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终止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2:41:40 117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在离婚后是否可以终止收养关系?
    收养子女后离婚的不能解除收养关系。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所以只有没有上述条件存在,收养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依法解除。离婚之后还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离婚之后还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如果离婚后存在还没有处理的财产,当事人请求重新分割的,那么人民法院需要依法进行重新分割。但是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采取了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手段的,那么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
    2023-07-06
    314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有哪些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
    2023-07-25
    78人看过
  • 收养关系终止了就一定是家庭一致了吗
    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一、收养关系解除后产生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产生以下后果:1、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由他们协商确定;4、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支付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的生活费。二、被收养人成年后收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被收养人成年后收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一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解除;二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三、养父母死亡后收养关系怎么解除养父母死亡后收养关系这样解除:1.养父母死亡,成年养子女因其养父母死亡自动解除
    2023-04-02
    308人看过
  • 收养关系终止前属于一家人吗
    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024-08-08
    491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终止后果和解除收养的方式
    解除收养关系终止后果是什么(一)、收养关系解除的直接后果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即: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2、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二)、收养关系解除的间接后果收养解除的间接后果,主要是指收养解除导致当事人生活抚育费的追偿及后期支付的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2023-05-05
    233人看过
  • 是否,法院将强行判决终止收养关系?
    法院不会强行判决接触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到法院起诉几次可以强行判决离婚起诉两次一般法院判例可能性大,但不能强行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2023-07-08
    418人看过
  • 收养关系终止后会不会还是一家人
    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024-08-10
    140人看过
  •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
    1、明确了累计首次原则,但在正式稿中强调了不适用于创业板公司和金融创投行业,即60个月期限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也不适用于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情况,这两类情况仍须按原口径累计。2、坚持兜底条款,以应对更加复杂的规避借壳的交易方案出现。圈子理解认为兜底条款意义重大,对于之前征求见稿发布时圈内小伙伴内提出的收购非实控人关联方资产,即所谓第三方资产,从而规避借壳的行为没有限定,其实类似情况在兜底条款中就可以参照执行了。实际上,类似借壳案例在过去一两个月时间内,已经观察到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了,例如三变科技等,《创业板公司类借壳被否监管禁止任何翻墙行为(最新上会被否案例)定增并购圈》。3、关于新老大小股东股份锁定期,进一步细化老股转让行为,并加以限售。正式稿进一步确认了原实控人等向其他特定对象转让股份行为并需要加以限售,即“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
    2023-02-19
    254人看过
  • 提前终止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存在违约的问题了,这时就需要给与另一方一定的违约赔偿。二、五证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
    2022-05-03
    322人看过
  • 男女婚姻关系的终止是如何规定的?
    男女婚姻关系终止条件的规定是:1、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办理离婚登记;2、或者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离婚;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4、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发给离婚证。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因法律行为而终止,一般情况下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但是能离婚的依据一般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涉嫌吸毒赌博等恶习,一方被判处刑罚再或者有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行为,经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2、因一方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如配偶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2023-07-02
    36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是解除应当征得八岁以上孩子的同意;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一、解除父子关系要什么手续脱离父子关系一般只能脱离养父子关系,对于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脱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二、被收养人成年之后,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吗被收养人成年之后,不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收养人存在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或当事人关系恶化等情形,收养人和送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即可判断,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三、送给自
    2023-03-20
    179人看过
  • 合作关系终止
    故意犯罪
    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判决终止监护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判决终止监护关系的情形如下: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4、人民法院认定终止监护关系的其他情形,主要指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故意犯罪外,确有悔改表现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根据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
    2023-07-07
    54人看过
  • 终止夫妻关系
    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协议可以直接寄吗不可以,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
    2023-07-16
    393人看过
  • 公证期限、终止与拒绝的相关规定
    公证期限,是指公证机构办理一件公证事项的时间限制。公证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结公证事项,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者需委托调查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期的原因应告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处无法工作期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期限。终止公证,是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的过程当中,在出具公证书以前,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致使无法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异议时,而做出决定停止办理该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公证:(一)因当事人原因致使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二)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三)因当事人死亡(法人终止)不能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的。拒绝公证,是指在办证过程中,公证处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由时,而拒绝办理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拒绝公证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
    2023-05-01
    157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收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什么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3
      一是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死亡,因主体缺位而自然终止;二是收养关系依法解除,通过法律手段而人为地终止。就法理而言,因死亡而终止的,以收养关系为中介的其他亲属关系并不终止;因依法解除而终止的,以该收养关系为中介的其他亲属关系随之终止。
    • 收养关系的终止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有关收养关系的终止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收养关系的终止的有其中一点,那就是宣告死亡。 不过这里要解释的是,是谁宣告死亡。 如果是被收养人或者是收养人(单人收养)宣告死亡就直接使收养关系终止;如果是收养人(夫妻俩)共同收养的,如果其中一个收养人宣告死亡,另一名收养人还是存在这个收养关系的。 亲权终结?好像没有这个法律概念吧,你想说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子关系嘛? 这个是不随宣告死亡而终止的。
    • 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什么叫劳动关系终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消除,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失踪;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
    • 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有,有哪些相关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7
      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 1、婚姻关系因离婚而终止; 2、因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自法院宣告自然人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4、婚姻关系因被宣告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而终止。
    • 收养如何断绝关系有什么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领养关系的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1、依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