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时限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2:32:34 131 人看过

政府部门虽然有信息公开的行政义务,但是所公开的内容并不能面面俱到。如果公民有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并不在政府信息公开之中的,就需要公民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的申请书,政府部门会在受理时限内对其申请进行答复、那么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时限需要多长时间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2、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南湖区政府如何公开政府信息?
    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什么申请人向剑川县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剑川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可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剑川县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工
    2023-07-20
    182人看过
  • 山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为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恩阳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条例的意义恩阳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条例的内容如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023-07-16
    331人看过
  • 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例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等;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行业。那些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三类机构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政策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他们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也应该归入政府信息,这些单位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3
    2023-07-02
    325人看过
  • 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
    一、公安机关的定义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二、政府信息的定义《条例》对政府信息作出的定义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据此,政府信息应当具备的特征:(一)行政机关是主体,包括《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二)必须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否则,不得成为政府信息。(三)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三个特征共同构成了政府信息的完整内涵,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因(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政治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2023-06-02
    375人看过
  • 孟连县政府信息公开
    孟连傣族拉祜族组佤族县景信乡卫生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孟连县卫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县孟连县景信乡卫生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督查、组织宣传活动中接待。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孟连县景信乡卫生院无公务用车,所以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信乡卫生院孟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孟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的日常、项目工作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产生的接待费用。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孟
    2023-06-02
    357人看过
  • 自贡市政府信息公开是合理的吗?
    一、自贡市政府信息公开是合理的吗?自贡市政府信息公开是合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信息公开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申请事项等。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
    2024-01-23
    404人看过
  • 宿松政府信息公开如何公开?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第四条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第五条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二章公开的主体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确定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为:(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二
    2024-01-25
    497人看过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办理期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二、办理时限三、办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
    2023-05-28
    448人看过
  •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及申请的条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2、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3、第二十四条规定:行
    2023-04-13
    336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什么时候受到回复?
    政府做到信息公开是现在需要好好做到把控的事情,信息公开做的好多彩能够将政府以及人民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公民可以进行信息公开的申请的,所以一般的会有回复内容通知申请是否通过的,那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什么时候受到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什么时候受到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怎么写?××××(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单位文号简称)公复〔××××〕××号×××: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信息,决定不予公开。理由如
    2023-06-03
    482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一、刑事案件信息查询1、有权查询案件信息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至六款规定)2、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1、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
    2023-02-13
    234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是给付义务吗?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给付义务吗?政府信息公开不属于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主义务,指的是债所固有、必备,也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方式和程序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23-06-03
    197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知多少?
    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几乎是常规情况的必用手段。那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所面临的行政诉讼究竟会面临哪些基础性的法律问题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加以应对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段福惠为您带来解析。在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先向相关的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等政府信息,然后再根据政府部门的答复确定下一步的维权方向。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办案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步骤。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分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与公民申请公开信息两种类型。我们办案最常见的情形是第二种,也就是公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当义务主体也就是政府不履行其公开义务时,权利主体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使自身权利得到救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
    2024-01-21
    75人看过
  • 政府信息怎能如此公开?
    我所接受厦门市翔安区大嶝镇某村280户村民委托,代理其与厦门市国贸东部开发公司违法占地建别墅纠纷一案。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我们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公开国贸金门湾别墅区项目用地的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以及补偿安置方案。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却予以拒绝,我们对其行为深感不解: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地事实情况而言,各地都把征地批复及一书四方案作为政府主动公开或申请公开的内容,我们代理的案件就有诸多案例。二、对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个案而言首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认为厦门市翔安区国贸金门湾别墅区项目用地的征地审批机关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因此,其批文不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作为征地批复实施的机关,也是一书四方案制作机关及具体实施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其有按申请人的申请予以公开的义务。其次,厦门市
    2023-04-22
    1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政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后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4
      1、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
    • 政府信息公开网申请不受理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4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是否可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1、政府信息公开可诉,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不服时,认为信息公开具体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但法院受不受理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 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哪些信息需要公开?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3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