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遗产保管人的方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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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遗产保管人可以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予以确定;没有遗产保管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应该怎么处理?
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应该按下列方式处理:
1、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2、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就遗产管理人的主观心态、行为方式、造成后果等方面综合考虑,判定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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