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抚养关系需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4:43:16 273 人看过

认定抚养关系需具备的条件是被抚养人不能独立生活、抚养人是未成年人、需要给予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照料和保护等。离婚后变更抚养关系去法院或者公证处进行办理。

一、认定抚养关系需具备什么条件

认定抚养关系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

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

二、离婚后变更抚养关系去哪个部门办理

离婚后变更抚养关系去法院或者公证处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

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三、抚养与监护权的区别有哪些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3.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离婚协议书》

《变更抚养权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抚养孩子的条件与抚养权的关系是什么?
    没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当然不能直接抚养孩子。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没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虽然平时不能直接照顾孩子,但也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协助对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例如,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以一定的时间和方式行使探望的权利。双方的协商约定,必须符合孩子的根本利益。不能因为行使探望权发生冲突,从而扰乱孩子的正常生活,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这主要因为,就算双方已经离婚,孩子仍然是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依照法律规定,仍然享有相应的亲子权利。孩子三岁归女方能更改抚养权吗孩子三岁归女方式可以更改抚养权的。只需证明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即可。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是由女方抚养,在十周岁以上的,会考虑孩子的想法和意见。法律规定一方如果有严重疾病、吸毒、家暴、虐待儿童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应给予支持。双方可以先协商
    2023-07-01
    283人看过
  • 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降低抚养费
    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降低抚养费抚养费是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基本生活保障,不能随意更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二、孩子生病时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吗?1.当孩子生病时,他们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因为这是法定赡养费的增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2024-01-26
    163人看过
  • 在什么条件下可变更抚养关系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一、怎样变更子女抚养权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
    2023-02-21
    221人看过
  • 应当具备的收养关系法律要件是什么
    一、应当具备的收养关系法律要件是什么应当具备的收养关系法律要件是如下的: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6.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该限制;7.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二、解除收养关系纠纷需要哪些证据?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
    2023-06-10
    73人看过
  • 具备抚养条件的有哪些?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1、最高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不管婚生还是非婚生,父母双方对孩子抚养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3、不管是男方直接抚养还是女方直接抚养,都是双方的小孩,双方都有权利义务照顾小孩。一、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二、女方离婚孩子归谁不管是女方还是哪一方提出的离婚,法院判决时均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
    2023-06-24
    468人看过
  • 抚养关系的变更条件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
    2023-04-21
    488人看过
  • 收养关系各方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满三十周岁。(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6)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条件比较宽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送养其子女。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须相差四十周岁的限制。③被收养人可以为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此外,民法典对于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规定更为宽松,除了不受上面所列举的三项条件的限制外,还不受收养人须无子女的限制,即作为收养人的华侨即使有子女,且不止一个子
    2023-05-05
    279人看过
  • 一般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满三十周岁。(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这主要因为对子女进行抚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所以,夫妻双方应当达成协议才能收养。(6)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规定。(7)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规定,明确可以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①继子女的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②继子女可以为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继父母可以有子女。④继父母可以不满三十周岁。⑤继父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不影响其收养继子女。⑥继父母可以收养两个以上的继子女。一、收养关系何时成立1、收养关系自
    2023-04-01
    313人看过
  • 什么叫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认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民法典》规定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另外,有观点认为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认定为双方形成抚养关系,但是这一理解大大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生父母再婚时,
    2023-06-14
    271人看过
  • 法律关系抚养权怎么认定
    一般从两个方面来予以认定抚养关系:1、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2、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一、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只有受抚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1、继子女未成年,随行父母一方与继父、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继母承担继子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事实上长期赡养继父、继母,也视为形成抚养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照顾、赡养继子女;或者虽不与继父母同居,但由继父母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的继子女事实上可以长期赡养他们的继父母;3、 继父母承担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生活在一起,在教育和日常生活中照顾继子女。即使他们不承担赡养费,也应被视为已形成赡养关系。二、继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吗继父母对未成年
    2023-06-27
    269人看过
  • 民间借贷认定需具备的条件
    一、民间借贷认定需具备的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民间借贷怎么认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特点:(一)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二)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
    2023-05-06
    374人看过
  • 抚养关系的法律认定原则是什么?
    抚养关系形成的认定条件: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2、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抚养关系形成的认定是怎样的一、抚养关系形成的认定是怎样的1、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2)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
    2023-07-07
    182人看过
  • 事实收养认定的条件之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一、事实收养认定的条件之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即收养人不论是有配偶者,还是无配偶者,必须无自己名义下的子女(包括亲生的子女、养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无子女,并非指不能生育者。如果有生育能力而不愿生育,要求收养子女的,只要具备相应条件,也可以收养子女;当然,如果子女均已死亡的,也可以收养。(二)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从物质生活和教育诸方面为被收养人提供必要的条件。(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由于《民法典》此条为刚刚修改的内容,哪些疾病不准收养子女,还有待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对有严重传染病或精神病的人禁止其收养子
    2023-05-06
    288人看过
  • 形成抚养关系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一、形成抚养关系要符合什么条件呢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二、符合什么条件能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也可以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024-01-16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之间要成立抚养关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养育关系的形成条件: 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二、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共同生活; 三、抚养人对被抚养人的物质和精神双重帮助; 4、抚养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 抚养权应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7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 具备什么条件才是劳动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是劳动关系: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2、劳动者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支付报酬的工作; 3、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 保定抚养费变更律师的条件需要具备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周岁为止;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孩子抚养费。 3、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
    • 夫妻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离婚时,无论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还是由法院调解、判决确定子女随父方或者母方共同生活,其后父母双方又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协议不违反《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当承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抚养关系变更后,原来协议约定的或者调解、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承担,也应当随之予以变更。如果双方在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上协议不成的,应由人民法院予以判决。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但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