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4:22:36
325 人看过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明确,下列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工艺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登记处设施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定,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划拨取得;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
划拨土地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08年版)规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401人看过
-
土地划拨征收补偿范围如何计算?
248人看过
-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的规定
424人看过
-
哪些土地需要划拨土地税费?
344人看过
-
最新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包括什么
253人看过
-
土地划拨成本包括哪些
30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
词条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最新文章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教育、文化和卫生等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
-
土地征收范围包括划拨土地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旗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范围划拨用地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4我国划拨用地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4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法律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有严格的限制的,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划拨条件才能将土地划拨出来,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
-
划拨用地规划用地范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1)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天然气、道路桥梁、消防安全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