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拍卖导报2006年3月30日报道)日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财产的实施办法(试行)》在该省各级法院开始施行。据悉,该《办法》对拍卖前的审查、拍卖机构的选定、拍卖公告、拍卖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严格了拍卖前的审查。被执行人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需进行拍卖的,移交拍卖前,应当对被拍卖财产的情况进行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笔录。移交拍卖后,拍卖方认为拍卖财产的现状不明需查阅案卷的,案件承办人要及时提供相关案卷。对当事人协商选定的拍卖机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报执行局长批准,并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5日内书面答复。对当事人选定的拍卖机构不具备拍卖资质条件的,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5日内重选。法院办理委托拍卖前,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撤回协商选定结果,应当允许,但当事人不得再重选。对随机选定拍卖机构的,法院应制作笔录,由负责委托拍卖的人员及参与的拍卖机构、当事人、监督人签名。该办法还对监督机制进行了完善,对拍卖机构非法串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协商选定拍卖资格的,执行法院不予确认选定结果。执行法院随机选定拍卖机构、举行拍卖会,应与纪检监察人员对拍卖现场进行全程监督。禁止无保留价拍卖和无益拍卖,禁止法院、执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竞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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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财产所得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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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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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哪些房屋进行执行,拍卖后转移到名下的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拍卖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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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房产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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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中法院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如下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