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罪刑法定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14:25 487 人看过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指导和制约刑法创制适用活动的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意义和准则。我国刑法典第3条至第5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我国刑法典第3条规定的:“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便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本原则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刑,而且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判刑;另一方面,凡是法律对某一种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这种行为就不能定罪判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39条的规定:即“凡是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或逮捕。”至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刑法中罪刑擅断的黑暗现实,更加明确地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张,并以三权分立说;心理强制说和人权保障理论为其基础,使罪刑法定的思想更为系统,内容更为丰富。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转变为法律,在资产阶级宪法和刑法中得到确认,由于这一原则符合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趋势,至今已成为不同社会制度的世界各国刑法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最早见于清末的《大清新刑律》第10条:“法无正文者,不论何种行为不为罪。”民国时期1911年的《暂行新刑律》,1928年、1935年的《刑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我国1979刑法典对罪刑法定原则没有规定,但从当时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来看,基本上得到了贯彻执行,不过,由于79刑法典第79条规定了有罪类推制度,因此严格的说,我国1979年刑法实行的是以罪刑法定为主,以类推制度为辅的原则。1997年3月修订的现行刑法典,从完善我国刑事法治,保障人权的需要出发,将罪行法定原则明文规定在刑法典中,并废止类推制度,这项原则对内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外也更能充分体现我国保护人权的形象,它标志着我国刑法有了重要的发展,是现代刑事法律制度的一大进步。

实行罪刑法定的原则需要做到:一是否定刑法的效力溯及既往;二是禁止有罪类推;三是对各种犯罪及其处罚必须明确具体,禁止适用习惯法,反对绝对不定期刑;四是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五是司法解释不能超过法律。由此可见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是罪与刑的明确化、规格化和法定化。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中更是得以充分体现。从犯罪的规定来看,首先,第13条就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上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深刻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本质及法律特征,为定罪提供了一个总标准。其次,从第14条到18条逐一规定了犯罪故意,犯罪过失,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犯罪构成的一系列要件,为犯罪的认定设定了一般性的规格。第三,刑法分则条文对每一具体犯罪的特征都作了具体描述,为司法实际部门认定每一犯罪提供了具体的标准。再从刑罚的规定来看。首先,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其次规定了量刑的总原则。刑法第6l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三,规定了一系列量刑的具体原则和制度,如防卫过当的量刑原则,未成年人的量刑原则,累犯制度、自首制度、数罪并罚制度、缓刑制度等等。第四,明确规定了各种犯罪具体刑罚的规定,为适用刑罚提供了明确可行的标准,从而可以保障罪行法定原则的真正实施。

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在于它把犯罪与刑罚的一系列问题都予以规定,并明确规定必须依法办事,使司法工作人员定罪判刑都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可循,便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同时,也可以防止任何人,特别是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任意出入定罪,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使有罪的人依法被惩处,定罪判刑。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办案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可以说刑法规定罪刑法定的原则是维护法制统一,切实有效保障人权的需要,将它明文制定在刑法典之中,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罪刑法定原则又是一条残缺的原则,有其局限性,它是以一种现实的社会代价去换取理想中的法律真正的、完全的公正,这是因为刑法作为一种规范将永远要滞后于犯罪,意味着有相当部分的犯罪不能被绳之以法,也就是要放纵一些犯罪,由于否定类推,便会导致:假如法律未对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即使该行为严重危害社会,也不能对其定罪处刑。解决的方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立法制度,及时更新和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使其适应新形式、新情况的需求。

杨红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原则相关文章
  • 刑法罪名确定 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1、禁止有罪类推;2、禁止重法溯及既往;3、排斥习惯法;4、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罪行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犯罪行为的构成、刑罚种类、范围幅度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若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则不能予以处罚。根据《刑法》第三条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老师拖堂算不算犯法老师的拖堂行为不犯法。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老师拖堂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是否犯法应该是有法可依的,不会有不存在的罪名。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会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罪刑
    2023-04-11
    67人看过
  •  依法论处非法拘禁罪的原则
    该段内容讲述了非法拘禁罪的刑罚规定。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人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犯罪行为同时还涉及殴打或侮辱行为,那么将会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人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犯罪行为同时还涉及殴打或侮辱行为,那么将会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 法 拘 禁 定 罪 标 准 是 什 么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非法拘禁定罪标
    2023-09-08
    135人看过
  • 试论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等同原则
