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6:11:32 113 人看过

(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涵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保安、路灯路标等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幼儿园、防疫站、影剧院等设施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是指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能源项目用地,铁路、港口码头、机场、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用地,水库、水坝、农灌工程、江河治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水利项目用地。

哪些情形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下情形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经批准的;

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经批准报废的。

按照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1、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4)自动放弃土地的;(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2023-04-06
    267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4、自动放弃土地的;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
    2023-08-09
    14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是:(1)国家机关用地。(2)军事用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一、徐水区建设用地限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二)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标示拟用地范围的一比一千或者一比五百现状地形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二)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三)标示拟用地范围的一比一千或者一比五百现状地形图;(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建设用地建厂房会拆除吗建设用地建厂房会被拆除。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这类型的用地是不能搭建厂房的,这属于违章建筑行为,会被相关部门拆除的。对于建筑用地而言,
    2023-04-04
    45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有哪些?(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涵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保安、路灯路标等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幼儿园、防疫站、影剧院等设施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是指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能源项目用地,铁路、港口码头、机场、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用地,水库、水坝、农灌工程、江河治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水利项目用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项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只有在“确需必要”时,才能采取划拨的方式提供。但确需必要具体如何把握,《城市房地
    2023-06-03
    44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有哪些?(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涵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保安、路灯路标等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幼儿园、防疫站、影剧院等设施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是指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能源项目用地,铁路、港口码头、机场、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用地,水库、水坝、农灌工程、江河治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水利项目用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项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只有在“确需必要”时,才能采取划拨的方式提供。但确需必要具体如何把握,《城市房地
    2023-06-18
    316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1、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另有的规定以外,是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的。虽然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此时,原划拨土地使用也就随之终止了。2、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归个人所有,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有两种方式可以获得,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所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
    2023-03-19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有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8
      (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涵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保安、路灯路标等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幼儿园、防疫站、影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有哪些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1
      (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 (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涵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保安、路灯路标等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幼儿园、防疫
    •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划拨的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 (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涵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保安、路灯路标等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幼儿园、防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08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我国土地分为8大类,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