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执行回转不能,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31 08:31:10 369 人看过

执行回转不能,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案情

27日,伍*芳(法定代理人为其母芦*清)向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卓*荣(伍*芳前夫)给付扶养费,并同时申请诉讼保全。雁江区法院于同日作出保全裁定,并于次日冻结卓*荣银行账户上存款1.3万元。该案经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卓*荣给付伍*芳扶养费11100元;一、二审诉讼费1850元由卓*荣承担。后经伍*芳申请执行,雁江区法院依法扣划卓*荣的银行存款1.3万元。

卓*荣不服一、二审判决,向资阳中院申请再审。22日,资阳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雁江区法院重新审理。17日,雁江区法院以伍*芳及其法定代理人芦*清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为由,裁定按撤诉处理。据此,卓*荣申请执行回转,但在执行回转过程中因伍*芳经济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回转。雁江区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卓*荣救助6500元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熊*芳(卓*荣之母)以雁江区法院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执行回转不能完成给其造成损失为由,申请确认雁江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确认申请人熊*芳提出的雁江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不予确认。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诉,维持资阳市中级法院(2009)资赔确字第3号裁定。

评析

执行依据被撤销后执行回转不能完成的损失,系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风险;执行法院无违法执行情形的,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一、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账户上存款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一审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后,雁江区法院于同日作出保全裁定,次日对被告卓*荣账户上的银行存款依法进行了限额冻结。熊*芳二审期间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声称卓*荣账户上的存款系熊*芳领取的抚恤金,交卓*荣保管,该笔存款属于熊*芳所有。熊*芳以此为由申请确认雁江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本案中,卓*荣账户上的存款即货币系特殊的种类物,谁占有即视为谁所有。而且,确认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所举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卓*荣账户上的存款就是熊*芳领取的抚恤金。即使卓*荣账户上的存款来源于熊*芳领取的抚恤金,但鉴于货币的特殊性,且我国银行储蓄账户实行实名制,熊*芳与其子卓*荣之间的民事行为应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当事人应另行解决。因此,雁江区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存款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执行回转不能完成,法院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本案在执行依据被撤销后,依法应当适用修订前民事诉讼法规定之规定,由原被执行人卓*荣向雁江区法院申请执行回转。但在执行回转过程中因原申请执行人伍*芳经济非常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回转不能完成。如果本案执行回转顺利,将原扣划的1.3万元执行回转给卓*荣,那么,熊*芳所提出的“执行案外人财产”问题也就解决了。在本案执行回转不能完成的情况下,卓*荣及其家人必定会蒙受经济损失,但该损失属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风险,正如判决胜诉后不能执行到位的情况一样。执行法院无违法执行情形的,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三、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财产执行不能回转的当事人人性关怀

