不安抗辩权规定的突破之处在于既吸收了大陆法系的优点,也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长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形式和框架是大陆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保护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先履行一方的权利,这是采用了不安抗辩权的形式。另以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后履行抗辩权保护后履行一方权利,以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保护同时履行各方的权利,抗辩权的整个框架基本上来自大陆法系。二是发生原因是英美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采用了预期违约制度中权利发生的多原因主义,以更全面地保护先履行一方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l.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一的履行抗辩权。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

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

即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在先履行方,其应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即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l)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夕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导致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至少可以概括为以下儿种:一是财产显著减少这包括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经营状况恶化”和第(二)项规定的“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情形二是丧失商业信誉。三是提供劳务丁一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四是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特定物丧失五是其他情形

(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对此国际上有两种立法体例:一为订约后财产显著减少,,二为订约时财产已减少,当事人非因过失而不知也可援引不安抗辩权。.以上第一种立法较为妥当,因为如果在订约时已经出现了上述事实,则表明先履行的一方在订约时就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事实的存在,因此法律就没有必要对其提供特别的保护。即使先履行的一方在订约时根本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上述事实的发生,也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该行为,而不必行使不安抗辩权。我国《民法典》虽未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应发生于何时,在解释时应采第一种立法例较为妥当。

(3)先履行方对上述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的举证责任至关重要,能否举证往往决定其于履行期届至时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违约行为还是合法行为。使先履行方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防止先履行方滥用不安抗辩权。

4.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合同义务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与债务人的债务有关的义务

例如,甲和乙曾先后订立了编号为1号和2号的合同。甲掌握了乙不履行1号合问的证据,则只能中止自己对1号合同的履行,而不能中止自己对2号合同的履行。因为1号合同和2号合同产生的是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和对等的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怎样才能满足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一)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对付款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首先履行义务的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五)首先履行一方债务届满清偿期。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
    2023-07-11
    231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五种具体指的是哪些条件?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一)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对付款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首先履行义务的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五)首先履行一方债务届满清偿期。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
    2023-07-11
    430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行使不安抗辩权所必需的?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因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享有的暂时中止履行的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1)合同确立的债务合法有效;(2)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3)须在合同成立后对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且有难为给付的可能。担保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来看,担保人是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可以行使的是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被经常使用到,而担保人更多地则是行使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并未被法院强制执行债务的偿还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
    2023-07-10
    393人看过
  •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问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的定义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
    2023-07-21
    115人看过
  •  关于不安抗辩权,请了解这些条件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两个债务人之间存在同一双务合同,且双方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或者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或者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或者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在合同成立后可能丧失或已经丧失履行能力。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两个债务人之间存在同一双务合同,且双方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或者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或者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或者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在合同成立后可能丧失或已经丧失履行能力。 什 么 情 况 下 可 以 行 使 异 时 履 行 抗 辩 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一种权利,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同时履行。但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首先,双方互负的债务需要是平等的,不能有一方特别强调其债务的优先性。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
    2023-09-17
    462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
    2023-02-26
    418人看过
  • 执行合同中的抗辩权,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条件
    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的保留性权利,这就是对抗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内容有:(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抗辩权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就是另一方可根据对方履行的情况采取继续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为。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2、顺序履行抗辩权:所谓顺序履行抗辩权,就是有先后顺序,现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3、不安履行抗辩权
    2023-02-28
    258人看过
  • 票据的抗辩与抗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呀?
    票据有效,但某一票据行为不合法的,受其不利影响的直接当事人依法不负票据责任,并可以以此作为抗辩事由,对抗任何持票人,不是该不合法行为直接相对人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不得主张这种抗辩权。这里所称的特定票据债务人,就是指有效票据上某一不合法行为的直接相对人。根据《票据法》及《若干规定》第16条的规定,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票据法》第17条对票据的时效作了具体规定。持票人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其票据权利时,不能使票据债务人负履行义务,任何持票人持这种票据主张权利的,被请求的可以以此为抗辩事由进行抗辩。具体而言,付款请求权时效届满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对任何持票人行使对物抗辩权,追索权因时效期间届满的,背书人不受追索。需注意的是,此时持票人虽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根据《票据法》第18条的规定,持票人仍享有“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即持票
    2023-02-20
    49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诉状的主张条件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双方当事人签订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出现了履行困难的情形;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条件等。一、实体法上的抗辩权有哪些分类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分类: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二、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四、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
    2023-04-05
    126人看过
  • 最高院不安抗辩权成立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证明对方有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等。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对方当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3、丧失商誉;4、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二、债务加速到期的法律依据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加速到期的情形下,只能依据法定加速到期情形予以综合判定。法院应当进一步查明履行义务一方是否存在如下几方面事实:是否存在法定的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是否明确表示不履行给付价款义务,或者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注销、被有关部门撤销、处于歇业状态,甚至破产清算的情形;是否存在转移财产、抽逃
    2023-04-02
    19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这些事由。从该条规定的精神上来看,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必须是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事由,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即具有这些事由,先为履行义务一方如不知情,可以援用欺诈、错误进行抗辩,寻求救济;如果明知这些情况而仍签订合同,以身犯险是意料之中的事,就没有给予不安抗辩权保护的必要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市场行情瞬息万变,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既具有机遇,又充满风险。因此,订立合同与履行期届至时难免发生此一时彼一时的现象。如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在履约时发生严重恶化,致使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援用不安抗辩权。该事由对于相对人经营状况有着程度上的要求,即须达到“严重恶化”的程度。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在专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既然相对人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对于先为履行义务方行使不安抗辩权
    2023-03-20
    25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效力?
    一、不安抗辩权合同的解除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023-02-16
    274人看过
  • 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不安抗辩权,即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不安抗辩权人有权终止履行自己的义务;2、不安抗辩权人负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3、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安抗辩权就消灭了;4、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中止履行一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提前清偿债务(债务加速到期);如果对方构成了违约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3-04-16
    404人看过
  • 抗辩权与不安
    中止履行合同
    1,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2,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3,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签订合同已经成为现代人们确立契约关系最普遍的方式之一,而且这种方式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避免单方当事人反悔造成对自身的权益受损。合同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今天,我们要与大家一起来了解是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
    2023-07-16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对于合同我们并不陌生,可以说,合同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了,但是,说到对合同的具体的理解我们却还是比较陌生的,例如对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问题。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符合哪些条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符合的条件是: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 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哪些情形下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 1、须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先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产生基础乃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义务具有牵连性,在单务合同中不可能存在不安抗辩权。虽是双务合同,但双方义务应当同时履行,则仅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可能,而不可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2、须先履行一方尚未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制度目的在于对抗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免除先履行一方可能的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的正确行使发生违约责任的阻却),以保护
    • 不安抗辩权立案情形有哪些,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
    • 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法律效力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3
      一、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先给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使后给付义务人尽量减少损害,及时地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以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先给付义务人履行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