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09:46:25 270 人看过

1.凡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均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2.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群而言,若其涉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亦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而若已满十二周岁但未达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行为,并导致他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构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的情况下,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与核准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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