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铁路改革形势的需要,简化出国(境)手续,促进铁路对外开
放,特对《铁道部关于派遣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办法的
暂行规定》(铁外〔1993〕36号,以下简称部36号文件)补充如下事项
:
一、各铁路局(在京除外,下同)和高等院校的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出国,
可由部委托路局和高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简
称地方政府外事部门)审批。这些路局和高校向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要求见附
件),经审核同意后,以部函委托路局、高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外事部门审批。
局级以下来华人员的邀请一并委托。需要时,出国和来华项目也可按原渠道报部
国际合作司审批。路局、高校经地方政府外事部门批准的出国和来华项目,每季
度汇总报部国际合作司。委托后的路局、高校及按本补充事项第二条获得出国审
批权的公司,当出国团组中有部机关人员或无政审权的部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参
加时,仍需报部审批。其他单位仍按部36号文规定报批。
部管干部报部审批。部属各单位正局级干部和部机关(含运输指挥中心)副
司局以上干部由部国际合作司审核,经部人事司会签后,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并呈
部长审批;部属各单位副局级干部由部国际合作司审核,经部人事司会签后,呈
分管副部长审批。
赴港澳台地区的团组,仍需报部港澳台办(国际合作司)按规定程序审核,
然后报国务院港澳办或国务院台办审批。
二、凡符合国务院外办等六部委《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公司派遣临时
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的审批办法》(国外办字〔1997〕
12号)和国务院外办等四部委《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派遣人员临时出国和邀
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事项的审批办法》(国外办字〔1998〕7号)规定的部
属企业,部将积极为其申请规定范围的出国审批和邀请来华权。随着国家新政策
的出台,也将积极为其他部属大型企业申请外事审批权。获得上述出国审批权的
单位,需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团组时,如全部费用由组团单位负担或全部或部
分费用由参团单位负担而人数在10人以下,由享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组团单位
按程序审批,其他仍要按原规定报部国际合作司审批。
三、获得规定范围内出国来华审批权和由部委托地方政府外事部门审批其出
国来华任务的单位,要有健全的外事机构和完善的审批制度,在审核、审批过程
中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严禁照顾出国和公费旅游。
部国际合作司、人事司和监察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除追
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审核、审批部门的领导责任,并视情节采取通报批
评、纪律处分、收回审批权(或撤回委托)等措施;对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
任。
四、劳务人员出国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出
国审批手续和办理护照的暂行办法》(国办发〔1990〕71号)和外经贸部
等三部委《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1996〕外经贸合发
第818号)执行。获得出国审批权的单位自行审批,由部委托的单位报地方政
府外事部门审批,其他单位报部国际合作司审批。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承揽境外
工程、派遣劳务权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定3名左右人员,经部或国务院港澳
办批准,一年内可多次出国或赴港澳。
五、本补充事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部国际合作司负责解释,其他仍按部
36号文执行。
附件、申请委托审批出国任务所需文件
附件:申请委托审批出国任务所需文件
1。申请单位要求委托审批出国任务的请示。
2。申请单位外事工作主管领导人及出国申报件签字人的姓名、职务。
3。申请单位外事管理机构名称、职能及负责人姓名、职务。
4。申请单位的外事管理制度、规定、工作程序。
5。申请单位近年来的国际合作工作情况。
-
因公临时出国、邀请来华人员报批程序
38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派遣出国团、组、人员审批和人员审查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402人看过
-
财政部对《关于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在国外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国内工资发
424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证书年审办法》的通知
328人看过
-
外国来华人员以及外企的免税规定
491人看过
-
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发布《铁路道口通行规定》的通知
38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一、受理(一)条件: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视为迁往市外。(二)查验证件证明1、提供出国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已在国外定居的,应提交本人申请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其获得永久居留的
-
关于境外人员杀人国家赔偿的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境外人员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依据犯罪行为地管辖原则,由我国依法对其进行审判
-
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2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和其他境外人员,一至五年内一律不准入境。不是针对个
-
被派遣到国外的员工对保险规定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被被派遣到国外的员工,如果依据前往国的法律已经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反之,如果为参加国外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继续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派出的监察人员有何要求?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1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被监察的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 (五)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派出的监察人员有督促被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