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行权时间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0:11:57 200 人看过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应负什么责任?

质权人单纯怠于行使质权,不用承担责任因为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出质人也可以主动起诉到法院要求行使质权,不一定要质权人起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法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二、抵押物有无担保期限

抵押物有担保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抵押权有行权期限,即抵押物有担保期限。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

三、财产保全后债权人如何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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