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是由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处分的财产。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至关重要,它不仅决定着在信托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而且一定意义上决定着信托的制度功能和机制设计。我国信托法关于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的规定仍然存在争议和有待完善的地方,引起了学者们的积极探讨和争论,一直难有定论
。基于此,本文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信托财产的基本法律理论入手,第二章从信托关系存续期间及信托关系终止后两个方面,对英美法上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和国际公约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介绍和分析;第三章则探讨大陆法系框架下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介绍和比较分析了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包括德国、日本、韩国、加拿大魁北克省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具体情况;文章最后对我国信托法关于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的规定和国内几种主要的学说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够有益于我国信托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
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
403人看过
-
共有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比较研究
363人看过
-
共同财产与企业经营收益归属的国际比较研究
305人看过
-
保险委付与代位权之比较研究
134人看过
-
比较广告侵权研究
483人看过
-
数罪并罚制度之比较研究
436人看过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更多>
-
信托财产的权利归谁所有?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3-15我国信托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有关信托财产的内容,确立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但是,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即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到底归属于谁,法律没有予以直接明确,现实中也有多种不同意见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受托人成为新的所有权人。因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移转,是信托不同于委托、捐赠等其他类似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 另外一种意见认为,信托
-
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基本特征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81、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2、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3、财产所有权的单一性。财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
-
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可以约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被约定的财产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可以是财产的全部,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分。 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进行约定。 约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但以书面约定为宜,必要时还可办理公证手续。 如是口头约定,须
-
-
公益信托终止后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的应如何处理信托财产?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