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扶养费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6:52:10 65 人看过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但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因为夫妻分工,夫妻付出的不同,产生各种不同的情况。所以在确定扶养费的数额时,应当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并且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如被告的真实收入极高,完全能够承担起原告的扶养费请求。

(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如作为中国名牌高校毕业,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但是放弃工作,全力操持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并不比被告差。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

(4)双方当事人目前的健康状况。

(5)双方分居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影响程度。这是问题的关键,被告支付扶养费使原告所达到的生活水平应尽可能与分居前保持一致或接近,在一定时期内不应相差悬殊,否则是极其不公平的。

(6)婚姻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谋生能力和手段。

在我国目前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即满足需要扶养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必要的其他开支,如牛活费、医疗费等。也就是说,夫妻之间的扶养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困难一方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是鼓励人们不劳而获,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意识的增强,夫妻之间有关扶养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扶养费的具体数额上。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以下基本原则确定夫妻扶养费给付标准:需要扶养一方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以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一般应综合考虑夫妻各自的收人、家庭财产情况、健康状况、年龄因素以及家庭内需要供养或抚养的情况等。关于扶养义务的履行方式,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为共同生活和相互扶养帮助。在离婚案件或夫妻已分居的案件中,由于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和精神上的慰藉在客观上已不可能,故只能通过定期或一次性支付扶荞费来解决。

律师代理当事人主张扶养费给付标准、方式及种类应当把握以下基本思路: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确定是否给付扶养费.应当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夫妻离婚后扶养费给付标准也即扶养的程度,应与扶养义务人的扶养能力和扶养权利人的需要相适应。通常应以维持扶养权利人原有生活水平为基本标准,同时应不低于扶养权利人所在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结合世界各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实践经验,具体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这是扶养费给付制度与离婚自由原则不相冲突的关键所在。无负担能力者,无论其是否有过错均不应要求其承担扶养费给付责任。

第二,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这里的贡献包括有形贡献,如家庭财产的主要贡献者,也包括承担抚育子女或赡养老人或料理家务等无形贡献。

第三,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结婚时间越长,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越大,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理由就越充分。

第四,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年龄较高,已经退休或者接近退休年龄,或者数年内将要退休的,对其未来生活的影响就越大,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理由就越充分。

第五,发生纠纷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影响程度。当事人双方的生活水平应尽可能与分居前或发生纠纷前保持一致或接近,在一定时期内不应相差悬殊。当然,设想经济状况完全不受影响,也是不现实的。在目前司法审判实践中可按照一方请求人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给付标准:对于离婚后不能维持自己合理的或基本的生活需要的请求人,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给付扶养费;对于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的请求人,可根据双方当前收入差距、抚养子女需要及其他情况确定。难以确定的,可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给付,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或者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给付扶养费。

第六,婚姻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谋生能力(也称“挣钱能力”)。包括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能够拥有或者可能拥有的其他经济来源。有的当事人婚后主要时间在读书,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或者出国留学,离婚时因尚未完成学业或刚走出校门,无良好的职业或经济条件,然而其谋生能力无疑很强,未来的收入极为可观,当然应该扶养原配偶。

第七,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经济负担。监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及赡养老人的情况、监护未成年子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更有理由要求对方给付一定的扶养费。

第八,双方当事人的品行,双方目前发生纠纷原因是否存在法定过错,如时提供者一方或者亲属有虐待等犯罪情况,受扶养人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等。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给付。

第九,双方是否存在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双方个人实际拥有和得到的财产数量和价值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各方的经济条件,决定是否给付扶养费、给付数额和给付期限时.应当考虑各方得到的夫妻财产份额。不过,扶养费给付与夫妻财产分割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替代。

