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15:25 293 人看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应当查明: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属于犯罪行为,有无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证明;依法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

立案前的审查,按其性质来说,是一般性的材料审查和调查工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一般的调查方法,而不能使用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性的侦查措施。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事实已经明显存在,但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立案,为了防止犯罪毁灭或转移罪证,继续犯罪、逃跑或自杀等情况的发生,才可以采取勘验、检查、鉴定、搜查、扣押、拘留等类似于侦查的方法和措施。立案审查中必要时采用的这些措施,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紧急措施的概念的范围,但不属于侦查措施。

司法机关通过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只要所取得的事实材料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立案前的审查工作就应当结束,做出立案的决定,然后开始侦查或者审判。那种要把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人查清以后,再立案的做法,实际上是混淆了立案审查与侦查的界限,用侦查来代替立案前的审查工作,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租金问题立案审查所需材料全解析
    法院立案审查租金问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一份民事起诉书,如果被告不止一人,需要根据被告人数提交起诉书副本;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被告身份证复印件;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法院审查,法院审查后保存,复印件提交法院立案开庭,被告拖欠租金的证据主要是指租赁合同。如对方不应诉,可申请执行其财产,如家乡财产等。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给其他的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同时也会影响到社会的治安和秩序,当公安机关充分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也是可
    2023-07-03
    439人看过
  • 审查刑事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查中,对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允许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捕风捉影,无中生有。(2)判明立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审查,就是要明辨是非和真伪,弄清事情的真假虚实。(3)弄清所反映问题的性质。通过审查,可以去掉水分,弄清是否属于违法违纪,正确把握问题的性质。(4)抓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将反映问题和线索进行梳理,突出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即抓住违法违纪事实中的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予以认真细致的审查。(5)不扩大影响,注意保密。审查案件材料是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查询核实工作要注意方法,一般不宜采取正面接触的方法,而应尽量从侧面和外围做工作,范围不宜过宽,以免走漏风声,给立案后的调查取证造成被动。
    2023-06-11
    126人看过
  •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需要经过什么审查
    事诉讼立案材料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审查。刑事诉讼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立。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材料的审查事项通过审查,应当查明: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属于犯罪行为,有无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证明;依法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立案前的审查,按其性质来说,是一般性的材料审查和调查工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一般的调查方法,而不能使用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性的侦查措施。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事实已经明显存
    2023-08-01
    394人看过
  • 能查某立案号的诉讼材料吗
    有案件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到部分案件的信息。(一)部分地区有案件编号可在当地检察院网站查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二)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或者与代理人及承办法官联系。法院没有判决的案件是查不到的。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三)注意一般的案件在公开的网上查不到,除非该院把案件信息发到公开的网上。如果是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证件,到法院查询该案,得知具体办案人员后,与其联系。一、什么是案件号案件号是司法审判机关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为了更好的统计查询,责任到人及受理案件的数量和结案情况等而排列的编码顺序,一般只能在法院内部做到高效率的查询、统计等内容,还可以根据案号查出那个法院审理,判决内容等情况,但是不能
    2023-03-01
    287人看过
  • 审查立案与调查立案的异同
    立案审查和立案调查区别: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2、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3、立案侦查有犯罪事实存在,立案审查是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立案审查制与立案登记制有哪些区别(一)立案审查制的定义立案审查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立案登记制的定义立案登记
    2023-07-10
    34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核实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本条是对行政机关对申请予以审查的规定。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以后,行政程序进入审查阶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1.形式审查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根据这一规定,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的设立是否符合条件作实质审查,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办学的资金
    2023-04-24
    104人看过
  • 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在哪里修改补充材料
    一、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在哪里修改补充材料网上立案后任需要去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受您提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受您提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经初步审查后,若您的材料齐全,法院将与您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这样可以避免您多次往返。申请人凭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进行实名注册后,按照立案要求准备起诉材料,通过平台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经过网上立案审查法官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即可通过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预缴诉讼费,法院通过平台向申请人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确定立案成功。经初步审查后,若材料齐全,法院将与当事人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一般所说的立案指一审民事立案,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
    2023-03-08
    255人看过
  •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如何处理
    一、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如何处理1、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听取当事人和原办案单位的意见,也可以对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新的证据进行核实。2、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六条二、刑事申诉有时间限制吗1、刑事申诉是审判监督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对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是事后进行审查的监督性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是一审、二审程序以外的,具有补救性的特殊程序。申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表现。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刑事申诉时效,只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2、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
    2023-06-17
    439人看过
  • 审查材料、调查取证。
    根据规定,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参加职业诊断鉴定。邀请的专家可以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有关资料,但不参与鉴定结论的表决。经营公司报送的审查材料包括:1、填写完整、准确的《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一式三份;2、与外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若外文,需提交中文翻译件);3、项目所在国政府批准的工作许可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4、外方(雇主或中介)的当地合法经营及居住身份证明(复印件);5、劳务人员的有效护照及培训合格证(复印件)。6、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审查意见;
    2023-08-17
    347人看过
  • 盗窃案件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2、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予立案的,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的结果,应当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3、经审查认为控告、检举的犯罪事实不清、需要补充材料才能确定立案或不立案的,
    2023-03-19
    223人看过
  •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指的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根据这一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包括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两种形式。1.决定立案及应办的法律手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过对立案材料的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即有犯罪事实发生,对行为人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立案的,由承办人填写《立案报告表》,公安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交由侦查部门开始侦查。人民检察院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立案的,先由承办人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后,制作《立案决定书》。还应及时将《立案请示报告》和《立案决定书》报卜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制作《纠正案件错误
    2023-06-14
    261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违法犯罪材料的审查
    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立案决定书》内容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案由和案件来源、主要犯罪事实、决定立案的根据等。2、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予立案的,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3-04-03
    195人看过
  • 调查贪污案:立案审查
    贪污五千元即可立案。1、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只要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即可以贪污罪立案,但是,如果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如果贪污数额没有达到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1、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2、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3、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4、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5、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6、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派出所多少钱立案标准诈骗罪作为刑事犯罪,其立案标准各省份略有不同以为例,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
    2023-08-14
    113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一审立案所需材料概述
    一、起诉状1、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2、起诉状应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诉讼请求(3)事实与理由二、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1、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2、被告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原告应提交被告工商企业查询信息。三、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原告共同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四、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提起诉讼的,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2023-04-15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依法审查立案的材料需要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30
      审查立案材料的要求主要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 对立案材料审查后怎么处理,怎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3
      对立案材料审查后的处理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如何在公安机关审查立案材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3
      1、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
    • 如何审查刑事诉讼的立案准备材料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对于刑事诉讼中所提交的立案材料,需要经过的审查为: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 怎么办理刑事诉讼立案审查材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27
      法律分析 对于刑事诉讼中所提交的立案材料,需要经过的审查为: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