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8:30:08 157 人看过

借款合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当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借款合同未到期起诉能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如果有确切的证据可以。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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