    一确立和适用等同原则的必要性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专利侵权判断的一般准则,只有当权利要求书中各个必要技术特征全部被利用的行为才构成侵权。也即被指控为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以下简称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其必要技术特征有一项不同,则不构成侵权。但当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表面上虽然与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有所不同,却实质上是以相同的方式或手段,替换属于专利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完成同样的功能,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时,应认定侵权物为专利技术的等同物。即侵权物未脱离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侵权。此即为等同原则。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侵权物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一般是争论的焦点。我国专利法第59条规定:专利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但是,如果仅仅严格按照专利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技术特征来确定保护范围的话,却往往会带来不公平的结果。也就是,专利权人
    2023-06-08
    63人看过
  • 论刑罚目的与量刑原则
    摘要:刑罚目的是一个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追求的客观效果,量刑任务在于选择适当的宣告刑,以期达到刑罚目的。从刑罚目的出发,量刑不能简单还原为惩罚或预防等单一要素,而必须考虑多元性要素。基于这一认识,可以概括出我国量刑的三个具体原则,即刑罚法定原则、罚必当罪和刑罚个别化相结合原则、刑罚必要原则。关键词:刑罚目的量刑原则刑事审判活动有两个基本环节:一是定罪,二是量刑。其中量刑是在正确定罪的基础上依据刑事法律裁决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和判处何种刑罚以及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处刑的公正性取决于彻底、客观、全面地查清案情和对定罪作出正确的结论,并指出犯罪人根据刑法典的哪一条、哪一项被认为有罪。”[1]145也就是说,定罪是量刑的前提,量刑则是定罪的后果。实现刑罚的目的,仅仅有正确的定罪还不够,还需要通过量刑,将法律规定的法定刑具体化为对犯罪人执行的刑罚,使法定刑现实化。因此
    2023-06-01
    191人看过
  • 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反思——兼论三个司法误读
    我国1997年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一般认为,这体现了中国刑法的一大进步。但是冷静下来考察,我们会发现其在立法和司法上仍存在问题。一、罪刑法定原则是行为时法原则,应增加行为时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与国外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相比,少了行为时的限制。行为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词。倘若法律现在没有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或者对某种犯罪规定了较轻的刑罚,但事后制定一个新的法律确定该行为是犯罪或者对某种犯罪改为适用较重的刑罚,那么审判时是否可以根据行为后的这项法律对其定罪或者适用较重的刑罚呢?这就是一个问题。实际上,由于没有写行为时这三个字,所以行为后的法律规定为犯罪,若依照新法来定罪处罚,也很难说违反了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应当在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中增加行为时的规定。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双面表述模糊了其本质,有必要删除正面表述我国刑法第3条的规定包含了正反两方面的意思表达。这种表述留下了一些问题:第
    2023-06-11
    400人看过
  • 试论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
    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股东平等待遇原则、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公司披露原则等,这些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作为证券法基本价值观念在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一、股东平等待遇原则(一)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法理股东平等待遇原则是公司法法理中股东平等原则的体现。所谓股东平等原则,是指公司在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不得在股东间实行不合理的不平等待遇,并应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性质和数额实行平等待遇的原则。(注:刘俊海:《股东权法律保护概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因此,股东平等原则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是股份平等原则。股份平等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公司收购若干法律问题》,载于《法律科学》,1997年第2期。)。因此,威廉姆斯法被大多数美国法院认为是一部“披露法”。胡滨
    2023-06-06
    473人看过
  • 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所针对的对象不同。罪刑法定原则针对某个行为是否有罪;而无罪推定原则所针对的是某个嫌疑人是否有罪。第二、所依据的法条不同。罪刑法定原则的依据是刑法,为实体法;而无罪推定原则所依据的是刑诉法,为程序法。一、数罪并罚怎样判刑数罪并罚的判刑原则为:1、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并罚规则;2、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刑吸收轻刑的并罚规则;3、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或者已被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并罚规则;4、折中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并罚不单纯采用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者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上述原则的并罚规则。二、男人强奸男人违法吗强奸男的是犯法的。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只规定了行为对象为女性的强奸罪和强奸幼女罪,依据我国的罪
    2023-04-02
    468人看过
  • 不当言论的界定原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依照《治安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何向网警举报不当言论当事人向网警举报不当言论可以直接在网络违法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
    2023-07-16
    50人看过
  • 司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诠释
    司法机关应当明确树立警醒的法律意识:立法问题只能通过立法途径解决;在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刑事司法活动必须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精神-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人权,也就是必须坚守保障公民人权的最后底线。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扩大解释,把刑法的明文规定作为定罪的唯一根据。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通过类推或者类推解释以犯罪论处。2、绝对禁止适用习惯法,把成文法作为刑法的唯一渊源。对于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允许通过适用习惯法定罪。3、绝对禁止刑法溯及既往,把从旧原则作为解决刑法溯及力问题的唯一原则。对于行为的定罪量刑,只能以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行为后颁行的新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4、绝对禁止法外刑和不定期刑,刑罚的名称、种类和幅度,都必须由法律加以确定,并且刑期必须是绝对确定的,既不允许存在绝对的不定期刑,也不允许规定相对的不定期刑。《刑
