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遗产保管人的方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7:44:39 388 人看过

继承开始后,遗产保管人可以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予以确定;没有遗产保管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应该怎么处理?

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应该按下列方式处理:

1、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2、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就遗产管理人的主观心态、行为方式、造成后果等方面综合考虑,判定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什么是选择之债的选择权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如:甲收乙200元,作为卖给乙一辆自行车或一台电扇的代价。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即选择之债,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者,通常由法律规定其选择权的归属;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者,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选择权的归属;当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时,权衡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利益及保证债的顺利履行,选择权应属于债务人。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以一方的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之债,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动,因而选择权为形成权。选择权属于双方当事人时,为非专属权,可以继承,也可以基于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于其他承受人;但当第三人享有选择权时,原则上应由第三人行使,不得转移于他人。选择权与债权有附从关系,一般也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让与。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
    2023-06-01
    274人看过
  •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
    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继承人应当举行会议推选遗产管理人。共同继承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全体继承人共同行使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嘱中指定有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行使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在下列情况下,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一)遗嘱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有争议的;(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下落不明,而遗嘱中又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三)遗产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继承人的行为已经或将要损害其利益的。人民法院在指定遗产管理人之前,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对遗产进行必要的处分。
    2023-06-08
    161人看过
  • 什么是遗产保管人
    遗产保管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依法应当对该遗产承担保管责任的人,遗产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1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遗产保管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依法应当对该遗产承担保管责任的人。一、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怎么办?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且负责保管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二、遗产管理人具体要干的工作是
    2023-02-17
    485人看过
  • 什么叫选择管辖?
    在有些侵权纠纷案件中,侵权行为发生地与侵权结果发生地不同,则发生基于客观因素的共同管辖;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同一被告有多个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运输始发地不同于目的地,则发生基于主体与客观因素并存的共同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选择起诉,这就是选择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共同管辖从法院行使管辖权角度出发,选择管辖则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角度出发。在司法实践中,原告可能人数众多,如果纠纷的一方当事人首先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根据有关规定,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在立案前发现该案已被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某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不得以诉讼标的金额小、案情复杂等原因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此,在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中,律师和当事人如果通过抢先行使起诉权,既可在两个以匕有管辖
    2023-06-06
    310人看过
  • 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方式是什么
    首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其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再次,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最后,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由谁组成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二、破产程序终结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
    2023-04-10
    371人看过
  • 保候审担保人的寻找和选择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父母可以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吗父母可以做取保候审担保人。保证人只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就可以。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03
    13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7-14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 什么是选择之债和选择权选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
      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以一方的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之债,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动,因而选择权为形成权。选择权属于双方当事人时,为非专属权,可以继承,也可以基于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于其他承受人但当第三人享有选择权时,原则上应由第三人行使,不得转移于他人。选择权与债权有附从关系,一般也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让与。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
    • 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选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8
      遗产继承人顺序分配如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也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分配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选择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样的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
    • 遗嘱继承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对于有争议的遗嘱,争议人之间协调不成的,一般要先通过法院判决继承人,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最后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于没有争议的遗嘱(即合法有效的遗嘱),一般不需要通过法院,可直接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再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有遗嘱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