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是否属于老板,合伙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0:22:19 168 人看过

一、合伙人是否属于老板

合伙人如果是指投资、出资的人,则合伙人属于老板;如果是指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的人,则部分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而是推选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是否是老板,要看对老板的定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二、合伙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合伙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合伙人为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人数在两人以上;

2.具备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能力;

3.具备管理能力;

4.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限合伙人的主要义务有什么?

有限合伙人的主要义务有:

1.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2.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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