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二)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三)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要怎么处理
一、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要怎么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部分无效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合同全部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合同中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中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内容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5、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6、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7、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怎么算
18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怎么算
25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怎么算
103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怎么算
28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怎么算
40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怎么算?
46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怎么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2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按照约定进行计算。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怎么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7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装修房屋经出租人同意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
-
房屋租赁合同的装修部分怎么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1(1)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
房屋租赁后装修怎么算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一)非所有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时追加附属物,财产所有者同意追加,在归还财产时如何处理附属物有约定的情况下,不能按约定处理(二)没有约定也不能协商,可以拆除的情况下,可以命令拆除,不能拆除的情况下,也可以折扣财产所有者,给财产所有者带来损失的情况下,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三)装修物构成附属物时,其归属适用附属制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