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人的不安抗辩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6:00:22 276 人看过

贷款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出现丧失商业信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况等,或者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况。

一、债务人暂停履行的情形有什么

债务人暂停履行的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逃避资金,逃避债务;

3、失去商业信誉;

4、其他情况下,如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情形。

暂停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建议自己通过纸质函件邮寄通知对方,并附上收集到的其他情形的相关证据。此时,如果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应恢复履行。

二、合同违约可不可以拒绝

合同违约可以拒绝,具体如下:

1、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但具有一定的限制;

2、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

三、合同违约的处罚标准如下: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四、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般构成要件。即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2、特殊构成要件。除一般构成要件外,与违约责任的各种具体形式相适应,每种责任方式又都有自己的构成要件,相互之间并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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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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