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给付,也可以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给付;对当事人关于扶养费给付方式、标准的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确认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给付方式上,可以是金钱给付,也可以是提供居所,还可以是其他合理方式,如提供适当就业机会、对因疾病等生活无法自理者给予生活起居上的照料等,提倡以金钱给付为主要方式。金钱给付可以是按期给付,也可以是一次性给付。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净身出户孩子如何扶养
    夫妻离婚净身出户,按照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所定的相关数额支付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一方净身出户和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没有任何关系,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拒绝、推诿。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第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照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第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准予;第四、2至8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
    2023-07-29
    292人看过
  • 丈夫生活困难如何给付扶养费
    一、丈夫生活困难如何给付扶养费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按照现有证据,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
    2023-06-12
    469人看过
  • 最新夫妻扶养责任的界定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扶养义务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等。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具有强制性,夫妻之间不得以约定形式改变这种法定义务。即使双方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不意味着免除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这种扶养义务是相互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扶养费。当夫妻一方患病或者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时,另一方有扶养能力但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遗弃罪,将面临刑事惩罚。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以婚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夫妻离婚后,双方就不再负担相互扶养的义务。但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
    2023-07-03
    15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
    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认定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的方式为:一般确认双方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其婚姻关系依然是存续的,即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024-05-10
    284人看过
  • 夫妻间的扶养规定有什么
    一、夫妻间的扶养规定有什么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指的是对社会关系中的“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指的是亲属间的抚养。从广义上来说,其泛指特定亲属以及夫妻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狭义上的扶养专指平辈亲属以及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夫妻间的离婚手续是什么协议离婚手续:(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起诉离婚手续:1、起草起诉状。2、准备
    2024-01-03
    288人看过
  • 夫妻扶养义务都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扶养义务都是以下内容: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024-05-06
    338人看过
  • 夫妻离婚孩子的扶养费有什么规定嘛
    离婚后的抚养费是按照一定的计算方式来计算的,一般不会有浮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同时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比例也是不同的。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没有收入小孩抚养费应该怎么算没有收入的,小孩抚养费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比例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计算。法律上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一、三、四款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删】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
    2023-04-11
    410人看过
  • 花甲妻子向古稀丈夫讨扶养费
    63岁的杨某将她72岁的丈夫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每月支付她扶养费。这个要求合理吗?11月10日,利川市汪营法庭对这起扶养纠纷案依法主持调解,被告张某从今年12月1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杨某扶养费300元。张某、杨某二人于2005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双方圴系再婚。婚前杨某生育子女二人,均在外地成家。婚后,张某与杨某一起生活。2008年,张某生病,一直反对父亲与杨某结婚的子女借口照顾父亲,强行将张某从杨某的住处接走,从此,这对老夫妻分居至今。这期间,杨某因年事已高,一直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十分困难。而张某每月则有千余元的退休工资。既然是夫妻,于情于理,作为丈夫的张某该帮自己一把。杨某于是找到在儿子家居住的张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张某的儿子极力反对,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杨某一纸诉状递到了利川市汪营法庭。法庭开庭审理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
    2023-06-11
    305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如何解决呢
    夫妻一方拒绝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1)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3)情结恶劣,构成遗弃罪时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一、在婚期间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2023-06-26
    122人看过
  • 夫妻是否需相互扶养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夫妻是否需相互扶养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二、夫妻共同的扶养义务有哪些夫妻共同的扶养义务主要有:1.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2.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3.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夫妻
    2023-08-22
    323人看过
  • 夫妻扶养义务的内容
    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的事项:1、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2、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与债务的履行存在严格区别。3、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不得以约定的形式改变它。4、夫妻间的扶养即是权利又是义务,不同于国家扶助、社会扶助,后者的权利义务是单向的。5、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6、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扶养的一方陷入生活无着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亦不能免除其扶养义务的承担。一、丈夫不给妻子钱婚姻怎么办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而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付给其一定扶养费的权利。婚姻中丈夫有对妻子的扶养义务,如果妻子患重病急需用钱等情
    2023-03-06
    95人看过
  • 如何确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如下: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扶养费金额的计算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综合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
    2023-08-03
    244人看过
  •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何认定?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认定方式如下:(一)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三)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4-05-07
    358人看过
  • 夫妻扶养费法律规定,索要孩子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一、夫妻扶养费法律规定夫妻扶养费的法律规定内容有:1.要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夫妻扶养从婚姻有效成立时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当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间的相互扶养关系也随之消灭。2.一方给付扶养费应当是在另一方有需要时。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二、索要孩子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索要孩子抚养费需要的证据包括: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证据:户口本、派出所证明;3.是否有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4.证明生活状态的证据;5.被告收入情况;6.父母是否死亡或父母是否有能力抚养的证据。三、拒交抚养费会判刑吗拒交抚养费
    2022-08-08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夫妻间如何认定共同的扶养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0
      夫妻扶养费的认定要结合义务人的扶养能力、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被抚养一方的实际需要。比如需要就医,那么医疗费是应当给予帮助的。比如丧失劳动能力,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保障被抚养人一方达到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 如何认定二夫妻可免除扶养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
      能引起夫妻间扶养义务免除的情形有二种: 1、当扶养权利人自身有了谋生能力和生活来源,从而不需要扶养时;当扶养权利人子女已成年,开始对其尽赡养义务,并足以达到生活需求时。 2、城市或农村的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能力赡养或扶养的,前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后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 以上免除情形只是物质扶养
    • 如何认定婚内夫妻抚养费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13
      1、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
    • 人民法院根据哪些基本原则来确定夫妻扶养费,夫妻扶养义务如何履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以下基本原则确定夫妻扶养费给付标准:需要扶养一方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以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一般应综合考虑夫妻各自的收人、家庭财产情况、健康状况、年龄因素以及家庭内需要供养或抚养的情况等。关于扶养义务的履行方式,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为共同生活和相互扶养帮助。在离婚案件或夫妻已分居的案件中,由于双方在日
    • 夫妻扶养费的负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8
      夫妻扶养费的认定要结合义务人的扶养能力、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被抚养一方的实际需要。比如需要就医,那么医疗费是应当给予帮助的。比如丧失劳动能力,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保障被抚养人一方达到当地一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