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有什么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43:02 231 人看过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的,应当在3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自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提供土地开发利用、闲置原因及有关说明等材料。《闲置土地调查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二、涉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三、涉嫌闲置土地的事实和依据;(四)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提交材料的期限;(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履行闲置土地调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二)进行现场调查、拍照、拍照;(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有关的土地资料;要求被调查人说明土地权利和使用问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闲置土地原因的说明材料。如果证实属实,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置:(一)未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当给予补偿;(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依法有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因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而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或者作出的出让决定(三)因国家出台有关政策,需要修改约定和规定的规划建设条件的;(四)因对土地上群众信访的处理,不能动工开发的;(5)因军事管制和文物保护,不能动工开发的;(6)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经调查核实,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构成闲置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颁发闲置土地认定证书。《闲置土地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三、认定闲置土地的事实和依据;四、闲置土地的原因和结论(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闲置土地认定书》下发后,应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土地闲置的原因,并书面通知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闲置土地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闲置土地处置完成前,相关信息应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后,应当及时撤销有关信息。(1)闲置土地费的收缴(1)。因主观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时间在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国土资源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出让(划拨)价格或者出让价格的20%收取和缴纳闲置土地费,延长建设用地批准的有效期,但延长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因主观原因闲置两年以上,土地开发项目和资金已经落实,一年内可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证明文件和资金证明银行、金融机构下发(资金数额达到《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2009〕27号),并书面承诺一年内开始开发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出让价格或出让价格的20%收取闲置土地费,并延长建设用地审批有效期,但延长的有效期不得延长超过一年。(2)延长开发建设期限。土地因客观原因闲置的,在客观原因消除后,建设期延长一年,土地使用者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在延长的期限内开工建设。

是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行为导致建设开发滞后的客观原因,应予以消除。(3)土地使用者放弃开发意图或者不具备继续开发能力的,应当自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土地储备部门申请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在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者签订购买协议前,国土资源部门应首先实施闲置土地处置。协议收购补偿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拒不缴纳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土地闲置费的;

2。连续闲置2年,拒不在国土资源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

3业主未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与土地储备机构签订购买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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