本案无论在诉讼保全中,还是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均无违法之处。但执行依据被撤销后,执行回转不能完成确实给原被执行人卓*荣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而且,卓*荣及其家人生活也比较困难。雁江区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卓*荣救助6500元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卓*荣执行回转不能的“损失”,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已经得到一半的“弥补”,司法对当事人的人性关怀已充分彰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申请执行国家赔偿决定
    如何申请执行国家赔偿决定?以生效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何接受国家赔偿法院的程序:(1)接受。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受理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赔偿请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答复不予受理。(2)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说明:1。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具体要求、事实依据和理由。3。申请年月日。申请人书写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责任机关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赔偿委员会在审理赔偿案件时,可以组织赔偿责任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据最高法赔偿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责任机关通过协商解决赔偿纠纷的情况并不鲜见,或者在赔偿委员会的组织下,协商解决赔偿纠纷。尤其
    2023-05-31
    379人看过
  • 国家赔偿决定如何申请执行
    国家赔偿决定怎么申请执行?持生效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受理流程:(一)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二)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三)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
    2023-06-11
    128人看过
  • 执行回转不了怎么办可以由国家赔偿吗
    执行回转不了怎么办可以由国家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这就说明在民事诉讼中涉及申请国家赔偿的,适用刑事赔偿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关于刑事赔偿部分是这样规定的,“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那么在民事审判中再审改判,原判决给当事人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显然也应当由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法》的效力明显要高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效力,所以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执行不能回转都应当有法院来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其它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产生的执行不
    2023-03-25
    234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机构会驳回吗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国家赔偿有诉讼时效吗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
    2023-04-02
    373人看过
  • 在我国被钓鱼执法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钓鱼执法申请国家赔偿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公民有权举报。其举报途径有:1、向本级公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2、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3、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4、也可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一、钓鱼执法的形式显露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且已经实施,但是尚未显露出来。勾引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陷害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使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二、相关法律2010年6月9日,上海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
    2023-03-22
    101人看过
  • 执行回转的国家赔偿有哪些情形
    执行错误赔偿,由于是没有按照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去执行,所以执行错误赔偿的情形仅限于:(一)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二)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三)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四)明显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数额、范围无法执行回转的;(五)在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六)在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经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末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他人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执行回转的条件有哪些执行回转须符合以下条件:1、对原执行根据已执行完毕。2、原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
    2023-06-13
    221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一、国家赔偿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
    2023-03-16
    389人看过
  • 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指的是什么
    一、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指的是什么1、执行回转指的是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等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已被执行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一种救济制度;而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经受害人申请应给予的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执行回转有没有期限限制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
    2023-06-16
    173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回转找执行局吗?
    直接找人民法院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此作了规定。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人民法院撤销的判决、裁定和其他
    2023-06-24
    79人看过
  • 拘留时间不当能够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拘留时间不当能够申请国家赔偿吗?拘留时间不当能够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拘留一般是多长时间?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2023-04-20
    258人看过
  • 刑拘能申请国家赔偿吗,具体赔偿金:
    一、刑拘能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机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具体赔偿金:1、人身自由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刑拘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有非法限制的,每天的赔偿金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上半年国家员工的平均工资折算。今年最新要求,要求各级人民司法机关办理自己司法错误而导致的误判时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最新的每
    2024-01-13
    242人看过
  • 异地起诉能否申请申请转回属地执行
    异地起诉能否申请转回属地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异地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需要执行的财产在属地的,是可以由属地法院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起诉何时提
    2023-06-01
    208人看过
  • 国家赔偿已过时效还能申请赔偿吗?
    一、国家赔偿已过时效还能申请赔偿吗本人无特殊特殊情况超过法定时效的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
    2024-04-15
    104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申请被驳回后能否提起上诉
    一、国家赔偿申请被驳回后能否提起上诉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有哪些国家赔偿的请求人包括: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三、常见国家赔偿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方式一般是支付赔偿金,另外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
    2023-07-05
    295人看过
  • 如何申请执行国家赔偿决定
    如何申请执行国家赔偿决定?以生效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何接受国家赔偿法院的程序:(1)接受。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受理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赔偿请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答复不予受理。(2)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说明:1。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具体要求、事实依据和理由。3。申请年月日。申请人书写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责任机关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赔偿委员会在审理赔偿案件时,可以组织赔偿责任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据最高法赔偿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责任机关通过协商解决赔偿纠纷的情况并不鲜见,或者在赔偿委员会的组织下,协商解决赔偿纠纷。尤其
    2023-05-31
    379人看过
  • 国家赔偿决定如何申请执行
    国家赔偿决定怎么申请执行?持生效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受理流程:(一)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二)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三)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
    2023-06-11
    128人看过
  • 执行回转不了怎么办可以由国家赔偿吗
    执行回转不了怎么办可以由国家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这就说明在民事诉讼中涉及申请国家赔偿的,适用刑事赔偿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关于刑事赔偿部分是这样规定的,“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那么在民事审判中再审改判,原判决给当事人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显然也应当由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法》的效力明显要高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效力,所以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执行不能回转都应当有法院来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其它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产生的执行不
    2023-03-25
    234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机构会驳回吗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国家赔偿有诉讼时效吗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
    2023-04-02
    373人看过
  • 在我国被钓鱼执法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钓鱼执法申请国家赔偿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公民有权举报。其举报途径有:1、向本级公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2、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3、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4、也可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一、钓鱼执法的形式显露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且已经实施,但是尚未显露出来。勾引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陷害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使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二、相关法律2010年6月9日,上海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
    2023-03-22
    101人看过
  • 执行回转的国家赔偿有哪些情形
    执行错误赔偿,由于是没有按照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去执行,所以执行错误赔偿的情形仅限于:(一)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二)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三)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四)明显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数额、范围无法执行回转的;(五)在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六)在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经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末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他人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执行回转的条件有哪些执行回转须符合以下条件:1、对原执行根据已执行完毕。2、原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
    2023-06-13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错误执行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7
      因法院执行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 被驳回国家赔偿请求能够重新申请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7
      在当事人进行相关国家赔偿申请时已经是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核的,但是由于部分环节的出错相关赔偿是属于不符合实情的。那么,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再次申请审查的,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力的新证据。
    • 错误执行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8
      错误执行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 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最高能赔多少钱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国家赔偿标准按照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乘以侵犯天数。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等。
    • 不能执行回转应该怎么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9
      不能执行回转的赔偿,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执行不能回转都应当有法院来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其它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产生的执行不能回转应当有作出具有执行力文书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仲裁、公证文书等应当有仲裁机关和公证机关来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法律文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