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02:31:40
238 人看过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四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顾名思义是为教育设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设置的罪名。我国历来重视教育,从学前班到博士后,家长和学生大都是倾尽全力去拼搏,所以教育设施的安全性也自然会受到大家的重视,如果发生校舍倒塌等事故,往往会引发重大的社会舆论,刑法专门规定此罪也是有历史、文化的因素所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重大安全事故罪在教育设施中的刑罚标准是什么
374人看过
-
如何提高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效果?
31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316人看过
-
重大事故安全责任罪立案标准
267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不是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389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26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法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础,而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则是进行教育的最基本条件。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这样才能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如果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教育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不特定师生员工的重伤、死亡和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
-
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关键在于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只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则不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只能以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论处。
-
哪些要素会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6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素是: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
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7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
-
教育设施设施重大安全事故要怎么判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