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案由确定方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6:42:43 269 人看过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

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

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领域,如公安行政管理,可细分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可以细化、分解后的具体管理范围,将“治安”、“消防”等作为第一构成要素用语。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或性质,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作为案由的第二个构成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如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拘留等,不以构成要素出现,而均以“行政处罚”代之。

综合上述两个要素,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诉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处罚为例,案由应确定为:“治安行政处罚”。“治安”为公安行政管理范围之下具体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则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不用具体的处罚形式“拘留”进行表述。以海关作出没收走私物品的行为为例,其案由应确定为“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管理范围相对窄一些,无需再作分解,可直接以“海关”作为第一构成要素。

(二)不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上述作为类案件的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等;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以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案为例,案由确定为“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履行……法定职责”中要求履行的是何种职责,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可以具体区分为“诉XX(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诉XX(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诉XX(房屋管理机关等)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三)行政赔偿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行政赔偿类案件分为两种情况,即一并提起行政赔偿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对于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加“及行政赔偿”一语即可。如“工商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等。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案由的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赔偿。以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致人伤亡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为例,如“税务行政赔偿”等。

一、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二、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当出现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情况时,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酌情确定案由。如起诉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些越权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案件,就很难确定管理范围,也很难确定其行政行为的种类,这时,可以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诉乡(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行政义务”等作为案由。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在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时,案由可通过概括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方式来确定。

如果大家对行政处罚不服气,可以在行政处罚下达的时候,进行行政复议,姓张复议,也是有具体的时间期限的,大家一定要把握住时间,逾期就没有作用了。不过既然已经接受行政处罚,就要进行付出实际的行动,不然逾期不执行,也要受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治安处罚法案由是如何确定的
    一、治安处罚法案由是如何确定的(一)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领域,如公安行政管理,可细分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可以细化、分解后的具体管理范围,将"治安"、"消防"等作为第一构成要素用语。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或性质,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作为案由的第二个构成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如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拘留等,不以构成要素出现,而均以"行政处罚"代之
    2023-04-24
    5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属于什么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是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案件。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如下:1、立案;2、进行调查取证;3、形成调查报告;4、审查、决定;5、事先告知;6、行政处罚决定书;7、执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法吗?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
    2023-06-23
    3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属于案由吗?
    判断行政处罚是否为案由需要判定是否构成案由的构成要件。行政处罚案件分为三种类型:案件,不作为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由于行政案件处于调查阶段,初步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有关陈述确定,行政处罚档案的封面必须由案件确定。一、关于行政诉讼如何开庭?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分以下几个阶段:(一)开庭前的有关事项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在开庭前,合议庭应召开准备会议,研究确定案件是否开庭审理,能否公开审理,开庭的日期、时间、地点,应当传唤、通知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时应当注意的重点或者主要问题,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的分工等等。准备会议的内容由书记员记入笔录。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日前,应当用传票或者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或者通知书须写明案由、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等。3、公告。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审理3日前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
    2023-04-01
    326人看过
  • 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的理由是什么?
    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其具体内容为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一、民告官属于什么诉讼民告官,在法律上就属于行政诉讼。要了解行政诉讼,首先要了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有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之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外部行政争议的两种主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3.
    2023-06-22
    23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卷案由如何构成
    一、行政处罚案卷案由如何构成行政处罚的案卷材料,包括: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发现案件的记录;证据材料;决定文书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第二百六十一条行政案件的案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发现案件的记录;(二)证据材料;(三)决定文书;(四)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书。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
    2023-04-22
    465人看过
  • 2023赔偿案件是行政处罚案件吗
    赔偿案件是行政处罚案件吗是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因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3-04-22
    131人看过
  • 行政执法案件档案丢失怎么处罚
    一、行政执法案件档案丢失怎么处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丢失的处罚标准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行政执法案件包括哪些种类行政执法的种类包括:一般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强制执行三种。此外,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以下四种分类:1.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2.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3.按照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采取来划分,可以把行政执法行为分为主动的行政执法行为和被动的行政执法行为。4.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可以由行政机关直接进行来划分,可以把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独立的行政执法行为与附属的行政执法行为。三、行政执法的特征行政执法的特征
    2023-05-22
    453人看过
  • 行政案件处罚履行方式分析
    警告只是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这也是其执行方式。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的注意和警惕。行政案件开具伪证怎么处罚行政案件作伪证,由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
    2023-07-04
    300人看过
  • 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是行政还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一、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是行政还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1、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二、行政处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3、核审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4、告知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3-04-20
    1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分为哪几类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一、相关知识(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
    2023-02-20
    61人看过
  • 民事案由和执行案由怎么确定
    民事案件案由一般地是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始性质来确定。确定案由的意义是:1、有利于当事人准确选择诉由;2、有利于人民法院在民事立案和审判中准确确定案件诉讼争点和正确适用法律;3、有利于提高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4、有利于对受理案件进行分类管理,为人民法院司法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一、法院强制执行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
    2023-03-28
    228人看过
  • 同一案件既给行政处罚由给刑事处罚吗?
    同一个违法事实有可能及涉及行政处罚又涉及刑事犯罪,那么这个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通常来说是不可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而且又进行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予刑事处罚的区别刑事处罚在我国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行政处罚在我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实施了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的法律制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国家对违法者实施的剥夺其某些权利的强制手段,与私法有明显的区别,属于公法的范畴。所以二者存在某些相类似之处:一是构成二者必须都以违法行为作为前提。二者均由法定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实施,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都无权以自己名义对违法者实施处罚。三是处罚方式都有人身罚和财产罚。当然,要真正从立法上将二者衔接起来,还需要明确二者的区别:一是处罚适用的前提不同。刑事处罚是针对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罪行做出的惩罚。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
    2023-05-01
    3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是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
    2023-08-08
    107人看过
  • 涉外行政案件处理方法
    公安行政处罚
    一、涉外行政案件处理方法(一)概念1.涉外治安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的行政法律、法规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处置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违法案件。2.涉外公安行政案件,是指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查处的涉及外国人(自然人或法人)或国际组织的行政违法案件。3.涉外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本书仅指涉外行政性案件。4.涉外治安案件,是指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并由公安机关查处的与外国人有关的案件。(二)涉外治安行政案件的的构成:1.涉外治安行政案件的处置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2.涉外治安案件中的治安是一个大治安的概念。3.涉外治安行政案件的构成因素中必须具有涉外因素。涉外因素主要是指:1.主体涉外不论违法者是单独实施违法还是以共同的形式实施违法,只要该案的违法主体有外国人,就是涉外案件。2.客体涉外违法所侵害的目标和
    2023-06-06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行政执法中行政处罚立案案由哪些决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4
      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开来,以判定行政处罚立案案由。
    • 行政案件警告处罚履行方式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4
      警告只是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这也是其执行方式。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的注意和警惕。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由该如何确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3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由的确定:只要有损害于消费者的行为,就都属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由。
    • 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什么?如何确定行政处罚决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5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行政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
    • 行政案件的处罚方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
      【法律意见】 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第二百零四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