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后是否需要支付材料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05:40 233 人看过

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收到违建拆除通知书就一定会被拆除吗

(一)在房屋拆迁通知到到来的15日内提起诉讼。这样做首先可以保证房屋不会快速地被拆掉。如果诉讼结果认定房屋合法,那么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偿协商,通常来说,这样会大大地提高被拆迁人所获的拆迁补偿;(二)若受到强拆则报警并保留证据;(三)寻找专业人士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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