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中谁负责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6:51:16 316 人看过

在工伤案件中,是由申请人负责举证的,一般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书等材料;但如果单位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员工一方可在一年内进行举证和申报。如果员工一方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案件中应该由谁举证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行政协议纠纷案件是谁负有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协议纠纷一般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是对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被告对于自己具有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履行相应法定职责以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对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判决后,原告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个要求跟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基本是一致的,并且在获取新证据时,原告依靠自身能力无能为力的,下面几种情况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1)由国家机关保存得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
    2023-04-27
    495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谁负责举证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去哪个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用人单位能否克扣员工提成,提成款纠纷由谁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不能否克扣员工提成。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是否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或者提成规章,应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就谈不上用人单位支付提成款
    2023-02-23
    60人看过
  • 工作中自己摔伤谁负责
    自己负责,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作中职工因自己原因受伤的不在工伤范围内。一、员工因外出受伤一定是工伤吗员工因外出受伤不一定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工伤申报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023-04-10
    177人看过
  • 施工中坠物伤人谁负责
    法律综合知识
    施工中坠物伤人应该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施工已经完成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一般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施工中坠物伤人房东是没有赔偿责任的。一、施工中坠物伤人谁负责施工中坠物伤人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施工中坠物伤人房东有赔偿责任吗施工中施工方坠物伤人房东没有赔偿责任,由施工方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
    2022-10-02
    409人看过
  • 谁负有举证责任及应如何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与诉讼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共同诉讼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也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一)原告在起诉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须提供下列一般证明、证据:1、能证明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身份情况的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或户籍簿等)。如果原告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的,则应相应提供其营业执照的原件。对于提供复制件的,法院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2、被告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包括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和居住时间)。3、争议的事实、证据及证人的姓名、单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4、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须有法人的证明;法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2023-06-18
    180人看过
  • 不当得利谁负责举证
    不当得利中双方均负有举证责任。首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的举证责任是给付事实和给付原因,以及就给付事实和无法律之上的给付原因的举证。其次被告的举证责任,如事实确实是不当得利的,得利人即被告应尽快返还不当利得。如并非不当利得的,被告应举证该不当利益的取得是具有相关法律根据的,如买卖合同关系的得取得利益或赠与关系的取得利益等。一、不当得利的特征有哪些(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二、不当得利的审核认定标准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
    2023-02-27
    343人看过
  • 合同纠纷谁负责举证
    (一)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四)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一、没有借款合同怎么证明借贷关系一般情况下,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即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借款的合意以及有交付金钱的事实。因为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其生效需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当事人有借款的合意;二是有交付钱款的事实。故在一方交付金钱的情况下,以民间借贷为由主张对方还款,还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即证明钱款的交付系因借款而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
    2023-03-08
    145人看过
  • 该案件仲裁中谁来举证
    2002年8月李丽大学毕业后与某信息咨询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成为一名房产供求信息的收集员。可是今年小李却因工作的事烦透了心。当时李丽与公司合同约定,公司负责解决住宿,月工资800元,今年6月,因为工作问题李丽与老板发生了争吵,这以后,老板经常指责她工作不认真,对客户不热情,7月份又把李丽的工资降到了450元。此后,李丽多次找公司经理协商,要求恢复原有的工资,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李丽便向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要证明李丽没有认真工作。公司则认为:应当由李丽证明自己认真工作。该由谁来举证呢?律师提示:对于此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这家公司应当提供员工不认真工作的证明。如果公司无法证明,仲裁委员会就会裁决电脑公司“败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李丽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她应当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以及降低
    2023-06-09
    4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谁负责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如何收集医疗诉讼的证据?1、争取尽早封存病历病历应当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应当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审判中也应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然而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做为一方当事人的医疗单位负责保管病历,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
    2023-02-25
    411人看过
  • 谁应负责在高空坠物事故中举证
    一、谁应负责在高空坠物事故中举证高空坠物适用举证责任一般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此时不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属于法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因而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来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空坠物侵权责任怎么赔偿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赔偿如下:1.各种合理费用。(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
    2023-06-13
    283人看过
  • 合同成立中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谁负责
    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主要是由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来承担。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是两者的内容判断、适用规则、要件等的不同,且时间有差异。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合同的生效指的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时间上,合同只有成立后才可能生效,且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生效。合同生效后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违反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合同成立是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二、合同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合同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
    2023-06-26
    294人看过
  • 谁该为工作中误伤工人负责
    工作中误伤工人的,认定为工伤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员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员工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但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一、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1、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不是工人责任的情况下属于工伤,会由工伤机构进行承担责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请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员工发生工伤所有的费用都由公司进行承担。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23-07-07
    224人看过
  • 双倍支付工资举证责任谁来负
    双倍支付工资举证责任谁来负?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了原则性规定。它首先明确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接着明确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谁掌握管理,谁举证”的就特定证据提供责任的强制分配原则。那么,要证明劳动合同的成立到底适用哪种原则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劳动合同并非唯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劳动者也应当持有。因此,“谁掌握管理,谁举证”的强制分配原则在这起案例中并不适用。此案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此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
    2023-06-14
    264人看过
  • 工资支付纠纷举证责任谁来负
    因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要求双倍支付工资。法庭上,针对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说法,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呢?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了原则性规定。它首先明确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接着明确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谁掌握管理,谁举证”的就特定证据提供责任的强制分配原则。那么,要证明劳动合同的成立到底适用哪种原则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劳动合同并非唯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劳动者也应当持有。因此,“谁掌握管理,谁举证”的强制分配原则在这起案例中并不适用。此案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
    2023-05-01
    61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工伤案件中由用人单位作为举证责任的认定,工伤案件中由谁承担举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
      工伤纠纷的诉讼,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
    • 工伤案件中由谁举证?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22
      根据有关法律中的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 工伤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界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1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十条职工
    • 谁负工伤争议举证责任怎么办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颁布后,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该法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又不认为是工伤的,即当出现了工伤争议后,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措,对于受伤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相对于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的正置,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其简要的表述为:“谁主张,谁举证”。将其引伸到当中,凡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应就这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凡未能提供证据
    • 民间借贷中的举证责任谁负?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8
      1、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