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4:11:11 7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七条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释义】本条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规定。根据本法规定,“公开、公平、公正”是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农民的承包土地的权益就会受到侵犯,破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贯彻实施。在进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中,“公开”是指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行承包活动的信息要公开。在按照规定进行土地承包时,发包方应当及时公布土地承包的有关信息,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承包方知晓土地承包的基本情况。公开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可以采取张贴公告、有线广播或者召开村民会议。公开有关承包活动的有关信息包括:向村民宣传、介绍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让村民了解进行土地承包的基本精神等;公布拟发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公开有关信息要做到透明、及时、准确。

二、进行承包的程序要公开。在进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中,承包程序的公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由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三、承包方案和承包结果公开。承包方案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应当及时公布,同时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确定每户及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土地的具体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或者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所谓“公平”主要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享有、行使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在确定承包方案时,应当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地确定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尤其是发包方不得滥用权力,承包合同中不得对承包方的权利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通过承包合同给承包方增加不合理的负担。所谓“公正”,主要是指在承包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承包方,不得暗箱操作,也不得厚此薄彼,亲亲疏疏。如在确定承包方案时,首先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然后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对承包方来说,应当以正当的手段参加承包活动,不得通过行贿或者亲属关系,来获得有利的承包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了哪些土地承包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法条链接:农村土地承包法1、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
    2023-07-11
    135人看过
  •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规定,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除法律规定之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农户承包地和调整承包地。对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承包地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妥善处理好因土地征占而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整,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问题。对二轮土地承包中存在的个别承包政策不落实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予以纠正,重点保护妇女、老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现役义务兵、大中专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土地承包权益;对女儿出嫁、老年人去世等人口减少后将其承包地收回的错误做法应予以纠正,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严肃查处恶意多占承
    2023-03-03
    382人看过
  •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二)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
    2023-06-28
    3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一、农村土地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流程如下: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作用: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3.有利于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4.有利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5.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
    2023-05-06
    99人看过
  • 村委会侵权七旬老农打赢土地承包官司
    11月中旬,山亭区人民法院对徐庄镇华东村年近七十的老农邢如举状告所在村委会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华东村委会重新承包邢如举0.4亩山地的行为无效;山地上所种的花椒树仍归邢如举所有,并赔偿邢如举经济损失2083.20元。法院的这一判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村干部们说: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法是对的,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咱们以后再也不能做这种傻事了!1991年2月,邢如举与华东村委会就该村一片荒山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期限25年,边界清楚。此后,邢如举在荒山上栽种了花椒树,经过10年辛勤的培育,这些花椒树都进入了丰产期,邢老汉的收入也是一年比一年增加。但却引起了一些人的红眼病。2000年3月,村委会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村委会没有与邢老汉商量,就擅自将邢老汉承包的荒山中的0.4亩山地和地上的80棵已进入丰产期的花椒树分给了其他村民管理、收益。邢老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要交承包费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出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出资的一种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2、交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
    2023-03-09
    69人看过
  •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村土地承包协议;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1、土地位置、面积;2、承包经营期限和承包费,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将承包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身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百七十八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四百七十九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
    2023-07-07
    3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一、征地拆迁主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
    2023-03-09
    209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情况中土地承包地可以调整吗
    有三种情况农村承包地是可以调整的第一种情况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就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可以互换地块的!由于互换地块的行为是法律是允许的。当然农民朋友们互换地块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防止以后征地的时候出现纠纷,万一征地的时候只征了一块地,到底补偿款给谁呢?有了合同就没有争议了!第二种情况,农村有机动地的农村的机动地是主要是指二轮承包前预留的地,还有全家进城落户后主动退回的承包地等。机动地可以分配给新生儿或者二轮承包时没有分地的,原则上是一年一发包。第三种情况,土地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也就是说,张三把土地转让给李四,需
    2023-06-15
    367人看过
  • 如何用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规。所谓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是不准许买卖的。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当然,
    2023-04-16
    2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能否个人承包
    农村土地能个人承包,但有一定的限制,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个人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一、土地承包合同50年到期可以按揭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只能在原承包人的剩余承包期内进行流转,不能超出剩余承包期。如果你确认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那么这个期限是无法受法律保护的。二、私家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机动地,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调整而预先留出的土地。机动地属于村集体共同财产,村民享有共同使用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出去之前应该要召开村民集体会议,经村民同意后才可进行土地承包或流转,村民拥有这些土地的共享收益权。三、征地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的权益第一,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
    2023-06-25
    336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怎样流转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第十五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主要指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据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继承等。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它是指转让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新承包方)的行为。其结果是,转让方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方依法取得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转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确立受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如转让方依法
    2023-02-19
    2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收益分配
    农村土地承包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
    2023-02-16
    461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如何分配
    土地征收补偿
    农村承包土地的分配要遵循一定原则,且其一般遵循如下程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了怎么办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承包人可以选择与发包方续签承包合同,也可选择不再继续承包。如承包人不再继续承包的,则该土地的使用权应当返还给发包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家庭土地承包的执行步骤有哪些家庭土地承包的程序是:1、村委会召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选举产生土地发包工作小组;2、承包
    2023-03-25
    83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多少年,农村土地承包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
    •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6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 《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前承包的农村土地是否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长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原来已经预留机动地的,其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 第二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7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一)被决定回避的;(二)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三)因被除名或者解聘丧失仲裁员资格的;(四)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者不能从事仲裁工作的;(五)因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被仲裁委员会决定更换的。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继续进行。当事人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由仲裁庭决定。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 保护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权利的原则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释义】本条是关于保护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权利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农村妇女在承包土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