    2023-07-20
    482人看过
  • 论刑法的内容包括数罪并罚这一原则吗
    数罪并罚是不属于刑法原则的。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一、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假释期间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对同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制度。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包括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在判决之后,缓刑、假释考验期内犯数罪;刑罚执行中又发现漏判之罪或又犯新罪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二、管制数罪并罚不超过几年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2023-04-02
    106人看过
  • 论宪法的案件性原则
    所谓宪法救济,指因规范性文件实施而使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为保障和实现受害人的权利而给其提供的程序性权利的制度。案件性的具体要求包括:第一,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不得提出宪法救济。基于立法机关的立法裁量权,其有权判断应该制定什么规范性文件,先制定什么规范性文件,后制定什么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定一些什么内容,等等。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围绕着是否应该制定该规范性文件和是否应该规定这些内容发生争议,是完全可能的。但由于该规范性文件尚未生效,并未对公民的宪法权利产生实际的影响,因而,公民不得将其作为宪法救济针对的对象。第二,在规范文件生效以后发生具体案件之前不得提出宪法救济。已经生效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因违反宪法而侵害公民的宪法权利,但在发生具体案件之前,公民不得向宪法救济机关提出请求。其原因是:(1)这些规范性文件是一种普遍的规范,它并不是针对某个特定的个人而制定的,其作用于具体的个人、
    2023-04-24
    179人看过
  • 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何以被虚置?
    这一原则也明确体现在现行刑法的第3条中: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句绕口令式的条文,与大多数国家的刑法不太一样,前半句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后半句才是罪刑法定的规范表述。但前半句的废话应该不是立法技术问题,而是既限制了入罪,又限制了出罪,立法者显然担心在保障人权的同时,会放纵了犯罪。这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思路,既可以追溯至马克思的辩证法思维,更多的受到了前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先按下不表。罪刑法定尽管在今天已经是人类社会的常识,但在1997年的以前的中国刑法中,一直付之阙如。1979版刑法非但没有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反而在第79条中明确规定,本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类推解释的危害,最典型的,莫过于流氓罪、投机倒把罪这样的口袋罪了,在1983年严打中达到高峰
    2023-08-10
    78人看过
  •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与施行规则
    刑法契约化的核心内涵是罪刑法定原则契约化。罪刑法定原则一元化价值(限制国家刑法权发动籍以保障人权)是当前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本文认为,这是过时的观念,应予置换。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包括有形物和无形事)的产生和效用无不与特定时空背景相联系并受其制约。罪刑法定原则的功能定位取决于国家与国民关系的定位。在前现代法治社会背景下,社会结构由压迫(剥削)阶级(国家为代表)和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主要是国民的大多数)组成。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化,社会中出现了在政治舆情上足以抗衡国家压制的先进力量,经过长期斗争迫使国家制定了成文刑法,限制了刑法权的任意发动,这对国家而言是被迫接受的桎梏。显然,这种情景下出现的罪刑法定其主旨只有一种社会功能,限制国权以保障人权。需要指出的是,它在实际生活中体现的社会价值远远小于理论分析上的社会价值。随着历史前进,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两大对抗阶级不复存
    2023-04-22
    394人看过
  • 什么是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但该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2)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根据预测可能性原理,罪刑规范应当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刑事司法应当以成文法为准
    2023-08-10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
    相关咨询
    • 刑法论怎样才能用罪行法原则加以体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
      一·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犯罪的法定化具体表现是: (1)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认为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法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例如犯罪故意、犯罪过失、刑事责任能力等。 (3)刑法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为司法机关正确定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刑罚的法定化具体表现在: (1)刑法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
    • 论述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下: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外,刑事被告人申诉一般不会加重刑罚。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在判决书下来后有效期内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 量刑无罪原则的理论与实施步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8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律师研究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者刑期。全案证据上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辩护思路尤其重要,思路狭隘、或者思路错了,则一步错、步步错。
    • 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应当根据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行则相适应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以及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 如何判断某种解释方法、解释结论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罪行法定原则要求的是严格按刑法条文办事,但是由于刑法条文的言词本身的局限性,刑法条文表达的意思不是都很明确的,所以这就涉及到刑法的解释。一个词语表示的意思是广泛的,就像中心点向外辐射,所以其核心定义是很明确的,但是越往边缘,那么意义就越不明确,所以刑法解释是否符合罪行法定原则关键在于判断边缘意义。如果要为刑法解释的合理性做个标准,个人认为首先从语言学的角度入手,判断该解释是否可以为原词所包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