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控制价格评标价格合同价格如何正确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2:13:35 131 人看过

招标控制价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500-20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制定招标控制价限额(最高投标价格也称为“总价”)。《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依据和方法制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也就是说,投标人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范围内制定的投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计量工程造价、其他工程造价、规费和税金,以控制拟制定工程的合同价格。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省级造价管理部门的工程量清单、消耗定额和工程价格表的计价规则。

投标控制价与投标文件一起发布。

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为“投标人所报的项目合同价格”。投标价格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招标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项的总费用,根据企业工程建设定额或参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下达的工程定额,并结合人力资源、机械等现行市场价格信息,企业自主编制和确定投标报价行为。

投标报价的确定原则和对投标报价编制依据的要求是独立报价。同时,要执行国家现行计价标准和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下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参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下达的工程消耗定额和工程价格表。

投标报价是企业实力的体现,是建设项目投标者的心理价位,也适用于投标控制价对应的下限价。投标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价格依据,但与评标价格不同。合同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一致。评标价的计算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综合考虑质量、性能、交货期或完工时间、设备配套及备品备件供应能力、运行维护费用、环境效益等多种因素,设备或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付款方式和售后服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权重或定量方法计算评标价,将这些因素逐一换算成一定的货币金额,加入投标报价中,最终结果为评标价格。

在实践中,评标价格和投标价格容易混淆,因为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价格。评标价格是指评标委员会在不改变投标价格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对投标价格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形成的价格。评标委员会根据调整后的评标价格确定评标价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系统评价和比较,得出结论。

目前,国内评标的基本要求是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或货物及服务清单的内容范围和数量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如果有,应按规定进行修正。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修改后的价格才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控制价应随投标文件一起发布。

签订合同价格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500-2013),合同价格包括签订合同价格和合同价格,两者有所不同。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金额,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它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合同形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反映了形成合同价格的条件和签订合同价格的依据,是投标的结果。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价格变动的金额”,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这与投标时的合同价格不同。在投标活动中,合同价格应当是投标人的中标价格,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系统比较和评价后确定的价格,即合同价格。因此,合同价格不等于评标价格。但是,合同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一致,因为这是投标人在充分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条件后,根据自身最大利益向招标人提出的报价。一旦中标人中标,该价格即为签订合同的价格,即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的价格,容量价格也是通过竞争形成的合理价格。也就是说,评标和调整后的缺项和漏项,必须调整到已完成工程的内容,但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如有算术错误,应按规定改正。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修改后的价格才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控制价应随投标文件一起发布。工程竣工结算价是指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包工程,包括工程变更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索赔和调价,即前条所述的合同价款(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竣工结算价格应从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现场签证、索赔、综合单价、收费标准等方面综合确定。另外,工程结算价有利于工程预算价,更不用说工程最终结算价了。是在合同工程价款的基础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工程结算价不一定高于工程预算价,工程结算价一般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结算价格有几种计价方式,可分为:总价合同,即:合同价+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价;2。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价=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1+税率)+现场签证及变更(合同外新增项目)+索赔;其他合同类型,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新的综合单价,然后汇总工程结算总价。

(信息摘自招标采购管理郭*Qin)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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