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3、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必须达到5千元起点。
一、特定关系人受贿怎么认定?
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二、受贿有多少才能立案
受贿罪的金额立案标准是: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达到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构成受贿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三、贪污罪和受贿罪区别是什么
贪污罪和受贿罪区别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侵犯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侵犯对象不同。贪污罪中的犯罪对象原则上只能是公共财物,而且是本人主管、经管、经手的本单位或者直接经管的单位或部门的公共财物,如果虽属公共财产,但属于他人经管或者外单位的财物,而本人没有经管、经手之职务,则不属于贪污罪的对象。受贿罪中受贿的财物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人合法所有的财物,但财物并不是本单位所有的,而是他人的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贪污罪是行为人利用自己在职务上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直接占有该财物,其犯罪手段和过程,一般比较简单,从着手实施占有行为到实际占有财物,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即告完成,达到贪污既遂 ;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
5、客观方面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具体如下:
(1)利用职务之便”的含义不同。贪污罪利用职务仅仅限于现时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将来的、过去的、他人的职务或者自己现任的经手、主管财物之外的职务都不是贪污罪中所利用的职务之便。受贿罪中,凡是一切可以用来换取他人财物的职务都可以被利用,包括现任的、将任的、甚至是己任的或自己职务密切相关的他人职务对可以被利用;
(2)对职务的利用方式不同。贪污罪中,行为人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便利,直接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该财物,行为人是利用职务直接获取公共财物,不经任何中间环节;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用来为他人谋取利益,再从得到利益者那里换取财物;
(3)非法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同。贪污罪中,行为人占有财物是在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贪污行为之后;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或收受财物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的过程中,也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过程之前或之后。
根据规定,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通过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能够更好地对构成这两类罪名进行区分。贪污罪的构成从是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客体方面来确定,若不符合相关构成的,不能认定为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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