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1:30:19 415 人看过

一、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一)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即无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设施)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为: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元。

(二)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二、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附表。

附表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超标分贝数12345678

收费标准(元/月)350440550700880110014001760

超标分贝数910111213141516及16以上

收费标准(元/月)220028003520440056007040880011200

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排污费相关文章
  • 噪声超过限值的建筑工地应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关于对建筑工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中执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全文如下:《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两者均属噪声排放标准。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工业企业应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建筑工地应当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排放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应征收噪声超标准排污费。
    2023-04-24
    198人看过
  • 关于建筑工地执行噪声排放标准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函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对建筑工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中执行噪声排放标准的请示》(厦环〔2005〕1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两者均属噪声排放标准。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工业企业应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建筑工地应当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排放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应征收噪声超标准排污费。特此函复。二○○五年八月三日
    2023-04-24
    315人看过
  • 什么是固体废物及其对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称之为固体废物,简称固废。固体废物的种类很多,通常将固体废物按其性质、形态、来源划分其种类。如按其性质可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按其形态可分为固体的(块状、粒状、粉状)和泥状的;按其来源可分为矿业的、工业的、城市生活的、农业的和放射性的。此外,固体废物还可分为有毒和无毒的两大类。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和传染性的固体、半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在没有利用之前纯属废物,它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污染大气固体废物对大气的污染表现为三个方面:1、废物的细粒被风吹起,增加了大气中的粉尘含量,加重了大气的尘污染;2、生产过程中由于除尘效率低,使大量粉尘直接从排气筒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污染大气;3、堆放的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由于挥发及化学反应等,产生有毒气体,导致大气的污染。(2)污染水体1.大量固体废物
    2023-06-08
    285人看过
  •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如下:1、侵占土地。固体废物产生以后须占地堆放,堆积量越大、占地越多。据估算,每堆积1*104t渣约须占地1亩,我国许多城市利用市郊设置垃圾堆场,也侵占了大量的农田;2、污染土壤。废物堆置,其中的有害组分容易污染土壤。如果直接利用来自医院、肉类联合厂、生物制品厂的废渣作为肥料施入农田,其中的病菌、寄生虫等会使土壤污染,人与污染的土壤直接接触或生吃此类土壤上种植的蔬菜、瓜果极易致病;3、污染水体。固体废物随天然降水或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湖泊,会造成水体污染;4、污染大气。一些有机固体废物在适宜的温度下被微生物分解,会释放出有害气体,固体废物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也会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5、影响环境卫生。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很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能力不高,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对人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法律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
    2023-08-11
    61人看过
  • 如何征收危险废物环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规定,应税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应税固体废物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处置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每一项固废废物的应纳税额=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适用税额。适用税额见下表。需要提示注意的是:企业
    2023-05-30
    233人看过
  • 什么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内容是:1、生活垃圾处置场所不能随意选也不能随意关;2、固体废物污染损害赔偿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3、法律确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4、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一、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污染环境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1、对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人会这样量刑处罚: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
    2023-06-21
    107人看过
  • 固体废物的污染途径有哪些?
    固体废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有害物即将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一般工业、矿业等废物所含的化学成分会形成环境污染,人畜粪便和有机垃圾是各种病原微生物的孽生地和繁殖场,形成病原体型污染。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途经一般有以下几种:1)污染水体:不少国家把固体废物直接倾倒于河流、湖泊、海洋,甚至以海洋投弃作为一种处置方法。固体废物进入水体,不仅减少江湖面积,而且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投弃在海洋的废物会在一定海域造成生物的死区。2)大气污染:固体灰渣中的细粒、粉末受风吹日晒产生扬尘,污染周围大气环境。粉煤灰、尾矿堆放场遇4级以上风力,可剥离1~41.5cm,灰尘飞扬高度达20~50m,在多风季节平均视程降低30~70%。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经长期堆放发生自燃,散发出大量有害气体。长期
    2023-05-10
    443人看过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是什么?
    GB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贮存、配伍及焚烧处置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此外还适用于危险废物焚烧的污染物控制和环境管理、新疆危废焚烧项目的环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一、废塑料厂环保要求有哪些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
    2023-06-27
    165人看过
  •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法律综合知识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是:(1)按化学性质: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2)按危险状况: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3)按形状:固体和泥状;(4)按来源: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5)按管理: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的法律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n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
    2022-06-26
    232人看过
  • 噪声污染标准
    诉讼代理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噪声污染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
    2023-07-22
    99人看过
  • 什么是走私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如何量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而制定的。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2.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3. 禁止乱倒垃圾、违法倾倒固体废物,严格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严格限制固体废物出口。 4. 国务院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全国性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办法和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办法和措施。 5. 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务院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或者备案。 6.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由固体废物产生者承担,但是有约定的除外。 7.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
    2024-01-05
    405人看过
  • 关于征收社会生活噪声超标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你局〔94〕第002号和第004号关于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关于是否应对社会生活噪声征收超标排污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排放环境噪声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据此,对排放环境噪声(包括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超过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征收超标准排污费。二、关于征收社会生活噪声超标排污费的标准适用问题根据《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6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规定,制定环境噪声是否超标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及其他有关
    2023-04-24
    404人看过
  • 走私固体废物罪(新规定为“走私废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固体废物,所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所谓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所谓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
    2023-06-07
    260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排污费
    词条

    排污费分非超标排污费和超标排污染费两种,污染者支付原则的具体化。根据一国排污收费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染者按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向国家缴纳的一定的金钱。... 更多>

    #排污费
    相关咨询
    •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填埋物入场条件、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等方面作了规定。对填埋场的监督性监测的项目和频率应按照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GB50
    • 危险废物处置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
    • 一般固体废弃物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8
      一般固体废弃物标准如下:1、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2、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3、其他标准。
    • 2019年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3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填埋物入场条件、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等方面作了规定。对填埋场的监督性监测的项目和频率应按照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 乱放乱排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2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负责任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严重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